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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的感覺,這幫在沙漠裡頭搞音樂的,一個比一個怪咖。

他們“天生”的漠視一切,男主想在他們之中尋找女兒的下落,幾乎是緣木求魚。

故事裡頭,并沒有對男主的女兒為什麼失散做太多的描述,隻是若隐若現的表示,那個女兒,或許也是想追着音樂表達自己“憤世”的其中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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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裡頭“唯一”的對抗,就是嬉皮士玩世不恭的态度。

不過,故事裡頭的制服,并沒有開槍。

這是一次“秩序”和“反秩序”的微小沖撞,制服甚至都不願意搭理,他們,或許有更大的事情要做,而不是滿足于嬉皮士“小小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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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男主就這樣跟着他們一起流浪。

雖然“一起”,但男主還是下意識的覺得,并不是“一起”。

單純的兒子覺得,既然大家一起旅行,彼此互相照應是應該的。

然而,“老于世故”的男主,還是覺得有所保留比較好,畢竟,防人之心不可無嘛。

後來,果不其然,嬉皮士理所當然的想要“資源共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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嬉皮士為什麼成為嬉皮,故事裡頭沒有交待。

但是,這幫人應該是經曆過劫難的。

那若有若無的戰争,曾經真實的發生在他們身上。

戰争帶來的傷痛,不僅是身體上的,更是心靈上的。

除了苦中作樂,這個世界留給他們的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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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懸崖邊上,前車發生意外。

男主下車幫忙。

但不知道為什麼,在如此險要的地方,男主竟然停車不拉手刹,眼看着前車解決了問題,後車卻發生了溜車,可憐的小孩在車上根本沒有逃生的機會。

這一幕,壓根不明白,導演究竟是發了什麼神經,設計這麼一個橋段,活生生的切斷了男主的“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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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這個寥無人煙的地方,也是文明所及的雷區。

眼看着嬉皮士一個個點燈拔蠟,男主此時心底已無波瀾,坦然的一無所有的往前走,下一步,會不會觸雷,他已經無所顧忌。

或許,人類就是這樣,為了尋找“夢想”中的目标,丢失了身邊的幸福,走向“接近終點”的結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