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懂得这种痛楚,施暴者是永远不会理解受害人的,最后被抓到哭了也只是鳄鱼的眼泪,韩国的那个素媛施暴者13年就出来逍遥法外,消失的夫妻最小的施暴者已经出狱,南大碎尸案的凶手到现在还没抓到还有很多痛苦的案件,受害者包括受害者的亲属都多么难受啊!施暴者的罪恶是能待几年就好的?还有减刑。让一些罪大恶极的人感同身受一遍不也是一种刑法,又有何错之有?只不过不能广泛使用。

我只能说干得好,节目组说不能这样也能理解,但是我说甄大就是干得好,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