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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影片的一開始,1938年,美國位于舊金山一個小島的阿爾卡特茲監獄的三名犯人越獄。其中一名犯人被當場擊斃,另兩名——魯弗斯和亨利楊被抓。亨利楊并不知道,魯弗斯其實早就向典獄長格倫出賣了他們的越獄計劃,換來獄方對他的優待。而倒黴的亨利楊被格倫關進地牢。格倫對亨利楊恨之入骨,因為他的越獄妨礙了他的晉升之路。在接下來的三年中,亨利楊被單獨監禁在終日黑暗潮濕的地牢中,與自己的屎尿為伴,飽受獄卒的各種欺淩,每年隻有半個小時的放風時間。格倫還喪心病狂地割斷了他的腳筋。如果不是格倫的上級洪森提醒他亨利楊被單獨監禁的時間太長,亨利楊根本就不會被放出地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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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解除單獨監禁的當天,亨利楊洗澡剃發後,在食堂與其他犯人一起吃飯。一個好事者對他說:瞧,那是魯弗斯,當初他出賣了你們,現在可舒服呢。亨利楊聽後立即沖上去将魯弗斯掀翻在地,把他吃飯用的金屬匙子狠狠插進魯弗斯的脖子,令他頸動脈破裂後當場死亡。亨利楊當着二百多名犯人和獄警的面,清楚地、毫不含糊地殺死了魯弗斯。

由此,影片的主角——剛從哈佛法學院畢業并考出律師執業資格證的詹姆斯上場。他所工作的律所把亨利楊這個案子派給了詹姆斯,讓他去擔任亨利楊的法律援助律師。用律所負責人的話來說:這個案子連猴子去辦都沒啥兩樣。因為案件的事實清楚,證據确鑿,亨利楊的一級謀殺罪名成立,隻是一個程序問題。而根據加州的法律,一級謀殺的罪犯将被處以死刑。

年輕的詹姆斯接到他職業生涯中的第一個案子,十分興奮。他先去關押亨利楊的地方——法院的羁押室去會見亨利楊。他堅持要走進關押亨利楊的鐵籠去會見他,而連法警都認為那毫無必要。他們早已給他在鐵籠外面準備了桌椅。

使詹姆斯吃驚地是:亨利楊不願與他有任何交流。他像受驚的動物一樣蜷縮在籠子的一角,拒絕與詹姆斯有眼神的接觸,也不回答他的任何問題。一般的法律援助律師可能樂得就此罷手而離開,而詹姆斯卻不屈不撓地向亨利楊提出一個個問題。他事先查閱過亨利楊的案卷,發現亨利楊在十年前因為搶劫一家商店的五美元而被捕。由于這家商店正好也是郵局,他的罪名加重。詹姆斯故意對亨利楊說:我知道你以前因為五百美元被抓,而亨利楊糾正他說:是五美元。

詹姆斯好容易讓亨利楊開口,立即想和他讨論案情。沒想到亨利楊接着問他:當時著名的棒球運動員迪馬喬的戰績如何。詹姆斯對于棒球不感興趣,就對亨利楊實話實說。而亨利楊聽後立即又恢複了一開始拒不交流的狀态,無論詹姆斯和他說什麼都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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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無法,隻能回去後惡補關于迪馬喬的報道,并在下一次會見時洋洋灑灑地向亨利楊彙報的迪馬喬的光輝運動生涯。他的舉動令亨利楊開始與他慢慢地交流,不過後者卻不願談論案情。案子開庭的第一天,詹姆斯向法官申請延期60天,理由是由于亨利楊的自閉,他還沒有與自己的當事人談論過案子。盡管法官非常不滿,但是,他還是同意延期一周。

在這一周的時間裡,詹姆斯好不容易從亨利楊口中得知他被單獨監禁了三年兩個月的事實,而法律規定,對一個人的單獨監禁最長隻能是19天。詹姆斯從這個切入點入手,在恢複開庭時提出應該把阿爾卡特茲監獄、典獄長格倫和他的上級洪森都列為被告,因為它們導緻了亨利楊成為殺人犯。詹姆斯的這一辯論令亨利楊案子的審判一下子成為新聞報道的焦點,他自己也受到來自各方的壓力。因為洪森是胡佛賬下的紅人,權勢極大。他的上司甚至想取消他為亨利楊辯護的資格,詹姆斯不甘示弱,頑強地頂住了這些壓力,繼續為亨利楊辯護。

