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影片就自動劇透,告訴觀衆誰是兇手。張顯宗殺害了他的親生父母,還主動上媒體尋找“失蹤”的雙親,制造假象擾亂警方偵查。他夥同唐文奇将父母的屍體剁碎,分成小塊逐步抛棄,還将父母的頭顱藏在冰箱裡。

張顯宗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香港沒有死刑,但無期徒刑應該是逃不掉了。加上受害者是他的親生父母,“逆子殺親”立刻引來了民衆的大量關注。冷血、反社會、不具備正常人的同理心,連張顯宗自己都希望能成為下一個希特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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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顯宗也有殺害父母的動機。從國外留學回來後一直找不到滿意工作的他,炒股又虧了錢。父母把贈予他和哥哥名下的一套房子,要求去掉他的名字,隻寫哥哥的名字。加上從小他個子就矮小,成績也不如哥哥,父母又對他的學習生活嚴格管控,讓他對父母有諸多不滿。留學時遭遇了歧視和霸淩,回到香港事業發展又是一團糟,讓他對社會充滿了憤怒。

張顯宗是在一次面試中認識同夥唐文奇的。當時唐文奇匆匆忙忙趕來,滿頭大汗一身酸臭,被汗水打濕的頭發一縷縷黏在他肥胖的腦門上。其他面試者看到他,都皺着眉頭掩着鼻子走開了,隻有張顯宗和他搭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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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面試終于輪到張顯宗,工作人員把他攔下了,讓另外一個面試者先進去了。被怠慢的張顯宗當場發難,一邊向其他面試者大聲宣告有内定,一邊把資料表扔在工作人員面前。唐文奇也被他鼓舞了,興高采烈的扔下資料表跟着他跑了出去。

從此唐文奇成了張顯宗的小跟班,誇他留過洋英文好,聰明有想法。而唐文奇總是說自己一事無成,被女朋友甩了還燒炭自殺過。他長的胖,家庭條件差,身邊連個朋友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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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開始了,控方和辯方代表張顯宗和唐文奇的兩位大律師,三人就案件進行了基本的陳述。似乎看起來并沒有意外,反社會又高智商的張顯宗符合這起案件主犯的所有特征和動機。因為被父母奪走了房子,他對二老起了殺心。于是蠱惑老實懦弱的唐文奇幫忙,在唐文奇的家裡殺了他們。

為了躲避法律的制裁,張顯宗早就計劃好了如何分屍,如何棄屍,最後如何對外做一場大龍鳳讓大家都以為他父母是去内地探親的時候失蹤了。在這個過程中,唐文奇是被利用的傻子。過于崇拜張顯宗的他,雖然吓得睡不着,但還是一步步幫助張顯宗完成了從殺人到分屍以及棄屍的過程,甚至還把對方父母兩個暫時還處理不掉的頭顱藏在自家冰箱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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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點出現在庭審中張顯宗和唐文奇不同的供述中。

據張顯宗所說,他們計劃好把自己父母騙到唐文奇家中後,誰靠近其中一方,就由誰動手。當時唐文奇靠近張顯宗的母親,張顯宗靠近自己的父親,所以按計劃他們殺了兩個人。但打鬥中,唐文奇誤傷了張顯宗大腿一刀,導緻張顯宗不得不在殺人後立刻離開兇案現場,打車去了附近的醫院就醫。

張顯宗走後,唐文奇按他們的計劃分屍。他屢次打電話給張顯宗,說屍塊太大了,切不動等等。但不管怎麼說,最後他還是完成了這個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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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唐文奇口中案情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他說自己并不知道張顯宗有弑親的計劃,隻是因為對方是自己的好友,所以有自己家的鑰匙。案發當天他和平常一樣回家,打開門突然看到家裡躺着兩具血淋淋的屍體,而張顯宗渾身是血拿着刀惡狠狠看着他。

唐文奇說他進門前張顯宗大腿已經受傷,是因為在犯案過程中被其父反抗的時候紮傷的。看到唐文奇回來,張顯宗把他準備好的分屍工具和計劃交代給唐文奇,并威脅對方,因為兇案發生在他家裡,他已經脫不了幹系了。與其要坐牢,不如幫他毀屍滅迹。然後,張顯宗自己打車去了醫院處理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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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說法,他們兩人是基本一緻的。唐文奇膽戰心驚的完成了碎屍過程,但每晚都做噩夢,又不敢告訴别人。一直到張顯宗自己把罪行告訴了表姐,警察找上門來。

