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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墓”系列拍了很多部,但这部应该是“最正宗”的续集,不仅延续了第一部的故事,还延续了第一部的演员。

这,绝对的大胆,毕竟,时隔多年,岁月已经将人祸祸得不成样子。

在第一部里头,女主手刃仇人后就结束了,但毕竟不是大西部了,该走的流程还是得走,如果仅从第一部来看,相关证据也不会太完美,女主想入罪也很容易的,反正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女主就是被撤诉了。

这种情况,安心过自己的小日子就好了吧,女主还念念不忘自己作家的身份,非要把这段经历写成畅销书,哎,这也是想钱想疯了的节奏吧,除了当事人互相伤害,还能有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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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刻意看,当年的女主,已经一点也看不出来了吧。

当日风华不再,还出来继续演,这也需要巨大的勇气……和片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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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母亲是个大作家,女儿是个大模特,生活无忧的节奏啊。

想要看女儿这个大模特做出点“牺牲”,那多少有钱佬巴巴的送钱呢,结果,最后都便宜了一帮“乡巴佬”。

这笔生意,巨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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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领导还是很有气魄的,绑错了就是绑错了,直接让其中一个蠢蛋把大模特送回去,咱有仇报仇,绝不伤及无辜。

而且,女领导对作家的“复仇”是属于“正义”的。

瞅瞅,“正义”这个词,感觉已经完全被玩坏了。

最近正好在刷《以法之名》,越看,心越寒,倒不是因为反派那帮穷凶极恶,被那帮穷凶极恶欺负了,至少还能获得大众的惋惜,可是,一旦被“他们”盯上了,首先是身败名裂,然后才是“收归国有”,如果可以让你选,你宁愿选择被谁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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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在逃亡的途中,邂逅了一对老夫妻,想着借个电话找叔叔帮忙,结果这对老夫妻压根没有电话。

这段对话非常有意思,首先老夫妻说了,在这里,想找叔叔帮忙那绝对是瞎扯,没有的事儿。

其次,他们年纪大到没有人给他们打电话也没有需要打电话的人了。

莫名其妙,就不“闹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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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毕竟年纪大了,在“劳动人民”面前,单论“武力”,完全不是对手。

在一番打斗中,作家重申了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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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就轮到模特复仇了。

不过,毕竟时隔多年,当年的那一套还是太“血腥”了,这次在“复仇”的方式上完全不能和第一部“相提并论”。

“复仇”不是主题,主题是“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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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死前绝对的郁闷。

咱也是看过第一部的,怎么到了模特这里就不按照套路出牌了呢?

拜托,时代在变,城里很危险,最好回农村。

但现在的问题是,你想回农村你也回不去,这帮蠢贼,是真的拿着金饭碗在要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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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结局,也算得上是“反转又反转”吧。

该死的不该死的,全死了。

到最后,模特的幸存,只能用“爷爷”明白了冤冤相报何时了来解释了。

故事最后,模特到教堂拿下了十字架。

当初,作家在教堂门口呼救,老教士充耳不闻。

现在,模特到教堂拿下了十字架,老教士一样不闻不问。

这个故事,就这样到此结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