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于2024.11,算是舊文了,電影觀還很幼稚。但總的看法依舊沒有改變。



序言


今天和Z一起去看了《這個殺手不太冷》(下面簡稱為《殺手》)的修複版重映。在此之前,我和Z都沒有看過這部電影,Z主要是因為看電影的機會少,而我則是對這部電影提不起興趣,對這一類好萊塢模式化電影嗤之以鼻,所以盡管這部電影聲名遠揚,我也并不打算抽空看一看。而這一次我也是奔着“去看看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去的,畢竟沒看過也不好批評。
看完之後,我問Z她怎麼看,她表示“絲毫不喜歡”。然後舉出了電影中的各種片段和細節來論證這部電影是何等地不合理、幼稚、刻意,覺得這是她看過的最爛的電影了。她一語道破這部電影本質上其實跟爽文爽劇沒什麼區别,我雖然沒她那麼尖銳,但我不得不同意她的觀點:這不是一部值得稱道的電影。
我和Z都不是什麼道德衛士,并不是非常在意這部電影究竟是否有戀童傾向,我們都認為藝術性是重要的,弘揚真善美是重要的(無論正面還是反面)。我看電影的時候很努力地在為這部電影找優點,視聽語言上的,劇作上的,人物塑造上的,但是都沒有,整部電影看下來我一直在笑,笑這部電影怎麼會如此一無是處(看來是時候寫文章給我嫌棄已久的《肖申克的救贖》洗白了,至少看那部電影我不會笑)。Z很困惑,她這個不怎麼看電影的人都覺得這是一部非常老套的電影,那些所謂的資深影迷怎麼會覺得這部電影很好。我說你這麼想就不對了,這種電影是拍給半資深影迷看的。在我說這些話之後,那些人還可能會來攻擊我說“我憑什麼定義什麼是真正的資深影迷”。
話不多說,讓我來客觀講講這部電影帶給我的感受,以及為什麼在我看來這是一部失敗的作品。



視聽


《殺手》的故事完全不能吸引我,因此我就更多地去關注了這部電影的視聽語言,畢竟是好萊塢工業體系下的電影,至少應該是精緻的。
看完整部電影,我對于其中的視聽語言隻有一個評價:“乏善可陳”。
我很難說這部電影的攝影和剪輯有什麼出彩的地方。正反打中規中矩,基本就是好萊塢“教科書式”的(這個詞并不是什麼褒義詞),書上怎麼寫導演就怎麼來。當我覺得這裡應該會有一個主觀鏡頭的時候就确實會出現一個主觀鏡頭。場面調度也缺乏新意,“神龍見首不見尾”的開頭方式實則較為普通。正如《日落大道》開頭男主角的旁白所說的:“他們不喜歡我的劇本,或許是因為不夠創新,或許是因為太創新了。”在我看來,這就是好萊塢對電影的看法,不能全是陳詞濫調,也絕不允許天馬行空;要讓觀衆感覺到這部電影中的“新意”,但同時也不能讓觀衆因為這部電影過于新穎而一頭霧水甚至大發雷霆。
唯一讓我喜歡的攝影是開頭對于紐約城的展現,鏡頭随着拍攝車輛穿過紐約城的街道,那個高度并不是常人所能觀察到的角度,給人一種間離感,但一旦故事進入,我就知道這部電影不會是我喜歡的類型了。
此外,有一個我個人不是很喜歡的點,就是蒙太奇在這部電影裡被過度使用了。這不僅是這部電影的毛病,也是大多數好萊塢主流電影的矛盾。當有兩件事同時卻在不同地點發生時,剪輯師(或者導演自己)通常會使用蒙太奇的手法将兩段戲交叉剪輯在一起,以此打破觀衆的視野局限,交代更多信息,也可以增強電影的緊張感(或者其他需要營造的感覺)。這固然是沒錯的,但是,一旦這樣的手法成為了電影的常态,那麼就會讓我産生疲勞,覺得這麼做實在是老套。對于其中一方的故事的留白完全能夠制造不一樣的感受,或者可以使用一些更高明的手法去暗示觀衆另一條故事線正在進行。
特寫鏡頭泛濫是Z不喜歡的點。她說對于受傷的手、裡昂抱起瑪蒂爾達後瑪蒂爾達雙腳離地的特寫太過幼稚,仿佛是導演生怕觀衆看不出他想表達什麼而拍的東西。一般情況下,我個人是不怎麼喜歡特寫鏡頭的,《刺客聶隐娘》中突然出來的對那塊玉佩的特寫實在是把我驚到了,心想着侯孝賢怎麼會突然給這麼一個愚蠢的鏡頭,後來讀謝海盟寫的《行雲紀》才知道這是侯孝賢一開始執意要删去的後來迫不得已才保留的鏡頭。特寫鏡頭使用得好可以形成不可言說的詩意,那是事物離開原本的名類,脫離了其身份,成為了單純的美的組成部分,就如伯格曼的《假面》,又如《藍絲絨》中掉在草叢裡的耳朵。
然後就該講到狂轟亂炸的音樂了。這部電影中的音樂是最令我心煩的,在電影的前半部分,大量的無處不在的配樂像是泛濫無節制的抒情,讓我無法去關注真實場景中本來的聲音,無法去關注人物自身流露出的情感,我覺得這就是配樂對電影的強暴。電影裡的配樂,除了鼓點有些新意,此外沒有任何可圈可點之處,隻有聒噪的弦樂遊離在電影之外無意義地哀嚎,貫徹全片。這種音樂讓我連看下去的耐心都逐漸喪失,觀影過程逐漸成了煎熬。情感的表達,無論是克制的還是泛濫的,都首先應當是“準确的”,而配樂的濫用便是對這種“準确性”的侵犯。



