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 講述紅樓夢金陵十二钗中排位第八的賈府四小姐-賈惜春,她是甯國府賈敬的女兒,也是賈珍的胞妹,生母早逝,因賈母疼愛女兒較多,把惜春也接到榮國府中一同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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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惜春

惜春,第一次出現便是在黛玉初進賈府之時,書中對她的描述僅有一句“身量未足,形容尚小”,那時候的她還是個黃毛丫頭,不像寶钗黛玉一樣,作者曹雪芹先生對惜春外表的描述僅一筆帶過,可見其樣貌在賈府并不出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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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惜春

惜春擅長作畫,文采方面不及寶钗黛玉湘雲她們,同二小姐迎春一樣,在衆姐妹吟詩作賦的時候,惜春和迎春也隻不過是作為陪同的角色,并無大放異彩的時候,有很多詩社衆姐妹齊聚的時候,都有意無意忘記通知惜春參加。

惜春本是甯國府嫡出小姐,身份尊貴,卻因父親賈敬沉迷煉丹修仙終中毒身亡,哥哥賈珍沉迷女色不能自拔,嫂嫂尤氏置若罔聞,因而導緻其小小年紀便沒受多少關愛。

雖然惜春身旁嬷嬷丫鬟簇擁照顧,表面風光卻并無小姐之感,再加上寄住于賈府屋檐之下,不敢嬌氣造作,賈母雖有所疼愛,但是相比黛玉寶玉,不及萬分之一,内心深處頓感人情冷暖,索性高冷孤傲起來。

惜春雖然身在賈府,但甯國府淫亂之事不絕于耳,更是傳的衆人皆知,賈珍、賈蓉等人同秦可卿、尤氏姐妹等亂倫之事使得外人覺得甯國府除了門口那石獅子是幹淨之外,連府中阿貓阿狗都是不潔之物,這也使得惜春時常聽到丫鬟嬷嬷們在背後風言風語,使其好不自在,内心更是對那個甯國府之家心灰意冷,恨不得斷絕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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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春

在抄檢大觀園一回中,她的丫鬟入畫被搜出男子之物,入畫解釋是珍大爺賞給哥哥的,暫時寄存在自己這裡,王熙鳳和尤氏都顧及惜春面子,且這不算啥大事,便想不過多追究,但惜春卻無法容忍此事,嘴裡說道:

“或打,或殺,或賣,快帶了她去。”

“古人說得好,'善惡生死,父子不能有所勖助'……我隻知道保得住我就夠了,不管你們。”

“不作狠心人,難得自了漢。我清清白白一個人,為什麼給你們教壞了我!”

言語之間,透露着冷漠與無情。入畫跟随自己多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一般人怎麼都會為之求一下情,可是這惜春全然不念多年主仆之情,就是讓嫂嫂尤氏将入畫處置了去,就連尤氏都忍不住說她心冷口冷心狠意狠。

好一句“不做狠心人,難得自了漢”,惜春通過犧牲入畫這個貼身丫鬟,來斬斷與甯國府的一切聯系,保證自己的名聲不受到影響,說明在惜春心裡,早已經對那個淫亂不堪的家庭沒有絲毫的眷戀,早就想和那個原生家庭一刀兩斷,互不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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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春

惜春對待周圍事物的冷漠,并非一朝一夕就形成的。她自小便沒有父母的疼愛,雖有哥嫂但也對自己視若無睹,置若罔聞,再加上小小年紀便寄人籬下,受人眼色,雖有賈母疼愛,可相比黛玉寶玉等人,不及萬分之一,因而在賈府選擇低調做人,不嬌柔不做作,而寶玉等人在許多集會上也沒有通知她參加,可見關系并不如想象的那麼好,這也使得惜春雖然年紀輕輕,但已經心态成熟,内心冷漠。

她就像是一隻刺猬,在預感到危險來臨的時候,首先想到的便是展示出自己尖銳的刺來警告他人不要靠近自己,然後便是裹做一團,愣是你他人想要靠近送溫暖,她也無動于衷,冷漠相待。

惜春的正冊判詞這樣寫道:

“一所古廟,裡面有一美人,在内看經獨坐。其判雲:

勘破三春景不長,缁衣頓改昔年妝。

可憐繡戶侯門女,獨卧青燈古佛旁。”

惜春看到三位姐姐的結局: 元春雖貴為貴妃,但終不免“虎兔相逢大夢歸”,迎春雖然千金小姐,也落得個“一載赴黃粱”的下場,探春雖為王妃,卻也隻能“千裡東風一夢遙”。

便知道榮華富貴隻是過眼煙雲,轉瞬即逝,賈府日漸衰落,有大廈将傾之勢,到那時無人能夠幫助自己脫離苦海,也沒多少人會在乎自己的生死苦難,隻不過“樹倒猢狲散”,大難臨頭各自飛而已,倒不如自己提前下船,免遭禍害。

于是惜春最後選擇皈依佛門,常伴青燈古佛的,甯願做一名缁衣乞食的小尼姑,也不願做那無人理會的“假”小姐,更不願做那豪門大戶的官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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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春

惜春同寶钗一樣對待周圍事物冷漠,但又有所不同,寶钗懂人情,明事理,雖看破卻不說破,依然徘徊于人世紛擾之中,而惜春看透人情冷暖,富貴榮華終不能長久,選擇脫身而去,入了佛門,離了苦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