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很有意思。之前也看過類似設定偏成人向漫畫,忘記名字了,也很有趣,人和牛生出物理意義上的牛頭人。
[以下純粹與作品無關也不是為之關聯]
至于評論區裡的一些情緒發洩,無論是對其作為“作品”的
賞析而言,或者真正的形而上或是生物學理論,都是不合格
的。
1.顯然這些人不是“人類中心主義”,與幸交無關的“愛貓”
等行為是沒有問題的,或者作為審美“類型”的福瑞也是其
口中所謂的“容忍”範圍之内。口胡地講就是“審美霸
權”,即使是生物學、嚴格的所謂“物種”上的人類,如果
醜陋、肮髒也會受到同等待遇。(衆所周知,動物/環境保護才是某種意義上的人類中心主義。)
一種“審美霸權”:誰不符合這套臉譜,誰就被驅逐出“可被愛的對象”的共同體。
1.1.直接用“反人類”去概括,那麼反砝喜思、反極權都變成
所謂反人類了。就算是“人類滅絕計劃”也沒有“反人類”
的意謂,人類不會因為滅絕“人之為人的抽象特質就消失
了”(人類本質不會因為滅絕計劃邏輯上被取消掉),“反人類”隻是某種模糊的、為了維護一些霸權主義和話語權使用的修辭性質的詞語。
2.至于“惡心”這些“感受性”的謂述,隻能是對自己感受的表達,而不是針對作品的。
這種情緒可能是來自諸如某種邊界的動搖,如果想要捍衛人之為人的形象的邊界,必須找出一些确定性的[差異]。但這不會是[實在]的差異。
如果作品隻是想要迎合主流話語,确實不必這樣操作。
2.1.“迎合”與“有意”背離且想要塑造“獨特、高格調等等”不是二元對立,沒有人說“相反的行動”就是[為了]塑造“形象”祈求達到某種[認同](如獨特)。(評價見3.)
3.以及某表達“認為自己寫的xxx,自己給自己鼓掌,自己給自己點贊(認為作者“認為自己寫的很棒”)”,評價為,是活在想象界了。把自己的想法投射到作品作者身上,認為他者都是以自己那套東西/标準/方式行事(然後又以此(對他者的鏡像式評價)愛或恨或做出某種行動)。
3.1.至于作品究竟如何,至少有一種評價姿态是“作者式”的(生成的),如果不以作者面對作品,不能發現其中的新可能性、隻是複讀别人或自己已有的東西,那就隻是[廢話]。[評價]是鏡像式的,要麼面對自身新可能性之展開,要麼隻是重複與搬演。
3.1.1.本蛆未看完番,但一些評論認為作品就是作者“平權”觀點的輸出,評價同(3.)。把自己臆測到的作者意圖,當成評價作品好壞的依據。
4.衆衆又所周周知,某些主流的自稱“達爾文主義”“強者xxxx”的和達爾文沒有太大關系。
4.1.“作品糟糕”和對作品進行高評價确實不能脫離于“作品”,或普遍性的讨論。隻是說“評價其糟糕的人隻是在說感受,而非作品本身”很容易因為自身行動“給出高評價”反駁掉了。不過聚集于評論區的評論者們熱衷于與所做出的行動正是“霸權主義”的實踐,冷嘲熱諷或其它:要麼是嘲笑作品作者,高評價者,例如智力上的嘲笑。認為其用詞幼稚或品味不行或智力有問題。
4.1.1.常見的,一旦有來往的互擊,轉喻的鍊條就開始不斷滑動了。問題就變成如何[反駁]對方的言語或達成某種精神上的勝利,如場域會變成不太邏輯的“邏輯”讨論中。例如給(4.1.)賦上紅鲱魚或稻草人或“偷換xx”的非形式謬誤。雖然就像并不理解“隻是一種結構”但喜歡給對方貼“性倒錯”的人,他所做的也和他想象出的鄙夷的對象差不多。
4.2.那麼這個讨論從來不是有關[應然]或作品的事情。而是服從與承認的事。
除非承認“你是對的,我錯了”,争論就不會停止。(當然其争論的目的本身就不是停止或“和解”)。
4.3.某些所謂關于“倫理”的“批評”。把“社會習俗”當作“倫理原則”而混淆,把“倫理”說成一種正确的絕對原則,但實際捍衛的隻是某些個别的社會的“常識”和“習俗”。
比如:“人與動物戀愛”“不倫”的帽子;對作品模糊人/動物邊界的設定,直接用“有傷人類尊嚴”“價值觀扭曲”來停止讨論。
問題在于“倫理”并不是這麼用的。
當代動物倫理的經典讨論幾乎都是從反思“物種歧視”開始的(分配倫理地位),因為不是人類,就默認它的利益可以被輕易犧牲,邏輯上和種族歧視、性别歧視類似(畢竟你已經強調“倫理”問題了,就不能不考慮這些;要麼就不讨論“倫理”的問題,是可以犧牲的(對于這個,真沒什麼反對的。實際上确實可以不談這個,像以人為中心的功利主義,是排除這個維度的);我的立場是,如果愛貓的行為與行為的展示是允許的,那麼虐貓的行為與行為的展示也是同等被允許的,如果禁止一方,被禁止的一方還可能因為壓抑(壓抑即,這種欲望/[可能性]并非不存在,不能被消滅,隻能是壓抑)通過這個特定行為獲得快感——當然,是否獲得快感與“應不應該被允許”無關,但前者(愛貓)并不比後者自然或理所當然。)。把物種偏見作為所謂“天然的倫理原則”。其中偏見包含為維護“物種純潔性”而通過“例外/差異”進行的行動。
借助“倫理”這個詞為自己的喜惡掩護,類似(2.)。不過4.3.作為一種占有“天然”正确的姿态而且看起來似乎是一種“普遍性”(其中将主觀傾向喜惡隐藏起來了)這種方式與2.稍有不同。
4.3.1.某些情況下,它隻是情緒化的修辭,既不願面對真正的難題,也不願面對自己立場裡可能的暴力性。
5.對作品的評價,總是某種對“自己”的解剖。
[無][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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