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松子始終保持着愛的能力、說她是身邊人的上帝、說她人生雖然“失敗”,但在情感強度上卻達到了極緻,某種層面上也算是不錯,其實我都不理解。不知道怎麼說,我本能覺得這是種謬論,我的價值觀要求我覺得人好像不應該是這種活法。
我不是說人就應該像社會标準那樣無聊一緻地活着,但也不喜歡另一種極端化——如果松子自己過得幸福也就罷了,但問題是,我似乎并不覺得松子感到了幸福——這樣踐踏自己不值得批評嗎?還是說,其實松子是幸福的,隻是我妄自對她人的幸福進行了揣測?我不認為松子這種“愛的體驗”是正向的,但我又忍不住想自己是不是太俗了。
是的,痛苦不等于深刻,創傷不等于詩意,然而就像現在所有批評家會說的那樣:
“松子的情感模式是被塑造的,而不是選擇的。”
“當我們批判松子的病态,做出那種‘人不應該這麼活着’的判斷時,我們是否也在無意中落入了二次規訓的陷阱?因為它把問題的根源歸咎于松子本人,暗示隻要她改變自己的性格、學會‘正常’地愛,悲劇就不會發生。”
我認同這種批判,也有所反思。但是作為故事的局外人,哪怕我千千萬萬次提醒自己,錯的是她的家庭和整個社會,也還總是會忍不住回到“不要再回到痛苦的循環去了,為什麼不學會與孤獨相處,一個人獨立地好好生活呢?”的窠臼中去。
現代價值觀要求個體應該獨立、自足、不依賴他人。我本想反駁我不是這麼想的,但想想又說不出口。我好像确實一直在要求松子這個他者做一個“完美”的人:不要沉溺于toxic的戀愛,要經濟獨立,要精神獨立……我仍然堅持這些東西是好的,但提出來又好像确實太高高在上了。
對于整體而言,我認同批判社會結構而非批判結構受害者,然而對個體而言,我們實際上無法解決結構性的問題,這是否允許我們(在現代社會)對一個像松子這樣的人提倡獨立起來,不要耽于原生家庭的痛苦呢?
但話又說回來,怎樣才算是“提倡”呢?自大地對一個溺水的人的說:你隻要學會遊泳就不會淹死,這算提倡嗎?怎麼看都是直接救人更對吧?那麼,規訓與非規訓之間的區别,是否是‘有無實質性地伸以援手’?
對于局外人來說,伸出援手當然很好,像故事裡的惠一樣——惠在現實中實在算是一個很難得的朋友。然而作為一個無法直接伸出援手的人,一味地責怪他人和社會,算不算一種詭辯和責任外包?是否在不自覺中,将對松子的理解轉化成了對整個社會的苛求?
有人說,這隻是來自命運的悲劇,沒有人真的做錯了,故事裡的每個人都不是純粹的惡,他們隻是某種社會病症的攜帶者,但有時悲劇就是會這樣發生。我認為這種想法為很多惡人提供了借口,我不認同。就像莉莉周裡的星野,被霸淩的經曆并不能為反過來霸淩别人作辯解,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傷害過别人負責,而不是把責任外包給他人、環境和整個社會。
我們無法用理解的名義消解責任。我們可以理解一個在暴力環境中長大的人更容易使用暴力,但當他真的使用暴力時,社會仍然要追究他的責任,他仍然要面對自己選擇的後果。人是具有主觀能動性的,同樣制造出惡的環境裡,就是有人即使無法做到善良也能保持不傷害别人,這也正是人的可貴之處。然而細細想來,這個社會又确實是不公平的,在暴力環境下成長的孩子,要控制自己不使用暴力,本就比在幸福裡長大的孩子要困難得多。
想到這裡總會産生一些無力感。
我始終覺得,人和人之間無法真正理解,真是一件痛苦的事。正如我無法理解松子這樣的人,為何要這樣誇張地邁出我所認同的社會規則而活着的時候,别人也無法理解我。
我有一個朋友,她很認同依附丈夫、結婚生子這一套傳統女性的生命軌迹,但我卻很難接受這種把自己的一部分人格埋葬在傳統和婚姻裡的生活,哪怕我的這種反抗要付出一些經濟或社會壓力上的代價。我的“逾矩”很小了,但在這個叙事裡,其實我也是一種“松子”,而朋友是“正常人”。或者反過來,我是正常人,而她是松子,也是一樣的。
在我的想法裡,“人始終是孤獨的,父母,伴侶,朋友,孩子……世界上并沒有真正能理解你的人,但沒有關系,世界本來就是這樣的,孤獨雖然是壞事,但也還不算太糟糕,說服自己接受就好了,總比其他代價好”,所以我(暫時)并沒有很強的依附别人的願望,所以我始終無法理解松子,我可以為她的故事哭泣,但并不為她的故事共情和感動。
但其實我真的選擇了孤獨嗎?還是說這隻是我被迫采取的一種生存方式?也許我和松子隻是處理同樣需求的方式不同。松子選擇不斷向外尋找,即使受傷;而我向内說服自己,避免受傷。兩種都是生存策略,兩種都有代價。是的!每個人的選擇都有代價,隻不過有些人的代價更明顯更嚴重,另一些則更隐形更溫和。我們隻不過是選擇了在自己價值觀裡,所認為的最輕代價而已。對松子來說,可能反複受傷的代價,其實比孤獨更輕吧。
這樣一想,我似乎又理解松子了。
視聽語言挺美的,配樂和配色尤其,有種荒誕感。
随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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