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x education 是我今年最喜歡的一部美劇,而Eric是我最喜歡的角色。

Eric 是一名男同性戀,劇中總是穿着彩虹色的衣服,其實就是LGBTQ的一種象征,我最喜歡Eric 是因為他敢于追求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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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半年前去酒吧時,遇到了一位跨性别者,他穿着女性的服飾卻發出低沉的男聲。我覺得自己接受不了,我的包容性當時并不是那麼強。

之後讷敏告訴我

" 他們很懂得尊重自己的人生,因為你有沒有發現,他們并沒有因為你的驚訝,而感到羞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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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現在我才真正理解這句話,所以我喜歡Eric ,我喜歡他的勇敢他的堅強。

被最好的朋友Otis 認為想被所有人關注,其實他并不是這樣的,他隻是想活成自己想要的樣子,雖然在别人眼裡很奇怪。

最後他穿着這身衣服去參加舞會,他的父親也學會去理解他,當時我真的很感動很感動。

我想說,我愛Eric,

我愛他的勇敢愛他的堅強愛他的坦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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