叙事


這個部分我想讨論的叙事包含兩個層面,一是故事本身,二是故事被講述的方式。
Z準确地将這個故事概括為“童話與爽文的結合”,而我則認為這部電影的故事是非常典型的好萊塢英雄主義叙事,和漫威電影本質上沒有什麼不同。首先可以達成共識的是,這部電影的母題是“救贖”,裡昂用自己沾滿鮮血的生命換取了瑪蒂爾達年輕的鮮活的生命,完成了生命的淨化和自我的救贖;瑪蒂爾達用自己的行為感化了冷血的裡昂,在裡昂的影響下她決定不再堕落,同樣完成了自己的救贖。這個母題像是一個容器,一塊餅皮,往裡面填充了什麼決定了最終呈現的效果。雖然這效果的上限是由容器(或餅皮)本身決定的,但是不同填充物導緻的結果會大相徑庭,上限與下限之間也是天差地别。而《殺手》便是将故事的每一個環節都定位在了最老套的方向,每一處都在意料之中。不僅如此,還有多處情節上的不合理之處,或是對情節極度草率的處理。作為一部主流電影,把故事寫得漏洞百出那就是糊弄觀衆的行為,既然打算賺觀衆的票錢,那至少得做到對得起觀衆。當然,觀衆總是會被蒙騙,從而忽視故事的俗套和不合理性。
在這部電影中,包裝紙便是對中年男人搭配性感少女這一獵奇關系的展現與強調,以及通過對觀衆心理預期的滿足和“死亡”這種悲壯且幹脆的結局方式,不斷為這一關系尋找牽強的合理性。
首先,我并不認為(不帶有性侵害的)戀童本身有什麼道德上的問題,用Z的話來說,“愛小女孩和愛金發女郎在某個層面上來說沒什麼區别,隻是一種個人愛好的極端表現形式,反而甚至具有很純粹的本質,即對自己心目中‘美’的不懈追求”。我個人是《Lolita》的狂熱愛好者,無論是納博科夫的小說還是庫布裡克的電影,都帶給我非常美好的感覺。電影超越現實的一種方式便是展示這種并不常态的男女關系,但展示這種關系的最終目的還是在這種非正常關系中找到具有普遍性的愛。但《殺手》并沒有做到這一點,我和Z都沒有在這部電影中找到一絲愛的痕迹。瑪蒂爾達對于裡昂的所謂的愛更像是一種對“強大力量”的崇拜,她跟裡昂發生關系的直接原因甚至是裡昂在警察局将她救了出來,編劇或許覺得這是在經曆生死患難後的靈魂契約,但我覺得單從拍出來的故事中,我隻看得到對權力的崇拜。裡昂對瑪蒂爾達呢?他根本不戀童,他都不配被稱為戀童癖,他對瑪蒂爾達甚至沒有單純而熱烈的愛,他隻是将自己對初戀女友的感情投射到了瑪蒂爾達身上。可是就算是這樣這部電影中的情感建置也極為不合理,裡昂是冷酷的殺手,就算他對某一盆綠植有着特殊的感情,本身并不喜歡小女孩的他怎麼可能會被一個莽撞的、幼稚的女孩兒簡簡單單地感化?一邊是他堅持已久的神聖原則,另一邊是突然闖進他生活的不懂事的姑娘,他知道這二者不可兼得,他怎麼可能這麼不經掙紮、不經深思熟慮地放棄前者選擇後者?他甚至不是一個好殺手,他連殺手必需的職業精神都沒有。電影中所展現的那些不能稱得上是什麼“轉變的契機”,那些隻是編劇(其實也就是呂克·貝松)為了讓故事進行下去而絞盡腦汁想出來的生硬理由。總得有個理由讓裡昂發生轉變,但我猜呂克·貝松的頭腦想不出什麼自然的轉機,所以他選擇了最粗暴的。
