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特里耶对影片女性主义议题的陈述:“女性长期被教导该如何行事,如何装扮穿着,现在女性可以自己做决定,这是很棒的事。但同时我们处在一个危机的中间状态,我们必须寻得一种相互对话的方式,一种不处于两性交战状态的方法。我的电影并不想说女性是最棒的,男性应该相应如何。没有任何人是绝对正确的。我的电影只是提出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而没有给出答案。”

1. 父亲的死在家庭私人层面触发儿子对理解家庭的愿望,在法律层面触发公众和司法机关调查这个家庭和女主人公的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法律因为对残障者的偏见把儿子界定为不可靠的证人,并以儿子证词的不对应为三大证据之一把母亲界定为嫌疑人(另两项证据是血迹和丈夫的争吵录音)。母亲抵抗法庭公众对儿子的界定,通过法庭上陈词为儿子的残障正名,赋予了儿子均等的认知权和叙述权,儿子用自己的证词形成了对家庭的独立认知和叙述,破解了庭审的局面。

2. 法律在母亲和儿子之间制造了不完全的分割,并通过调查强加给儿子家庭内部父母处于对孩子的保护不为他所知的另一面,以及公众对这一组片面信息的两种对立的解读(母亲是凶手/父亲因内心脆弱自杀)。母亲在这个过程中反复提醒儿子不要轻信片面信息,要相信父母之间不止有冲突还有爱。儿子经由母亲的激励,也因为附加信息带来的不确定和怀疑,借助司法机制主动与母亲切割出一个中立的评判空间,做出自主的判定,最终既克服了公众对母亲的负面评判,也运用自己对父母其他生活细节的了解,选择接纳父母二人的不完美,以此超越并化解了片面信息所制造的庭审的对立情境,形成了自身对父母的新的理解,完成了个人成长的重要一步。

3. 在影片唯一呈现给我们的片面信息内部,我们看到父母之间的不平衡,女主人公相对强势的姿态,以及丈夫的不满和自尊心受挫,这突破了一般家庭的性别结构,构建了一个非常与众不同的女性主义形象,也因此揭露了丈夫对女主人公生活中一些道德瑕疵的控诉和推责(如借用丈夫写作灵感、出轨等),成为对观众和公众的一种测试(我们是否能够接纳这些瑕疵和这个人物、并不对这种强势姿态做出苛刻的评判)。但抛开不平衡所带来的各种埋怨,夫妻间不平衡的最终来源其实是儿子的残障和车祸,在他对其的感知中,儿子将最终意识到和承认自己在中间扮演的角色,并出面调停。而这个片面信息既带来因不和而形成的公众对家庭状况和死亡事件之间可能存在(或不存在)的因果关系的怀疑和臆测,也带来公众对一个成功强势且不完美的女性主义形象的附加评判,本片通过女主对丈夫的反驳和以之为基础的辩方叙事对这些附加评判做出制衡,但这种制衡是影片叙事的手段和修辞手法,却不是结论。女主人公通过否认辩方律师对丈夫的叙述暗示观众,庭审的出口和本片叙事最终的落脚点不在辩方叙事的防御和争辩姿态,而是儿子的证词——尤其辩方叙事对丈夫的描述完全基于女主极端情绪下的发泄和为充分保护女主所做的“以攻为守”的辩护,是片面的。

4. 庭审是根据片面信息延伸出来的两种主观立场和叙事之间的碰撞。检方揪住妻子的道德瑕疵,放大丈夫对妻子的全面推责和控诉,并将夫妻不合的负面信息投射到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辩方弱化对妻子的控诉,强调不合的片面性,维持妻子对推责的反驳,放大自身对伴侣责任的推卸和对伴侣个人失败的控诉。在对私人生活的公众审判的层面上,检察官象征那种总是喜欢从他人(女主)生活中阅读出负面信息并加以揣测的心理,辩方律师的角色是扭转公众负面认知的形象公关,他对真实不抱有绝对的承诺,而是选择性的强调对辩护对象有利的部分,且在对一个自己所爱慕的对象的辩护中投射了许多个人情感。两者所构建的庭审呈现了主观投射所制造的对现实的扭曲,展现了以片面和偏激信息作为叙述他人生活基础的不可靠,和生活被赋予积极或消极意义,被化为叙事和虚构的过程。这既映射在那些从有限信息和性别偏见逻辑跳跃至认为女主杀人的观众群体身上,也对应那些从丈夫自杀一路逻辑跳跃至认为录音是对妻子的陷害的观众群体身上。这两种想象是在缺乏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对争吵中两性交战状态的进一步主观臆测性的放大,也全然忽视了残障的儿子在二人关系中扮演的角色(并投射了他们对女性和残障人群的偏见),将本片误解为某种私仇悬疑的解谜。儿子的证词化用了这些叙事手法,但根据自己作为内部知情人对家庭理解做出的努力,提供了一个偏向性较弱的叙事。儿子偏向性弱是因为对他来说,不论是母亲杀人还是父亲自杀都是令人难以接受的事,他没有绝对的主观动机去偏向任何一个选项。

