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一部悬疑作品,但魅力不在于连续的反转,而在于对人物的刻画。

妮可基德曼美如方物,那件绿色大衣太衬她金色蜷曲的长发,几个定格镜头宛如画报,许是保养或医美得当,完全经得起怼在脸上的大镜头。

对休格兰特的印象还停留在《诺丁山》,停留在呆萌的英伦情人,以至于差点没认出来,淡淡的老人斑和十几条褶子,看起来比一头白发的岳父还老,但演技浑然天成啊。别说妮可被蒙骗,前五集我都不相信他是凶手。那种真诚的控诉、那双哀伤的、皱起来的眉眼,仿佛一只可怜巴巴的蔫蔫小狗。

观众和剧中人既不相信他有胆量杀人,也不相信他忍心杀人,甚至以为他真的爱死者,真的怀念那位年轻女人。

可惜六集完毕,真相揭露,休格兰特的真面目原来是自恋型障碍人格,简而言之,只爱自己,对他人缺乏共情,所以不会因为妹妹的死而悔恨、不会因为出轨而内疚——被儿子撞见依然淡定、不会因为杀人而后怕——这种后怕是指对掠夺一个人生命的后怕,而非坐牢受到惩罚的后怕,欺骗妻子不在话下,嫁祸儿子随口就来,因为他只爱自己,别人在他眼里并不是人,皆是蝼蚁、是工具,踩死一只又如何,用完即扔又如何。所以他的无法共情不仅是自私这么简单,他甚至可能不相信他人会痛苦。

他如此自大,你以为他真的是因为妹妹选择做儿童医生吗?他是着迷于这种救世主的角色,世界上有什么人能比癌症儿童更可怜?比癌症儿童的父母更绝望?他享受他们的对他的感激和崇拜。

他伪装无辜,表演之生动自然,几乎是刻在骨子里的,那种得逞的沾沾自喜,那种以为自己骗过所有人的自信,简直非轻浮所能形容,那是一种没有根基的聪明,一种辱没真诚的自以为是。

做个人吧,把别人当个人吧,

想来只有黑人律师早早看破男主,以为自己是上帝,以为自己能施咒,相信自己能逃过一劫,所以没把该死的锤子扔了。

再说说精彩的法庭戏,场场贡献惊喜。

第一次开庭。

控方律师介绍犯罪事实,原本乏善可陈,谁曾想竟拿出类凶器锤子,视觉效果惊人,锤在皮肤上的听觉效果更惊人,一想到死者的头部被捶打了十几下,简直毛骨悚然,真正印证了控方律师的话:这是一场比你们想象的更恶劣的谋杀。

辩方律师则抓住核心问题:如果A不是凶手,那谁是?当时是可怜的B,请不起名律师的B。

第二次开庭。

控方律师继续强化罪犯的恶劣性,放出死者清晰的头部照片,血肉模糊,一片哗然。

辩方律师逻辑缜密,一环套一环,三环放出烟雾弹,从警察渎职的角度将罪责引向B——死者丈夫,警察不怀疑死者丈夫,是因为无监控证明,怀疑男主,是因为有监控证明,但女主同样被拍到,却未被作为嫌疑人。警察的解释是无女主DNA,有男主DNA,律师抓住这一点,死者丈夫有DNA,你为什么不查。

最后一句更是意味深长:死者丈夫的不在场证明,只是熟睡的儿子,从而为终极庭辩做铺垫。

第三次开庭。

暴风雨前的平静,控方平平而过,辩方乘胜追击,将死者塑造为一位瞒着丈夫婚外情、关系紊乱的女人,激怒死者丈夫,将他塑造成一位易怒、有过精神问题,从而有动机、有胆量杀人的人。

此时胜算倾向辩方,不出意外,男主可能全身而退。

但真相,也在这时呼之欲出,男主母亲的电话,揭露了男主真面目——自恋型障碍人格,不会共情他人痛苦,因为失误导致妹妹死亡,无所谓、无内疚、无悲伤、无悔恨。

这时女主已在怀疑,他可能真的杀了人,儿子小提琴盒中的凶器锤子将剧情推向高潮,亦将男主的冷血表现得淋漓尽致,儿子为了帮他洗脱罪名不惜窝藏罪证,他居然将嫌疑推向亲生儿子。不过此处有剧情bug——既然锤子是凶器,为何男主还提议查指纹?还是为了演戏?

第四次开庭,电闪雷鸣。

男主出庭受审,辩方律师的问题和男主的陈诉,一反男主犯罪嫌疑人的形象,反而呈现出一位卓越的、富有同情心、救死扶伤的医生,这位医生将死者儿子从死亡线拉回来,宛如他的父亲,被死者倾慕,从而互相产生感情,他不但不是犯罪嫌疑人,还是个好人,甚至是爱上死者的好人,他怎么可能会杀了死者!

不过这一切都抵不过实打实的证据,控方律师轻描淡写重如千斤——死者死去当天你的衣服呢?我在第二天去乔治湖的路上干洗了。

目睹心爱的人惨死后,带着恐惧与悲伤逃离,然而在逃离的路上干洗了衣服?!你要洗去什么呢?剧情峰回路转,众人哗然,想必女主心中已有了答案,众多巧合,已无法解释。

第五次开庭,风雨已至。

辩方黑人女律师不愧是业界头牌,阵前不乱,另辟蹊径,审问死者儿子,达到两个目的:死者与死者丈夫常有争吵——有动机杀人,死者的不在场证明毫不可靠——有机会杀人。

似乎结局已了,控方律师已无招数,她哪里想到,女主临阵倒戈,力挽狂澜。你能演戏,我也能演戏,女主明着要帮忙,将胜利钉在柱子上,实则是把男主钉在柱子上。午夜梦回,父亲的忠告、死者的感谢,预示着女主心意已明,心意已定。

第六次开庭,曙光亮起。

最可靠的叙事者,最了解男主的妻子站在庭审台上,辩方律师小火慢煮,通过女主的背书,奠定了男主的良善温柔形象——从无暴力行为,律师和男主以为胜局已定,殊不知正是这个点,将案情彻底推翻。

控方律师利用女主的报警电话,一举动摇了这位最可靠叙事者话语的真实性,她在电话中声音颤抖,一字一句都是对枕边人的恐惧。此前人们多相信妻子的话,如今就有多相信男主有暴力倾向。

这还不够,除了妻子,谁更了解男主呢?——他的母亲,他的母亲说他是反社会人格,妹妹因自己而死后毫无内疚。

咚!真相落地。

六次庭审,层层递进,控辩双方策略不断升级,出庭证人从外延逐渐圈拢至核心人物,男女主关系从逐渐缓和到彻底决裂,男主形象亦一层层饱满起来。

在真相大白前,我有猜测过各种凶手,死者丈夫、女主、男主儿子、女主父亲、甚至女主闺蜜,最离谱时,以为女主闺蜜是男主另外一位从未出场的婚外情对象。

有幸看到最后,原来不是什么狗血悬疑片,而是一部丰满的人物片,其中最出彩的,亦非完美人妻女主,反而是那位自恋狂丈夫,所有线索、旁人所有心思变化皆为他的人物角色服务。自恋型障碍人格,看起来是盖棺定论的医学名词,成因、特征一目了然,但表现在具体的人身上,其实是非常复杂的命题,作为身边人,也许要经过足够沉重、漫长的伤害才得以辨认。心理公众号《knowyourself》发过相关文章,有句话说得非常中肯——你可以在必要的时候选择离开,这并不是因为这些人是自恋者,而是这个世界上,你想要凭自己的力量改变任何一个其他人都是十分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