也就是說,這一獵奇關系在這部電影中隻是被展示了,卻沒有被闡釋,甚至沒有任何對于這一關系特殊性的表現。也就是說,抹去瑪蒂爾達與裡昂之間的愛情,或讓裡昂和瑪蒂爾達處于同一年齡段,都能使這部電影以其不合理的方式繼續成立。因而我說這樣的關系在這部電影裡隻是一個為了掩蓋背後故事的低智性的道德奇觀。
接着就是把這一個本身空洞的故事以“童話”和“爽文”的形式展開。“童話”指故事中“虛假的美好”,“爽文”指故事對觀衆“無條件的取悅”,這二者是相互助長的。童話本無錯,但是不承認自己是童話的童話是罪惡的,明明講述的是不現實的美好,卻又要讓觀衆相信這美好是現實的、可實現的,這無疑導緻了觀衆對生活本質的誤解。而“爽文”本身就是一種罪過,當藝術的目的不在于對“真善美”的表達,而成了對觀衆的無條件取悅,藝術便不再是真正的藝術。沒有人會相信一個心思缜密的殺手會在看到一個少女突發奇想向街上開了幾槍之後就會同意她跟着自己的,這是“童話”;而裡昂卻毫無邏輯地同意了,并且少觀衆對這一行為産生懷疑,因為這是觀衆心中最希望的結果,這是“爽文”。
最後的結局便是不講道理的爽文結局,或者我們也可以說是典型的好萊塢英雄主義式結局:缺乏死亡本身具有的悲劇性,更多的是對與惡人同歸于盡的暢快與滿足;缺乏對愛(雖然本身也不存在)的揭示,更多的是對裡昂高大形象的進一步刻畫。同時,“死者為大”的心理讓觀衆忽視了死亡背後帶來的一系列邏輯問題和現實問題,隻關注死亡給電影所帶來的形式上的升華。
這部電影最後的死并沒有什麼感染力,還有一個原因是電影的叙事手法缺乏紮實的鋪墊。中間部分對二人日常生活的展現采用了非常偷懶的走馬燈式,選取幾個并無生活氣息的生活片段,運用剪輯的節奏将它們串起來,形成一種空洞的氣勢,但卻不能給人具體的感受。
同樣,不斷搬家也是某種“反複”的叙事手法,反複出現相似的畫面,實際也是非常通俗劇的,實有“三過家門”“三顧茅廬”“孟母三遷”等執意追求某種穩定節奏(或形式)的味道。這種不自然的情節結構給這部電影增添了不真實感,把一部現實主義電影拍成了一部童話式的滑稽劇,消減了電影的嚴肅性。



結語


我的憤怒,不僅來源于電影本身,還來源于觀衆對這部電影一緻的好評,甚至給予了這部電影影史前幾的地位,何等荒誕。
這個世界不乏好電影,實驗電影、藝術電影、文藝電影、商業電影、類型電影中都有優秀的作品,不論類型,隻要是優秀的電影我都願意給予贊賞。可《殺手》不在其中,它太虛僞,以至于我難以給它定性。它沒有類型片的純粹的娛樂性,又沒有嚴肅電影所需要的深刻的故事與内核,它以一種極為敷衍的方式喂食着觀衆,用極為不誠實的手法制造某種“高級感”,實現了“名實分離”。這樣的電影,卻被認為在影史上名列前茅,實在是悲哀。這一現象的背後是審美走向麻木的現實,是對虛僞情感的“真實”感知。我在氣頭上寫完了這篇文章,其中必定有不嚴謹之處,我也不多作修改了,隻希望這篇文章能表達一些“不同意見”,動搖一座由“共識”築成的高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