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那天的风是不是很柔和,也没留意阳光是不是有了些暖意。就像王彩玲的独白一样:

      “每年的春天一来,我的心里总是蠢蠢欲动,觉得会有什么事要发生;但是春天过去了,什么都没发生……我就很失望,好像错过了什么似的。不过我错过的,无非就是那天的好天气吧。”

      王彩玲,一个不得志的文艺“老”青年,在世俗而卑微的生活里,坚持着她“要唱到巴黎歌剧院”的梦想。她丑,可是她不在乎,并且看得很明白“老天就是给我一副好嗓子,没了这个,我就是个废物。”所以不是废物的她,因为那副好嗓子和那份清高,总是显得与上世纪90年代初的小城市生活格格不入。

      看这部电影前没看任何评论和介绍,所以随着王彩玲几次进京,在桥底央人买北京户口,在县城到处宣扬北京歌剧院等情节,我一直悬着心,忐忐忑忑,盼着来个落入俗套的大反转,像无数励志片一样,某个权威人士突然伯乐看到千里马,带她去北京歌剧院,锦绣华服,灯光璀璨,万千瞩目,然后小镇那些嘲笑不屑的人在电视机前看着巴黎歌剧院里的她,唱着曾经在小镇的广播里唱了无数次的 《暮春》。

      王彩玲,即使在广播里,美丽的歌声飘荡在教室里,小镇上空,响彻整个春天,她的心并没有在这里,在北京,在巴黎,在更大更广阔的地方,在能得到更多人认可的地方,或者市侩点说,在更多能给她名和利的地方。

      我试图劝解片中的王彩玲,在小镇上唱歌也是唱歌呀,穿过茫茫原野,掠过高高低低的屋顶,在流水声里,在鞭炮声中,歌声同样可以带给许多人感动,包括自己。即使在后来她放弃了调去北京,放弃了巴黎梦,就在广场上陪女儿念起儿歌的时候,我多希望她能像那天戴着黄灿灿的丝巾在教室里教孩子们唱歌时一样,满怀对春天的热爱,满怀对故事的向往,对着四周亮起来的灯,再高歌一曲。

      只是,她再也没有唱歌,再也不提起巴黎歌剧院,这才是最让我沮丧的。比没有发生的大反转更让我沮丧。或者,能在承认并接受生活中不会发生大反转的事实之后,还能保持对某样事物的热爱,这才是最重要的。

      我在想,王彩玲,其实也挺幸福的,她有个别人没做过的梦,在她心里,总有个不死的春天,那叫做艺术。

      人呵,我真的爱你,爱你的虚荣,功利,不甘,爱你的自欺,辛酸,可笑,因为你就是我,我就是你。这个世界并不美好,甚至并不如人所期盼的那样趋于美好,可是在这这个泥淖中活下去的是你,是我。而以郑重的态度,面对着世界的本来面目活下去,这是我们的尊严,这是我们的勇气。

      PS. 写此小文,以此纪念理想主义者的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