唐文奇在法庭上的供述和他在警局的時候不同,按唐文奇律師的說法,當時他被非法逼供了。的确,警察審問他的時間長達41個小時,遠超正常審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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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控方和第一被告的律師,都看出了唐文奇想要做脫罪辯護。所以,法庭上的形式變成了二打一。控方和第一被告張顯宗的律師漸漸發現,從犯唐文奇并不簡單,也許他才是本案的主謀,而不是看上去更有動機的張顯宗。

因為在唐文奇的供述中疑點重重。

張顯宗的确在案發現場隻待了十分鐘,且不論他是否能一人殺死兩個成年人。十分鐘後,他離開案發現場趕往醫院,出租車司機和醫院的攝像頭等都證實了他的離開。那麼,唐文奇真的那麼蠢笨,獨自一人在家中心甘情願的完成了碎屍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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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屍需要的工具,都是他們事先一起購買的,超市的閉路電視和店主都證明了這點。但唐文奇說,有些是張顯宗欺騙他說要叫爸媽來吃飯,切牛排用的。有些雖然是他獨自購買的,但隻是作為家裡正常生活用品而已,包括大量的空氣清醒劑。也就是說,他強調并沒有參與兇案的謀劃。

對于警方調出來的他們之間的對話記錄,唐文奇宣稱因為張顯宗可以自由進出自己的家,而他的電腦是沒有密碼的,所以他不知道這段對話。控方和張顯宗的律師就證據繼續詢問的話,他就說自己什麼都不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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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文奇的律師提供了一年多前因為失戀而燒炭自殺後,他的記憶力受損的證明。所以每當另外兩位律師逼問的緊一些,唐文奇就大叫着“我沒殺人,你們要冤枉我就冤枉我吧”哭鬧起來。可是,提到在警局被警察審問,唐文奇卻記得當時對話的細節。并且能手舞足蹈的将警察的神态淋漓盡緻的表演給陪審員看,以證明自己是如何被逼供的。

也就是說,所有對唐文奇脫罪有利的信息他都記得清清楚楚,對他不利的信息就抱着腦袋裝傻充愣。在一旁全程圍觀唐文奇表演的張顯宗,此時才終于明白發生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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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父母奪去了房子後張顯宗和唐文奇說,覺得活着沒意思,想自殺。唐文奇卻說,既然要自殺,不如去殺人。把對不起他的父母殺了當練習,然後北上去找幾個妓女。一邊幹她們,一邊頭腦中計劃如何把她們殺了,豈不比自殺痛快。

所以誰才是真正的反社會呢?

張顯宗是典型的自戀型人格。此人格的重要特征是過度的自我重要感,并常常伴随着自卑的陣發性内在感受。他們會不斷檢查别人對自己的印象如何,對批評和質疑不問對錯的表現出憤怒。因為他們内在的自我質疑導緻的自卑,甚至在别人并沒有批評他們的情況下,或者并沒有針對他們表達什麼的情況下,都可能讓他們感受到自戀受損而強烈需要證明自己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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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情況在生活中也常常出現,我相信讀者們仔細觀察就能發現。微信群聊,一位群友如果分享了自己旅遊的照片,有可能就會招緻其他群友的源自自戀破損的嘲諷。“旅遊純粹浪費時間”、或“這個地方不值得去,我去過哪裡哪裡”,這類話一般都可能源自于發言人内在自卑作祟。

所以,自戀型人格的人也會通過貶損他人尋找自尊。張顯宗去面試三級片主演的工作時,他一開始就将市場上其他三級片演員做了一番踩踏,認為他們都不懂如何表演。當導演被他的言論吸引,并正式讓他參演自己的作品時,張顯宗卻原形畢露。面對赤身裸體的女演員,他甚至不敢正視對方,完全不象之前他表述的性經驗豐富。最後,隻能提起褲子落荒而逃。

自戀型的人情況越嚴重,他們的人際關系建立就越困難。因為他們總是審查着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是否更偏愛自己,但又很難給予别人同等的關愛。在戀愛中也是如此,他們更多需要從愛人的眼中看到自己的優秀,甚至這種需求超過對得到關心的渴望。

可想而知,把張顯宗看成了不起的大人物的唐文奇,才能走進他,也才能蠱惑他殺了自己父母。

自戀型人格的張顯宗會誇大自己的天分,強調自己是獨特的。在三級片面試現場大言不慚的标榜性能力,整天做着自己是希特勒的白日夢,都是源于此。并不是因為他真的和希特勒一樣反社會,隻是因為他覺得這樣的自己才是最獨特的。

