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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有當一個人真正犯了錯,并将這錯誤告知天下,才能算得上是醜聞。

可是,埃萊娜究竟錯在哪裡呢?錯在她在自己的書裡描寫了性?

因為描寫性,她就被否定了所有才華,成了一個靠“淫穢”搏出位的作家?

因為描寫性,她就活該被當成一個蕩婦,被迫接受任何想和她發生關系的無理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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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家想跟埃萊娜同床,被拒絕後惱羞成怒。

他那副罵罵咧咧的無賴嘴臉,将他之前為了騙炮編出的“為了作品”“為了靈感”的借口,襯托得更加可笑。

最可笑的是,當他不能從埃萊娜身上占到便宜時,他就對埃萊娜展開貶低和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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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連表面上裝得很“紳士”的尼諾也是如此。

他說莉拉這個人有問題,還說她得不到男人的愛,是因為她不懂得為男人犧牲自己……

這實在太可笑了。

真不知道尼諾哪裡來得自信,可以這麼理所當然的将這麼無恥的話講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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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什麼呢?

憑什麼你說她有問題,她就有問題?

憑什麼你就掌握判定對方是否有問題的權力?

憑什麼女性就要犧牲自己去滿足男人?

而且,對女性的規訓和壓迫,不僅來自男人,同樣也來自女人。

聽到埃萊娜決定不辦婚宴,她的母親就突然開始咆哮,還說什麼不在教堂結婚就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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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每一句話都毫無根據的可笑。不過後來我稍微理解她為什麼如此歇斯底裡了。

作為一個家庭主婦,她一生都沒有掙脫婚姻和家庭的束縛。她所有的生命價值和意義,都依賴于這份狹隘的婚姻。

當她看見女兒的生活不按自己的“規矩”來時,她感覺自己之前幾十年的人生都被否定了。

她之所以接受不了埃萊娜的不合“規矩”,其實是因為她接受不了埃萊娜可能比自己活得更自由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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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比起可笑,我更加覺得她可憐。

面對來自男權社會的規訓和剝削,女性想要保護好自己,去過自己想過的生活,實在是太難了。

女權之路,還真是任重而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