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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個拳,這可不是ET

剛看完趁熱寫一寫,因為影評發得早好像能搶占豆瓣先機,隻看了一遍,如有硬傷請指正。

作為一部暑期商業大 (IMAX)片,和漫威流水線工業産品相比,作者性很高,但是有利有弊。

首先是作者性導緻娛樂性較弱,故事本身(兄妹大戰吃馬肉外星生物)較簡單,但是增加的很多物料和細節沒有都會攏,而是散開了(讓A24這種公司來做就可以賣一堆周邊産品);從“娛樂産品”角度看,恐怖/驚吓度和科幻度對于經常浸淫類型片的觀衆群體可能劑量較弱(比如和Peele之前兩部相比是不是就弱了);Keke表演感染力很強,但是兄妹情誼呈現還是較弱,沒有太立起來,所以溫情度或者幽默度也隻是及格。唯一叫好之處是IMAX的馬場夜景和聲音設計,但是關于屋子的災害特效,真的要回去看Buster Keaton。

我的場次看完後偷聽讨論:一是有人被Gordy吓到,二是有人原話說:“導演很多隐喻但是我不懂”;以至我懷疑電影的R評級都要歸功于Gordy,然後正是這種“很多物料”的展開,可能會導緻之後評價兩極化。在此我不想展開細節分析,因為有人已經發了長文,但是有兩個主題我覺得還是很有意思的:

一是Gordy和外星生物之間的平行展示,也作為論證Steven Yeun角色部分和主故事之間是啥個關系的一個注腳:關于人類和人類之外“生物”的探讨。人類之外“生物”即使是“智能的”,也是有其野性的。另外一個問題就是人類是否可以和它們溝通或者共鳴,也就是“直視”,這裡的“直視”作為科幻片中能避開外星人的一條規則很傻,但是如果是将“直視”理解為溝通或者互相能理解,那麼導演給的答案是“不是”,Gordy雖然被“馴化”但是也在發瘋片場,外星生物和野外獵食的獅子差不多,你和它對視就是它的獵物。所以本片内核是外星人惡意論,标題也是順應了霍金老師說的:“Nope,不要和外星人交流。”

二是奇觀和藝術、金錢的關系,在這裡體現了Peele的迷影屬性,用商業片拍了一個追逐影像的故事,片中追外星人的人沒有什麼科學或者文化交流目的,單純是為了捕捉影像作為證據、或者說能獲利的奇觀;Steven Yeun則直接是為了商業化和主題公園化。所以我們可以說藝術的技術從捕捉奇觀而來(騎馬、火車進站,馬的奔跑、大型交通工具運動都是早期奇觀),當馬的奔跑不再是奇觀,“觀衆”需要的則是更厲害、神秘的奇觀,比如外星人,那麼越真實(大而高清IMAX)的奇觀則可能是最成功的,而在全片自然風攝影之下,Gordy和外星生物都是CGI,在此,Peele很聰明地用制造奇觀的技術來拍商業片去探讨了之前說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