張顯宗的病态自戀會讓他表現的和反社會一樣冷酷無情,似乎從來都隻關注自己。但,這隻是自戀型人格的防禦。因為從小被父母貶低,且自己也認為比不過哥哥和同齡人,認為的确自己低人一等,這種對自身的失望讓他們産生了過度的自我張揚。

可是,自戀型的人依舊有豐沛的情感,并不是心理變态者。隻是他們僞裝的太深,以至于讓他人很難辨識。隻有親近的人,張顯宗的表姐,才會為他在法庭上辯白。

張顯宗當然是有罪的,他的父母的确給予他太少的肯定和接納,但罪不至死。而他對自己的罪行并不是坦然自若的,所以才會約表姐出來坦白。内心,他一直受着強烈的道德譴責。

按唐文奇的意思,張顯宗應該把他哥哥也約到家裡來殺害。但張顯宗看到哥哥關心自己的臉,不忍下手了,和哥哥說改天再來。最後得知父母的遺囑裡寫了自己的名字,支持他認為自己沒做錯的對父母的恨也瓦解了,隻剩懊惱的嘶吼。

張顯宗是有情感的,而唐文奇有嗎?

唐文奇的辯護律師強調他蠢笨的外在,智商隻有八十幾,以及燒炭自殺被搶救回來後記憶力下降這些點作為辯護的關鍵。利用的,恰恰是人們的刻闆印象。這樣複雜的謀殺案怎麼可能是一個智商才八十幾的人能計劃出來的呢?人們往往會那麼想。警方也忽略了他家中的财會二級證書,一直到法庭宣判後,才發現了這份唐文奇自己完成的考卷。這是一個宣稱一年多前已經記憶力受損的人能做到的事嗎?

唐文奇本人非常擅長通過示弱來達到自己的目的,或引發他人同情,或激惹他人以産生利于自己的效果。因為,人們總是輕視各方面不如自己的人。同情也是一種居高臨下,當我們面對比自己差的人時,優越感讓人沉醉。唐文奇就是深谙這點,才能讓身邊的人進入他布下的天羅地網。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他做了些什麼。

在警局,他看出哪個警察更沖動更容易被挑釁,故意做出蠢笨的将咖啡倒在飯裡拌着吃的樣子,讓對方不耐煩之下終于踢了他一腳。在法庭上,一旦對話走向不利于他的方向。他就沖着陪審團衆人哭喪着臉大吼大叫,表現出自己正在被欺淩的無助樣,博取了大多數陪審員對弱者的同情。

同樣,唐文奇宣稱别人都歧視他,所以讓前女友給自己提供經濟支持。前女友提出分手,他又在對方家門口守着不走,甚至不去上廁所到尿褲子的程度。哪怕對親姐姐,他也說出如果你嫁人我就死了,讓姐姐逐步成為自己控制的奴隸。

唐文奇很擅長捕捉到其他人的心理需求和可利用的弱點,這類人在人群中也不是少數,但也許并沒有唐文奇那麼極緻,所以不容易被辨識。可能大家都遇到過被求助的情況,而有些求助很難拒絕。如果你是開車上班的,也許有同事提出能否搭你的車上下班,可提出的方式卻是“家裡隻有我能送孩子去幼兒園,所以我實在沒辦法提早出門趕地鐵”這類。在這類求助裡,搬出了“孩子”等博取同情心的話術。不想讓對方搭車的你,拒絕會付出額外的自我譴責和道德焦慮,往往他們就會成功。

面對專業人士,唐文奇的手段并沒那麼高明。可是香港的審判員制卻讓他鑽了空子,因為随機抽取的審判員們有多少是法律專業人士,甚至有多少能理性判斷而不是感情主導呢?當控方律師和第一被告的辯護律師不斷戳破唐文奇的漏洞,帶給陪審員們的印象卻是他在被欺負。雖然唐文奇氣喘籲籲的喊冤叫屈并不能反駁警方提供的證據,但陪審團最後還是全部投出了“無罪”票。

那麼相應的,既然唐文奇是被一個“反社會”脅迫的無辜者,張顯宗當然就成了陪審團心目中罪大惡極的那個。當然張顯宗就算被判無期徒刑也不冤枉,但真相卻永遠成了謎。而更可怕的是,人們因為情感傾向做出的判斷,可能放走的是一個冷血殺人犯。
唐文奇會不會實行他和張顯宗說的針對妓女們的罪案,會不會有更多的受害者因為唐文奇的無罪釋放而産生,影片沒有給出答案,也無法給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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