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季能看出想要在倒叙推理的底子上搞點創新,點子是不錯的,但創新點似乎運用到傳統的推理形式上更有趣。e1的失憶的兇手和沉睡中的死者産生了這樣一個效果,在案件發生後,一切關于案件的記憶都不被任何主體所占有,而是需要偵探去揭露,兇手必須面對那些因自身能力或是創傷場景失去回憶卻真實地刺激着自己,提示自己的責任的場景。但通過倒叙推理的形式,觀衆實際上被賦予了上帝視角,于是秘密被弱化。e2的政治叙述高度不負責任,簡單地把阿拉伯國家内的勢力劃分成進步派和保守派,最後解決豁免權的方式居然是通過更高的主權的形式。e3的特工殺人呈現出的效果是特工僅僅作為一種職業劃分發揮作用。e6雙重兇手的設定不錯,但定位第一位嫌疑人的叙事節奏和定位最終嫌疑人的叙事節奏不匹配,如果真的要塑造多重嫌疑人的故事,從一開始就應該先把平等的疑點體現出來,在故事的進行中,在明線的追蹤劇情裡就應該有暗線的鋪墊,其實比較好的做法是放棄掉那個新來的警官的劇情,然後多做鋪墊,第二次推理幾乎是重新出發,但顯得過于草率了。
倒叙推理能夠幫助我們更好看清偵探小說内部的構造,秘密通過倒叙形式轉移為了那些兇手(以及從兇手角度來觀看的我們)遺失的、尚未認識的、無法控制的,因而也是超出一切兇手的計劃和想象的元素體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