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头跩了几句拜伦,定下基调,但此基调略飘。人生与诗是两种不同属性的东西,可以彼此撩骚,却无法互为印证。

若以风景片来定位《荒野生存》,我愿给四星,风景美极了,摄影棒极了。但若以励志来定位,就只能三星。最终我还是给了四星。

本来,你可以说男主因双亲不睦而欲挣脱世俗追求自由,也可以说他厌倦了人际关系,逃避现实与责任。但在他怀着朝圣的心情奔赴阿拉斯加的途中,越来越多的迹象告诉我,他真正逃避的是爱与责任。

他首先逃离的是父母与手足的爱。他放弃了他们的爱,也放弃爱他们。

他把存款捐出,烧掉多余的钱,背上最简单的装备上路,这一切不过都是仪式,一种内心的献祭。

在路上他遇见了母性十足心怀丧子之痛把他当儿子的女人、想与他滚床单的16岁女孩、想收养他的老爷爷……但他仍习惯性地一再逃离,最后在阿拉斯加误食毒果而死。

若不是他死前懊悔的眼泪,我还真信了那种超然物外。是绝望的眼泪把他打回原形,让我看清,他不过就是个试图暂时远离文明却无处可逃的可怜虫。可惜很不走运,他永远无法回归文明了。

最初他感觉自己很酷,为自己起了个很拉轰的名字——超浪人,还一路写日记,流浪的仪式感强得一批。是的,这种人就算是选择流浪,也都离不开仪式感。既往的教育不是白受的。

但受过高等教育的他,其宿命与普通流浪汉并无二致,他的初衷是重新定义自己的人生,但幼稚的他意识不到,他也许是最不可能寻找到人生意义的那类人。

但此片最终所体现出的最大价值,不在荒野之上,仍是人与人之间弥足珍贵的情感,是那些闪烁于文明中的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