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去看了《陽光女子合唱團》的點映,這部去年年底上映後不久就破了台灣地區票房紀錄的片子,把我哭成了狗。
坦白說,這部電影是非常套路、企圖心非常強烈的“預制哭片”,所有情節最終都是奔着煽情、讓觀衆動容了去的,如果你無法接受這種套模闆的創作以及裡面一部分“陳舊”的價值觀,那該片恐怕不适合看……
可即便如此,我還是很喜歡《陽光女子合唱團》,因為裡面關于母女情的動人故事确實很好哭,而且,這部看似站在女性“正确”立場上的電影,其實探讨的是個非常“政治不正确”的議題:有罪之人還有沒有資格談愛?
...然後重點來聊聊《陽光女子合唱團》精心打造的母女情——影片一共展現了三段詳略不同的母女關系,雖然情況和定性各異,但有一個共同點:母親所做出的最重要的行為,都是“忽略”女兒、極度自私的決定,是反“母性”的。
翁倩玉飾演的楊玉英年輕時是位歌手,但因為生下的兒子患了無法治愈的頑疾,導緻身為醫生的丈夫感到顔面無光,不斷家暴、出軌,不堪受辱的楊玉英拉着一家三口下毒,唯獨抛下了不受重視的大女兒。
新人何曼希飾演的劉宥芯孤苦無依,剛成年的她不得不跳舞去還家裡欠下的、永遠還不清的債務,當她殺掉控制自己的黑老大入獄後,因為家裡過不下去就早早抛棄她的媽媽,卻突然現身來讨要房子。
陳意涵飾演的李惠貞更為複雜,夫妻兩個金融從業者把家裡搞破産後,在丈夫的暴力威脅下,她堅決不同意把肚裡的孩子打掉,最終出于自衛和激憤殺了丈夫,也造成了她必須在監獄裡生育撫養女兒的結果。
...于是我們可以看到,被楊玉英辜負了一輩子的女兒,在母親去世以及合唱團的歌聲送别下,還是在心裡原諒了媽媽,而惠貞意外去世後,先後出獄的阿珮、阿蘭、宥芯等人也都成了子晴精神意義上的“生母”。
人心都是肉長的,就算這部影片擺明了是用刻在大家基因裡的“母愛/親情”來拿捏觀衆,它還是得逞了。
因此,《陽光女子合唱團》的實際質量如何,大家見仁見智,可至少在完成自己的預期目标方面,影片是成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