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5日上午,“華平号”和“玉興8号” 兩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襲擊的事件。此事件造成“華平号”上的6名中國船員和“玉興8号”上的7名中國船員全部遇難,其中1人失蹤。
2011年11月3日,公安部、雲南省公安廳、西雙版納州公安局以及中國國内相關執法部門組成了“10·5”案件聯合專案組,公安部禁毒局局長劉躍進任組長,抽調200餘名精兵強将全力破案。經過大量的調查摸排,專案組判明兩艘中國商船是在湄公河孟喜島附近河段被非法武裝力量劫持的,現場發現的毒品、槍支,極可能為栽贓陷害。結合2008年以來發生在湄公河上的28起針對中國公民的劫持傷人案,經過大量分析和研判,專案組把“金三角”地區特大武裝販毒集團糯康組織納入視線。

案發後,泰國第五證據鑒定中心制作了《事發地點命案證據調查報告》,泰國中央證據鑒定局生物學與DNA鑒定組制作了《調查報告》。
“10·5”案件聯合專案組通過地方警務合作機制與泰國進行證據交換,獲取泰方現場勘驗報告、屍檢報告等證據材料17份、480餘頁和200餘張照片。同時,中方也向其他國提供600多頁的證據材料。
根據現場勘查筆錄、證物清單、槍彈鑒定、彈道調查報告,華平号、玉興8号上的中國船員在被捆綁後遭到槍擊,有的槍支分别射擊過不同的被害人,有的同一被害人被不同的槍支射擊過,屍檢結果顯示,13名中國船員均系槍彈傷緻死。射擊中國船隻和船員的共有13支槍、5種槍型,每名中國船員中槍的情況并不一樣,最多的達8處槍痕。
根據泰國方面提供的現場勘查筆錄,岸邊的公路上發現1片7.62毫米北約制式槍支的子彈鍊甲碎片、土坎上發現2枚5.56毫米步槍子彈彈殼。
彈道調查報告指出,華平号遭到了來自岸邊的槍擊;槍彈鑒定顯示,一支使用5.56毫米子彈的步槍既在岸邊射擊過又在玉興8号上射擊過,使用北約制式7.62毫米子彈的槍支擊中過被害人。根據泰國中央證據鑒定局生物學與DNA鑒定組的鑒定,在華平号上提取的煙蒂的DNA與一名泰國軍人的DNA較接近,佐證泰國軍人登船的事實。
經勘查,在“玉興8号”駕駛室發現了楊德毅的屍體。2011年10月7日至11日,在泰國清盛港附近,又陸續找到12具船員屍體。在“玉興8号”和“華平号”上共查獲919600粒毒品可疑物,經鑒定,毒品可疑物為甲基苯丙胺。
泰國4号證人證言顯示,10月4日,有泰國軍人緻電湄公河艇隊,說5日會有兩艘中國船到達,船上有走私品,讓他們做好準備。
泰國2号證人聲稱,2011年10月5日早上11時左右,他和清盛警察局幾個人來到一棵雞素果樹下,看到停泊的中國船隻。有幾個人跳上邊上的4艘快艇,飛速向金三角方向逃去。這名警察開車前行200米左右,看到泰國軍人向兩艘中國船射擊。一股濃煙過後,岸上隻剩下了2名軍人,其餘7人上船後繼續開槍。

2011年11月底,專案組抓獲一名在中國販毒的緬甸籍犯罪嫌疑人。據交待,向他收取保護費的是糯康組織的一個小頭目,也是糯康組織旗下一條船的船長。緬甸人岩相宰很快被專案組抓獲。經過突審,岩相宰陸續交待了糯康組織的組成人員和組織分工。岩相宰交待,“10·5”慘案發生後,他曾聽頂頭上司依萊(糯康組織3号人物)講過“10·5”案件是糯康組織幹的。
2011年12月,糯康集團骨幹分子依萊被抓獲後,陸續交代了集團内部組織架構,并交代了和泰國個别不法軍人勾結,策劃實施“10·5”案件的情況。依萊被捕後,糯康犯罪集團主要成員轉移至深山老林中躲藏。
2011年12月6日,糯康出現在老撾波喬省内安村(還有說希拉米村),按計劃警方準備在這個村的重點村民家裡進行搜查,卻因手續不全被村長阻止,糯康趁機逃走。
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間,緬甸、老撾軍警多次對糯康犯罪集團開展清剿行動,收繳了大量槍支彈藥、爆炸物、毒品及現金,抓獲多名集團成員,進一步擠壓了糯康犯罪集團的生存空間。期間專案組對糯康施行了3次抓捕行動。
2012年4月13日,糯康的一名情人在老撾的敦蓬縣被捕。警方起獲了100萬片毒品甲基苯丙胺片,1000克黃金和7400萬泰铢(約合1500萬元人民币)的現金。

2012年4月20日,糯康組織2号人物桑康被抓獲。
2012年4月25日,專案組獲知糯康由緬甸潛入老撾波喬省孟莫縣活動,立即通報老撾軍警在湄公河沿岸加強戒備盤查。當天下午,糯康剛在老撾波橋省的碼頭下船,就被警察發現,警察鳴槍示警,引來附近警察增援,最終将3人抓獲。随後,專案組加強與老、緬軍警高層協調力度,先後在中緬邊境成功抓獲糯康犯罪集團成員紮西卡、紮波、紮拖波等人。

2012年5月10日上午11點,中老警方在老撾萬象機場舉行了移交儀式。當日,糯康被押送抵京。中國公安機關在機場向糯康宣讀了對其的逮捕令。據糯康交代,負責案件具體實施的是四号人物翁蔑。随後,專案組繼續組織抓捕,走投無路的翁蔑和手下五六十人向緬甸政府投降。

2012年8月22日,緬甸軍警聯合工作組在昆明提審“金三角”特大武裝販毒集團及“10·5”案件主犯糯康等犯罪嫌疑人。
2012年8月28日,經過艱苦談判和具體交涉,根據中緬協商結果,翁蔑被移交給中國,以協助中方調查。
2012年11月21日,泰國毒品控制委員會和當地警方組成的聯合行動組突襲了泰國北部清萊市的五處可疑地點,在其中一處抓獲了糯康的關鍵助手沃蘭,行動組還查獲了總價值大約5億泰铢,約合超過1億元人民币的毒品和毒資。

2013年2月27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湄公河“10·5”案四名罪犯糯康、桑康·乍薩、依萊、紮西卡,将于3月1日在雲南昆明被依法執行死刑。2013年2月28日,央視公布主犯糯康等在執行死刑前最後24小時的畫面。2013年3月1日,糯康、桑康·乍薩、依萊、紮西卡4名罪犯在雲南昆明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