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韓國甚至當今世界都一直存在一個問題,就是行政高于司法。韓國是一個比較标準的三權分立權力結構,政權由行政院、立法院(國會)和法院分别掌管國家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權力,獨立運行但互相監督。其司法制度經曆過日占和美國接管的變遷,這種特殊背景造成檢察院在職權上極其獨立,從上級來說雖然檢察院名義上隸屬司法部,但是即使是司法部長也無權幹涉檢察官的辦案,也就是在辦案方面,檢察官自己就是最高長官,擁有充分獨立與自由。對下級,韓國實行的是檢察引導偵查的制度,在涉及具體案件時,警察不能獨立辦案,所有案件都必須通過檢察官的審查,由他決定使用什麼證據,如何取證等。從這些方面來看,韓國檢察官是超過了本身屬性“公衆利益代表”“法律監督者”的,也缺乏被監督,但是檢察官制度的存在在某種程度上保障了民衆的利益,打擊了不良的官員,因此韓國民衆對檢察官也普遍具有好感。
電影一開篇就是安尚久對未來汽車行賄和政治獻金事件進行揭露,讓人以為就是普通的政商勾結電影,但是導演很會講故事,鏡頭一轉開始倒叙兩年前的事,交代所有背景和人物因果關系。随着安尚久的視角變化,将觀衆情緒逐漸調動,而禹長勳的檢察官角色則給了情緒一個法律和正義上的宣洩口。但是這兩個角色是否是為了追求正義,我想不是的。對于安尚久來說他隻是想自己過得更好,曾經的野心随着手斷掩埋進心底,也有了懼怕。禹長勳想追求正義,但是被出生和人際關系所阻,他更想要的也許是我們普通人想要的公平。
李編輯說“公衆皆為刍狗,關心他們幹啥,讓他們狂吠吧,什麼都留不下”真是字字誅心,那法律和正義在法治社會中到底對我們普通人有何意義? 跟随影片也許我們會有一個答案。
在鄉下書店門口吃火鍋,禹長勳勸說安尚久交出原版,背誦憲法第二條“人生而平等...”這條憲法對後面的情節簡直就是諷刺。影片随着安尚久提供的證詞證據被人品敗壞認定為不可信,法律審判被道德審判替代,說好的法律平等呢?沒有!那保證法律的實施,也許能保證普通人獲得該有的權利。
禹長勳受威脅被迫放棄安,以為真相和正義就此掩埋,又發生了越獄和暴力威脅李編輯說出真相,這時暴力審判代替了法律。讓人印象深刻的是檢察官拿到錄音後第二次到監獄見安,他給安說“你以後就好好保重,所有的事情交給我了”,安說“你的父親還好嗎,希望你不要學我,現在多去看看他”,一邊說一邊露出緊張不安的小眼神和肢體動作。一句“生命受威脅的情況下說出的話不可以當做證據”就将暴力打回無用的原形。當然這隻是安和檢察官做的局,要不是中間出現檢察官去監獄告訴安,他已經入局,真的會讓人以為就此以暴力解決事情結局,成了悲情電影,結果再次峰回路轉。所以暴力宣洩後得到的并不是想要的,尋求正義也需要付出代價,法律在保證權利的同時也給獲得實質正義增加了難度。
最終檢察官以局内人的身份将對方扳倒,但是其身後不止有法律和證據,還有身為檢察官的社會地位、公衆面前的道德形象。所以法律隻是給了普通人一個機會去尋求自己想要的正義。
而影片裡其實埋有兩點說明安尚久并不是一個毫無勢力的普通人。一是當檢察官在大廳發現視頻被發布時,他是毫無準備的,甚至面帶驚恐。二是他自始至終都很清楚正義并不是他想要的,權力才是,所以才有他一直隻想做交易向上爬。
值得吐槽的是,影片裡從女主說要和安一起離開,去馬爾代夫享受生活,喝着代表愛情的莫吉托,到安和離任檢察官見面,“到馬爾代夫喝莫吉托”被安尚久永遠說成“莫吉托的馬爾代夫”,對于韓國女性地位的刻畫也是十分真實,成為了權錢交易和權力鬥争的犧牲品,成為男性的附屬品。而檢察官的威脅和女主的威脅得到的結果也明顯不同。還有一個明顯的對比,就是檢察官離任後成為律師,他打着電話說“通奸法改掉了,這我沒辦法,你該去怪改的人...”再次諷刺行政和司法。所以卸任後的檢察官和女主才是影片裡真正的普通人吧,也是我們現實中普通人的縮影,這才是真正悲哀的結局
其實由影片女性地位想到現在的一種說法“女性在戀愛關系結束後向男性索要賠償是不應該的”,意指女性索要賠償其實是将自己置于弱者地位,想追尋女性主義就不該如此。但是這樣想法我認為是錯誤的,索要精神損失是人的權利,并不單指女性,這種索要也可以由男性發出。正是因為女性長期處于弱者和被傷害的現實和刻闆印象中,才會把這種索要賠償綁定于女性身上,進而和女權綁定一起,這其實反而是女性受到歧視得一種表現,而不是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