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線QJ案例不能說是典型,實屬于極端了。如果說是正常的入室暴力犯罪,丈夫情緒失控與犯罪嫌疑人搏鬥過程多紮幾刀,是不是就防衛過當了?我相信老謀子本意是好的,但如果真想做到普法,就應該去除煽情的情緒,事實上法律如果足夠公正完善,結果并不需要一個檢察官的共情,最終也能得出同樣的答案。

老百姓攤上事了,總不能期待有個如此情感豐富的檢察官來瞻前顧後,他們隻需要司法人員正正常常辦事,有法可依,有例可循即可。

當然,一部商業電影這種吸睛設定,乃至讓觀衆攥拳頭的情節設定我覺得沒有任何問題。

可能還有人會覺得我角度刁鑽,但其實仔細想想就能明白,啞巴妻子和刁民交鋒多個回合,哪有那麼多及時的救場,工地摔下去不死,真有點強行包餃子。就範偉那親友團的架勢,現實中有一百種法子殺人于無形,想想他們的出發點隻有一個——不是要QJ犯的清白,而是要啞巴丈夫死!

種種最終無罪的結果,沒有檢察官勞心勞力介入又是如何的?

結尾的字幕我沒看完,因為這更像檢察官維護了正義,而不是法律本身。

這一連串頗具諷刺意味的人物後續字幕,像極宣傳片,而觀衆也似乎不用思考,得到一個滿意的答案就離開了。

對于70多歲的老謀子,我真的覺得他應該認認真真搞藝術了——從他這部作品看來,我更加斷定他非常擅長拍時代性的尖銳話題,但如今他已經遠離了那個拍《大紅燈籠》的自己,更是用實際證明自己不如楊德昌,永遠好像有說不完的大道理和口号要和觀衆說,從《英雄》成片至今,他的表達欲十分旺盛,就是希望觀衆自己把腦子收起來聽他講——當然,也可能是光腚總局要他這麼拍的,那就當我錯怪他了。

2.校園霸淩和公交車案都算屬于見義勇為,刷新我知識盲區的是遭遇毆打還要看受傷面積才斷定是否立案。公交車那個案件有似曾相識的影子,如果事實是如此,那隻能說這倆支線案例都挑的太好了。這點我不挑毛病,但——那見義勇為的老哥交通事故死得莫名其妙,就有點上面那種故意悲劇的诟病,我甚至都覺得雷佳音這夫妻倆該負點責任,這TM早不來晚不來,巧合解釋不清楚,真沒可能是他倆傻B活寶隔空喊話影響人安全駕駛嗎????

還有結局真的不解氣——因為結局來的太慢,遲到的正義不能安撫老百姓基于倫理道德最樸素的憤懑情緒——後者才是正義的執行标準,也是法律立足的标準,如果說一項法律的判決結果讓民衆憤憤不平,那某種意義上是不是該思考它合不合理了?

制定法律的權力屬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所有的法律都應該獲得多數人的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