為了取得亨利楊在監獄被虐待的證據,他從法院得到了調查令,與自己的女友瑪麗和一名攝影師來到阿爾卡特茲進行取證。他們與犯人交談,發現這些人好像全都事先被排練過一樣,什麼都不願說。格倫本人對于他們要去關押亨利楊的地牢拍照也是百般阻撓。詹姆斯不得不動用調查令才得以下地牢。他被裡面的情形驚呆了。

格倫等為了阻撓詹姆斯将監獄的情形曝光,對律所施加壓力。詹姆斯的上級指派瑪麗為亨利楊辯護,不許詹姆斯再插手案子。不過亨利楊的舉動令瑪麗不願為他辯護。詹姆斯從律所辭職,自立門戶,重新成為亨利楊的辯護律師。亨利楊喜歡詹姆斯,是因為詹姆斯和他年齡相仿,願意花時間和他聊天,他感覺詹姆斯是自己的朋友。盡管他本人對于自己的命運根本不抱任何希望,一心想死,但是看到詹姆斯對于他的案子如此熱情高漲,也就願意用他的自己話來說,陪着詹姆斯玩玩。詹姆斯自己,也把亨利楊視為朋友。兩人互相交流自己的青少年時代。詹姆斯受亨利楊的影響,逐漸成為了棒球的球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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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楊的案子,随着審理的深入,連胡佛都介入,因為洪森是司法部的高級官員,他不想看到高官的名譽因此而受損。他們無法給詹姆斯施壓,就對他的哥哥施壓。詹姆斯的哥哥拜倫已經是一名著名律師,他也在父母去世後把詹姆斯撫養成人,所以詹姆斯對他很是尊敬。拜倫去找詹姆斯,勸他放棄這個案子,而詹姆斯說他隻在乎正義。他連自己的哥哥都不能相信。且拜倫為了幫助檢方,偷走了詹姆斯證人的照片,導緻該關鍵證人的證詞最終未被法官采納。

詹姆斯現在是衆叛親離,隻有靠着自己堅持着。他力排衆議、克服重重困難讓格倫和洪森都到法庭上作證,并通過自己的精彩提問讓這兩人崩潰,暴露出格倫殘暴無情的性格和洪森對于格倫管理監獄的放任。詹姆斯還通過出示他在阿爾卡特茲監獄收集到的證據,令檢察官、法官和陪審團看清了這座監獄的内幕。到這個階段,每個人都已經信服:由于監獄、尤其是典獄長格倫對亨利楊的殘暴行為,才導緻了亨利楊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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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的勝利對于詹姆斯來說已經是囊中之物。由于他的不懈堅持和努力,從一開始對他抱有敵意的檢察官和法官轉而對這個愣頭青開始欣賞,甚至用自己的專業知識來幫助他。根據庭審的表現,詹姆斯告訴亨利楊,陪審團将他罪名從一級謀殺将為二級謀殺,甚至一般的謀殺都是有可能的,他隻需最多再坐個十年牢就能獲得自由了。

但是,讓詹姆斯意料不到的是,亨利楊要他向法官求情,判他死刑。

因為,就算他逃過一死,他還是将在阿爾卡特茲監獄服刑,還是要面對格倫。亨利楊害怕這個,要比害怕死亡更甚。

詹姆斯堅持認為亨利楊是無罪的,如果亨利楊要讓自己被判死刑,就得自己在開庭的時候對法官和陪審團說。結果,在詹姆斯的提問下,亨利楊在庭上喊出了“我甯願死也不願回阿爾卡特茲監獄!因為我害怕他們。我隻是武器,但我沒殺人,他們才是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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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陪審團認定亨利楊沒犯一級謀殺罪,而犯誤殺罪,刑期是三年。陪審團還簽署了請願書,請求聯邦政府對阿爾卡特茲監獄立即開展調查,因為陪審團認定這座監獄和監獄的典獄長犯了違反人道的罪。詹姆斯大獲全勝。

