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怡案的故事寫得太好了,同時也非常有深度,這個故事向我們抛出了一系列問題:一個受害者為什麼人們隻關注他/她為什麼受害?為什麼隻關注他/她無不無辜?難道作為受害者最應該關注的不是是誰傷害了他/她嗎?
劇中有個細節很有意思,唐盈盈律師第一次見到張怡,是在酒店洗手間。她注意到她“很有心思”的伴娘服,這個細節在後來的法庭攻防中,被巧妙轉化為“引誘”的暗示。
...康俊則是另一種對照。他同情張怡,卻克制地保持專業距離,提醒自己“不要過度共情”。他的掙紮,代表了法律人在理性與感性之間的永恒困境。這兩個律師的角力,映照着法律的終極悖論:它既追求絕對公正,卻又必須通過充滿人性弱點的主體來執行。
...劇集沒有給出簡單的答案。史力最終被判刑緩刑,但張怡的人生已徹底破碎;唐盈盈為張怡争取到巨額賠償,卻無法縫合她的傷口。正義以某種形式抵達,卻無人是赢家。
這或許正是《女神蒙上眼》第一案最深刻的地方:它拒絕給我們一個完美的受害者,也拒絕給我們一個完美的正義結局。它隻是把那架蒙眼女神的天平,重重地放在我們每個人面前,讓我們看清上面的刻度,不隻是法律的條文,還有我們每個人心中的偏見、冷漠與自以為是的正義。

在追求正義的路上,或許我們首先要做的,不是擦亮眼睛去尋找受害者的瑕疵,而是學會為心中那架天平,系上一條蒙眼的布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