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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起兇殺案,是漂流團成員無意中發現的。

就沖這個死法,案子就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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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大家都是專業人士,往日恩怨暫且不提,但,着實提起了觀衆的胃口,這起兇殺案難不成還能和25年前的案子有關聯?

如果沒有關聯,電影完全沒有必要說。

如果有關聯,那到底是什麼關聯呢?

這鈎子可埋得深了。

回到目前的案子,一般情況下,丈夫死了找老婆,老婆死了找丈夫,不是為情,就是為錢。

倆冤家正在朝這個方向查呢,喂飯的來了。

死者公司的皮劃艇昨晚被燒了個精光,死者的妻子正報警呢。

好麼,這多大仇多大怨啊。

一番盤纏,死者的妻子是洗脫了嫌疑,死者的競争對手很自然的浮出了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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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叔叔去掃墓,随行的是女叔叔的養父母還有她的幹哥哥。

其實,故事到這裡的時候,人物關系壓根沒交待。

一直到後來,才知道左二是女主的幹哥哥,不說,确實不太能知道。

看起來,這養父和幹哥哥的歲數也差不了多少呢,至少,養父還沒“聰明絕頂”。

也就這麼“寸”了,女叔叔這次掃墓,竟然遇到了男叔叔的媽媽也在掃墓,一下子,女叔叔的心情就不好了。

但,養父母這家人還是不錯的,看到女叔叔如此激動,選擇了安撫。

可是,怎麼也沒想到啊,女叔叔都選擇了“惹不起躲得起”,男叔叔的媽媽竟然選擇了“正面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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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說了半天,“洞穴的秘密”好像還沒說到,到了這裡,“洞穴”才正式登場。

說起來,這裡之所以有了所謂的漂流項目,和死者、大老闆和路人甲三人發現了“洞穴”不無關系。

當年,這三人因為發現了“史前文明”而名聲大噪。

不過,如何将流量變現,三人在處理方式上各有不同。

路人甲就不說了,因為案發當時,路人甲已經患病去世。

死者,選擇了開發漂流,日子越過越緊巴。

而大老闆選擇了開發了“洞穴博物館”,這些年生意越做越大,眼看着就可以吞并死者的漂流項目。

嗯……妥妥的殺人動機。

但是,大老闆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案發當晚,他和妻子浪漫來着。

“換個地方”,夫妻之間的不在場證明就是瞎扯,但老外可不能這麼幹。

線索,貌似就這麼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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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查吧,既然大老闆說了,案發當日夫妻倆在搞浪漫,那求證一下呗。

其實,歡喜冤家内心也知道,這次“求證”,無非是走個過場,人家既然敢這麼說,必然是“口風一緻”的了。

如今,大老闆的妻子,已經是洞穴博物館的館長,事業也是風生水起的大忙人。

這次“巡查”,館長肉眼可見的慌張,但歡喜冤家愣是沒發覺,屏幕外的小編,恨不得直接給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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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好意思,導演又切鏡頭了。

館長那裡沒什麼希望,但是,博物館的管理員也是資深“洞穴”講解員啊。

兇殺案現場留下的兇器,歡喜冤家隻是認為是個普通的石頭,但講解員一看,說這不是館藏的“史前文明”嘛。

這可是關鍵線索,聽到這裡,歡喜冤家喜出望外,幾乎覺得破案在即了。

但是,下一秒,歡喜冤家歡喜不起來了,館藏的“史前文明”一把也沒丢啊,這兇器,完全是多出來的一把。

不過,這畢竟是證據啊,歡喜冤家已經足夠證據“詐一詐”館長了。

這一詐可不要緊,竟然詐出了個王炸。

館長很爽快的承認了捏造不在場證據,因為當晚,館長和死者“私會”來着。

我去,這歡喜冤家喜提吃瓜群衆的節奏。

這下,大老闆的嫌疑沒跑了,金錢+愛情雙重動機,還有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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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這案子查不下去了。

然而,歡喜冤家在大老闆家翻查線索時,竟然翻出了女叔叔當年父母死亡的各種剪報。

這……這眼前的兇殺案,難道和女叔叔的父母死亡有關?

這也離了大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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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麼,沉睡了25年的“冤案”,此時緩緩浮出了水面。

那麼,病的病死,沒死的也都死了,動機基本就鎖定了這樁25年前的“冤案”了。

但是,究竟是誰,還能比男叔叔一家更具備動機呢?

又為什麼一定是在25年之後?

查來查去,男叔叔大哥當年還有一個女朋友,算起來,如果當年暗結朱胎,孩子現在也長大成人了,伯爵也應該複仇了。

但是,這個神秘女友究竟是誰,男叔叔目前還沒有任何頭緒。

再說了,這案子還查麼,查到最後,不是查到自己的大嫂,就是查到自己的侄子,完全沒必要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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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輛“黃色的車子”,在女叔叔眼皮子地下晃悠了25年,女叔叔愣是沒感覺。

看到這裡,案子的大概輪廓基本成形了,不得不佩服老外這講故事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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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導演既然玩技術已經玩到這種地步了,最後這一哆嗦,絕對不會讓觀衆失望。

可以負責任的說,你以為的,都不對。

至于真相如何,建議還是自行鑒賞,太會玩了。

故事最後,還是提一提這背負着“标簽”,忍氣吞聲25年的一家,這麼些年的委屈,大概是得不到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