1,打掉一個邊境中轉站需要派卧底嗎?沒必要!
邊境偷運這種犯罪屬于外部犯罪,不像城市裡的犯罪需要卧底到敵人内部搜集證據。真的有必要派卧底才能打掉嗎?
2,樂樂有必要死嗎?沒必要!!!
最大的沒必要就是樂樂的死。挺好的一個姑娘,情節上根本沒有她必死的理由,完全屬于導演故意讓她領盒飯。
吳豫搞完文哥一夥後,豐綸還在逃,他怎麼就敢這麼放心的跑去武江的?不怕豐論報複跟他關系很好的魏東山一夥?
這不是抹黑警察嗎?
為了破案可以利用群衆,并不收尾,不顧群衆安危?
3,長弓遮擋紋身有必要用燒水器硬燙嗎?沒必要!
他當時人在國外,完全可以大大方方的找個紋身店洗紋身。有必要遭那罪嗎?
他是久經訓練的間諜。智商很高。不是腦殘。玩沒必要的狠,遭沒必要的罪。扯呢?
4,吾豫想查紋身男,有必要去卧底嗎?沒必要?
如果抛開沒必要的中轉站偷運案,單獨的查紋身男,有必要放下生活,婚姻不要了,妹妹不管了,去卧底嗎?
完全沒必要!!!
5,警察在破案時确實會采用卧底的方式。但是卧底的必要性和代價,一定要設計合理。
放棄自己明面的身份,放棄家庭,放棄生活。這麼大的代價,一定要給出足夠合理的理由。
至少這個案子不破,對社會危害是很大的。至少這個案子不派卧底,是很難推進下去的。
本劇根本不符合第二條,讓人沒法入戲。
6,可以這樣改。
一開始根本沒打算長期卧底,也沒打算放棄生活。就是短期入獄,到魏東山身邊查紋身線索。但是在監獄裡,拿到了新線索,指向籠川。
而籠川線索要想獲得,必須繼續卧底。并且新線索指向一個非常大的陰謀。總之要充分強調案件的重大性和卧底的必要性。至于打掉中轉站,隻是雙案交叉,順手的事。
總之,這個劇要想立的住,編劇必須回爐好好打磨劇情。
現在的劇情,關鍵節點一大堆的沒必要,根本立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