5. 观众与儿子存在视角上的交叉、重叠,但也有两个绝对的不同。一是观众可以看见,而儿子看不见;这就是为什么本片将声音作为一个如此重要的元素,以此来一定程度削弱残障带来的认知落差,扭转观众以视觉为中心的感知模式,也动摇观众对自己认定的事实的确信。二是观众对这个家庭的认知只能基于片面信息和庭审的二选一机制,而儿子却掌握观众所不知道的家庭内部的其他信息。当母亲告诉儿子不要相信片面信息时,其实也是告诉观众,他们只有片面信息和以之为基础所构建的人为的二元对立的庭审,无法得出任何恰当真实的判断,不要对此下轻易的定论,这是对观众要克制自己的认知和判断的呼吁,和对社交媒体时代人人都认为自己有权利对他人的生活和人格评头论足的景观暴力的批判。导演进一步用儿子的视障和感官信息的残缺(有声音无画面)提示观众他们所处的认知情境的不稳固和不可靠,并为公众提供了一条线索——刨除庭审中根据录音争吵延伸出来的“各执一词”,跟着母亲对儿子的正名,去听作为知情方和夫妻关系复杂性源头的儿子的证词,因为虽然儿子不一定会提供更多信息,但他有作为局内人的视角。儿子虽然是在法庭内部做出的抉择,但他的叙述却是超越了庭审提出的两种叙述的一种独立的理解。他化解了这个庭审的两难情境,选择不评判父母的人格而是接纳他们的不完美,并嫁接两人间的隔阂重新定义家庭中的关系,将母亲接纳回家。

6. 女性主义议题:

一,本片构建了一个强大独立的女性主义形象,向我们展示了她在家庭中的处世方式,她对儿子的看法和爱,她如何与辩护律师共同应对和抵抗公众对她作为一位有瑕疵的成功女性的负面观感,如何从容应对丈夫死亡带来的公共危机。

二,本片通过夫妻关系的不平衡探讨了家庭中的性别分工和残障照护问题,也突出了不平衡与子女养育的紧密联系,一定程度通过丈夫映射不平衡所包涵的事业牺牲的两难情境,和男性事业被牺牲可能带来的后续家庭和心理效应,也展示了一个家庭不同成员为照护残障的儿子做出的不同的让步和自我选择。导演作为女性深刻了解子女照护和养育需要付出的性别代价,并以这种认知,细腻的创造了本片中的家庭情境。

三,本片的母子关系叙述了一种基于人与人的独立性的反家长制的个体成长路径(女主人公自己就与父亲不和离开了德国),并通过法律机制的特殊叙述情境,展现了母子分离、儿子寻求自主判断认知的历程,体现了女性养育历程中所经历的分离之痛,和女主人公主动赋予孩子自主权,并直面这一分离过程的勇气。结尾母子相拥前相互都承认害怕对方,即是在体现这一分离和再认知过程——母亲接受儿子在内心长大成人、形成对父母的新的自主观念——的心理效应。

