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真有人會愛上将自己尊嚴放在腳下踩的人吧?不會吧?!
女主投簡曆想去項目部門,公司畫大餅,你先去做三年秘書,三年後必給你轉部門。
女主說自己24小時沒休息時間,在家都要被指使,男主:說明你在公司不夠認真。
三年約定到期,女主想轉部門,男主:你隻配給我端茶倒水。
女主找出項目存在的問題,他:我讓你來是讓你找出漏洞的?
女主辭職去别的公司,男主對别的老闆說:你敢讓她來做這個項目,你可得小心了啊。
女主在外面吃飯,男主:你給我倒水。
兩人最後還能再一起!你們一起去死吧!!
那種追妻火葬場的文到底有多惡心呢?!就全程死命虐女主,最後男主突然發現習慣了女主的好,離不開了,後悔了。它最惡心的點是習慣了女主的好才後悔,從本質來說,這不是愛,是愛女主不求回報的付出,愛的是一個不要求付高額工資的“保姆”。一個被男主否定社會價值的人,你認為男主會正眼看她?一段完全不對等的戀愛關系,你告訴我要怎麼甜起來?!還有說男主前期不懂事,不懂愛的,後期會在女主的感化下學會愛,會寵妻,這更令人作嘔,女主有什麼義務去教男主,有什麼義務去承擔那些傷害?“寵”這個字也很下頭,我們一般會說寵物,所謂寵物就是因為太弱小,通過撒嬌賣萌來獲得人類的憐愛和飼養,可是人又不是物,明明可以自己證明自己的價值,為什麼還要将自己淪落到一個物上面呢?被男人這樣寵并沒什麼好愉悅的,這是對自我價值的舍棄。(沒有說小情侶間的秀恩愛不對,隻是針對于上述情況下的寵妻文學的不滿)
别再搞追妻火葬場愛情了,尤其是老闆和下屬的,剝削者和被剝削者沒辦法相互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