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看到最後是什麼感覺,案子雖然徹底告破了,但我是有點不舒服的。
在那個偵破技術手段并不先進的年代,有很多懸而未破的案子,甚至還有少數冤假錯案,很多情況下是不應該責怪辦案警察群體的。當然,警察這個群體很龐大,裡面什麼樣的人都有,有認真負責的,就有敷衍塞責的,但随着法律制度的越來越完善,大部分還是能堅持基本職業操守。
像冉曦和趙趕鵝一樣因為某個案子就把自己困在人生的陰影裡十多年走不出來,甚至把後半輩子的都搭進去了,非但不是對追求正義的正确解讀,反而是一種職業過度影響生活的悲哀。
冉曦的最後時光确實很催淚,他和趙趕鵝的執着也很令人敬佩,但他們的職業熱情和追求美好生活之間并非隻能二選一,完全是可以兩者兼顧的。劇中這種悲慘勝利的劇情設定,非但不能引起觀衆的共鳴,反而會讓人覺得有過度賣慘的嫌疑,而且這也不是大多數警察的職業和生活的真實寫照。
警察和法官檢察官律師一樣,都是社會法制體系裡的一種正常的職業,每一個從業者能做到盡職盡責就是對這個職業的最大尊重,由于某些職業特性,完全不影響個人和家庭生活是不太可能的,但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時候也可以做到在職時候盡心盡力不把工作情緒帶回家影響家人,如果連調節好正常情緒對待自己家人都做不到的話,從事這個職業的意義在哪裡呢?
所以很敬佩冉曦和趙趕鵝的職業精神,但不提倡他們的生活邏輯,廣大守法的人民群衆需要的也是更人性化的警務工作者,而不是過于脫離人間煙火的“神探”。
全劇的案情邏輯沒什麼太大問題,演員演技也很出色,就是劇情的立意,尤其是兩位男主尤其是趙趕鵝的性格和生活觀有點脫現,不太具有認知的普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