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梭人不结婚,而是走婚。男人晚上来女人的房间过夜,第二天一早回母亲家里。你和几个人走婚、走不走婚,都是自己的自由。

摩梭人的居住组织形式是大家庭,大家庭承担了生产、生活、后代抚育、感情慰藉等诸多功能。每个大家庭有一位女性来做当家人,她们需要承担很多家庭事务。这种家庭形式使得两性关系得到解放,两个人发生性关系或建立亲密关系的唯一前提就是感情。

摩梭人不强调男女间保持忠诚,感情是流动的。只要女方不再接纳男方上门,关系就算终止了。一旦两人的关系破裂,对双方的影响都并不大,因为他们还有彼此的大家庭。在那里,他们可以获得感情和后代抚育支持。大家可以在两性关系上得到最大程度的自由。摩梭人从未出现过情杀。

这种母系大家庭的生活单位也淡化了亲属间亲疏有别的概念。孩子从小可以得到众多长辈的关爱(外婆、舅舅、姨妈),和妈妈兄弟姐妹的孩子一起长大。他们不分堂表,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妈妈是谁。

这让我开始思考我们对亲属亲疏关系划分的原则。我们通常都认为和自己核心家庭内部的成员最亲,下意识会觉得父亲要比舅舅/伯伯要亲,母亲比姨妈/姑姑要亲。这自是出于父母对我的养育,以及共同生活发展出的亲密。如果我从小就知道自己有很多个“阿咪”,她们都和我共同生活、对我都一样好呢?血缘对于亲疏关系的决定性有多强?有多少又是由家庭组织形式造成的?

摩梭人修房子全村人来帮忙,忌讳谈钱,家家户户用木门,受教育程度低(讲真,生活在那里,我做文盲也不会少开心一点)。这些特质倒是回扣了费老所说的中国社会的乡土性。

摩梭人的大家庭模式需要诸多条件。他们生活在山村里,商业不发达,人口流动程度低,大家庭的成员也都基本在位,是妥妥的熟人社会。不知道这代年轻人长大,会不会都长期在外务工?在外务工就涉及到独居,或者和伴侣同居。孩子是留在大家庭里,还是带在身边?又或者,这样的大家庭是否还会存续?如果当地旅游业找到了良性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他们在改善生活条件的同时,也能够继续留在当地,延续摩梭人的文化和传统。这当然是最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