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緻——鬥破蒼穹全體工作人員書》

來自一名觀看完41集動漫的觀衆

前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廣告不得含 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内容,不得欺騙、誤導 消費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56條規 定: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誤 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 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 事責任。 該公司實際播放影片内容與提前預告内容不 符。

本人在此立誓:

1、從此以後不再追鬥破蒼穹年番,不會為其擴 大影響力,不會再為包括但不限于其動漫劇組 以内的任何決策者進行宣傳解釋,以及其他涉 及該劇組内任何人員今後所做動漫作品,并有 依據對其信譽度進行懷疑。(傷透心了,真的 不追了)

2、對鬥破蒼穹可能涉及到的所有行使權利執行 者的辯解予以堅決反對,我的立場是一貫的, 對有關各方進行的宣傳解釋、 進行的利益謀劃 表示強烈譴責。 (肯定會有下次)

3、以往對于此等做法我個人表現則是采取一直 包容的心态,将就以和為貴,以和促談,反對 多方采取的信息不對稱策略來耗盡觀衆期待。 (告别童年)

4、劇組制作過審後,未對有關信息進行及時更 改和替換,觸犯了消費者的消費收益率,與所 繳稅務不符。

5、關閉評論功能是對于參與制作發行各方包括 自己的工作質量和态度的及其不自信表現,同 時一定程度上否定了自己對于工作實際所做的 付出。

6、至于不可抗力因素所導緻的大量内容删減導 緻的播放不完全問題,作為視頻實際受益人表 示十分遺憾并向美術制作方表示感謝。(現行 國标下的無力感)(可能今後不會再看任何國漫)

——本人真實姓名大寫:Ss 性别:男

(來自一名普通的國漫支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