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輩子我想倒着活一回,第1步就是死亡,然後把它抛在腦後,在敬老院睜開眼一天比一天感覺好,直到太健康被踢出去,然後開始領養老金,每天都是在小區遛彎跳舞,玩累了之後就開始工作,從最高的職位做起,慢慢的走向基層,感悟生活,40年後足夠年輕了,和那個最熟悉的人從分手開始,越來越恩愛,直到初次見面的那天,相視一笑,然後各自轉頭,準備好之後就開始上大學了了,從大學到高中再到變成一個孩子,每天無憂無慮的玩耍,沒有任何的責任,最後變成嬰兒,直到出生伴随着家人緊張過後的歡笑聲,結束一生。
是不是感覺哪裡怪怪的,對啊,怎麼可能相視一笑,然後各自轉頭呢?其實倒着活一回,想要的,不過是初見的那天罷了,或者換一種說法,我不想倒着活一回,我隻想重新擁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