四,本片虽运用庭审的二元对立结构去制衡对成功女性的社会评判,它却并不希望止步于一种立场式的叙述。通过女主否定律师对丈夫的描述的提示,导演希望支持女主的女性主义观众将庭审上的交战理解为对片面信息的二度演绎和叙述,两种不同视点下叙事/虚构的碰撞,而不是可以轻易信赖的真实状况。生活的复杂性无法通过孤立夫妻二人或者一场争吵来观察和理解,观众理应克制对片面信息和相关当事人的评判,并经由内部知情者儿子提供的证词对家庭状况的一种超越二元对立的新叙述,走向一种对家庭和生活和解性的认知(理解父亲的艰辛,跨越二人的语言和情感隔阂),这是一位女性主义者对超越两性交战的性别讨论模式的呼吁。本片的最终议题是爱与共同生活,这个爱的呼吁由女主提示给儿子,由儿子的证词得到彰显。

五,本片导演提供了一种可解构的影片主导叙事(丈夫自杀),也就一定程度放弃了其作为创作者可以施加给观众的感官操纵权力和权威,反而是鼓励观众对自己形成的认知和判断的主观性和片面性展开自我怀疑(残障母题的核心含义),对认知和判断所包含的权力关系做出批判性的体认和反思(我们是否有权力评判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我们到底知道多少?),并最终邀请观众反思和与影片所建构的叙事展开互动,其对电影作者性的理解既包含对创作所蕴含的伦理的自觉(如何挪用现实中的生活经验并化为自己的创作才是合理而不侵犯他人的),也包含对以往男性框架下创作者所享有的权力的批判性反思。

尾声:对儿子证词的转译(个人认为本片的最终立意)

法庭要我在母亲杀父亲和父亲自杀之间选择,而他们想从家庭内部谁对谁错入手来决定,事实上,家庭内部的对错是分不清的,也不存在绝对正确或错误的一方。庭审三天也没有找到任何充分的证据,可见其出发点就站不住脚,也许我们认为可以从家庭内部找到父亲死亡的原因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假设。无法判断的情况下,我一方面不认为我的母亲会坏到杀人,虽然我也通过庭审认识到母亲的不完美,而我在对母亲新的认识下选择接纳她,并让她承担起抚养我的任务(这是父亲以往长期承担多一些的),所以我的母亲没有杀人(每个孩子成长的重要标志就是认识到父母性格的优缺点,并继续接纳他们和选择自己的人生)。而我的父亲已经死了,虽然我也不能完全确认他是不是自杀,但法庭没有给我更多选项,我选择认为他自杀,既是因为我选择有限,也是希望与其争论不休谁对谁错,不如接受这个结果让他安静的离开我们。我向大家叙述他死前六个月一次可能的轻生尝试之后与我的交谈,一方面,他也许是在暗示和讲述自己曾经的轻生意愿(这不代表六个月之后依然有同样的意愿),另一方面,他也许也在对我说,生死有命,难以预判,要面对亲人的死亡会很艰难,但也是人生成长的其中一步,我现在明白了这一点,接受了父亲的死亡(换言之,儿子的证词只是否定了母亲杀人,却没有完全认定父亲自杀,也包含了意外的可能)。父亲为家庭的确付出了很多,尤其对我的残障照料有加,他很累了,但他的付出我感同身受,并在此用狗的隐喻和父亲的母语法语讲述给大家所有人听,包括平日无法与他用法语交流的母亲。我长期受到父亲的照顾,现在明白了他的难处和牺牲。他把自己的困境都怪罪在母亲身上显然不公平,但我母亲的反驳也深深刺伤了父亲的内心。我愿意承担起我在家庭冲突中扮演的角色,来调解其中的冲突。为此我希望大家不要再跟着检察官的说法继续怪罪和恶意揣测我的母亲,我相信她没有杀人。我也希望大家不要只听信辩方根据我母亲一时的气话对父亲个人失败的描述,因为我父亲为照护我的残障的付出和对我长期的家庭教育同样是不可取代的,他是个很棒的父亲(这模拟了家庭中许多孩子作为父母之间关系和矛盾的平衡点的状态)。我在此的证词既得益于父亲长期的家教,也得益于母亲在法庭上为我的正名,我就是他们之间相爱的最佳印证,也将自此成为一个愿意承担自身责任、坦然面对生活、不被社会对残障群体的刻板印象所束缚的自立的人。虽然我的家庭中父母都不完美,且有很多冲突,我现在明白了他们为养育我所承担的艰辛和冲突,和他们对我的爱,我对他们和自己形成了新的认识,我依然爱我的家庭。为此,我愿意和我的母亲继续走下去,共同续写我们的家庭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