亨利楊還是被押回阿爾卡特茲監獄服刑,還是要面對格倫。不過他能夠對格倫說:“我赢了,而你沒法把勝利從我這裡拿走。”在上訴開庭的前一天,他的屍體在關押他的地牢裡被發現。他用一塊石頭在地上寫了“勝利”這個詞。七個月後,阿爾卡特茲監獄的地牢被聯邦最高院裁定被永久關閉。而典獄長格倫犯虐待罪。1963年,阿爾卡特茲監獄被永久關閉。

整部電影就這樣講述詹姆斯如何不屈不撓地打赢了他第一個案子,而這個案子,所有人一開始都說他是輸定了。我就不談幾位演員的演技是如何出色:凱文·貝肯扮演亨利楊,加裡·奧德曼扮演格倫,他們的精彩演出使人難忘。不過,這部影片使我思考最多的問題,是死磕派的律師詹姆斯為什麼能夠成功。

首先,他熱愛自己的職業,他從小就想當一名律師,在法庭上與對方唇槍舌劍。他對于正義有着火一樣的熱情。當他剛接到這個案子的時候,公訴人認為這個案子隻要六分鐘就能審理完畢,而他則使審理至少進行了六個月,并在這個期間,揭露了阿爾卡特茲監獄的黑暗内幕。所有人在一開始都認為亨利楊是有罪的,而他證明了亨利楊不是無故殺人,他不過是阿爾卡特茲監獄的犧牲品。一個初出茅廬的法律援助律師,靠着死磕把一個鐵闆釘釘的案子翻了過來,還順帶着揭露了監獄系統的黑暗,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奇迹。

其次,他不僅具有專業的精神,還具備專業的技能。詹姆斯的哥哥是個律師,從小被哥哥撫養大的他耳渲目染。他本人又在哈佛大學法學院深造過,學校的培養了他出色的庭審辯護技能,他能夠在庭上控制證人,利用巧妙的提問讓證人暴露自己,達到自己想要達到的效果。美國的庭審十分精彩,就是因為律師和檢察官不相上下的辯論。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他得益于美國的司法制度。美國是世界上三權分立最徹底的國家,而且不僅三權分立,它們之間還相互制衡。這種體制保證了司法的獨立性。我們在影片中也可以看到,在監獄這種權力不受監督的暗箱操作之地,隻會盛行腐敗、反人道等種種駭人聽聞的罪行。有很多其他電影,包括著名的《肖申克的救贖》,都反映了美國監獄的黑暗。而隻有像詹姆斯這樣的死磕派律師,以及新聞記者和其他正義人士的不懈努力,揭露這些黑暗,才能導緻局面最終被改善。美國獨立的司法制度也保證了像詹姆斯這樣的死磕派律師可以存在,盡管官方用了種種辦法對他施壓,但是他們無法讓法院聽命于他們。法院超然物外的地位保證了司法的公正性。官方對于詹姆斯這樣令人頭疼的“扒糞者”也是無計可施,因為他可以不為政府工作,自己開律所單幹。在其他國家這個案件的審理會是什麼結果,不說大家也知道。此外,美國還十分重視證人出庭的制度。撒謊是人性的表現,證人出庭可以有助于控辯雙方對證人進行交叉盤問而發現疑點。且律師可以申請任何人出庭作證。如果該證人不願意,法院可以強制他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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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影中,詹姆斯這個死磕派律師,在孤立無援的情況下依然同公訴人鬥、同隐藏在後台的官方鬥,甚至還要同亨利楊鬥。亨利楊其實隻想死,他是把詹姆斯當做朋友,才由着他一路死磕。這樣的一名律師,以後肯定在他的職業生涯中精彩紛呈,因為他不僅專業技能優秀,還堅信正義一定會勝利。

是不是覺得這樣的人物太勵志了?

其實,這部電影是根據真人真事改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