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养人一案和明侦的案情设置很相似,有一讨二讨,一搜二搜,甚至还有多侦探投票。目前剧中给出的凶手是偷毒的大姐夫李赤,掐死多宝的二姐夫(主谋二姐),作案的过程和动机都讨论清楚了,但这真的是案件的全部吗?

本案最大的疑点就是三姐曹笑向三长老提出的终止花甲葬的条件,中止的条件是主要继承人的s亡就可以中止花甲葬,为什么条件是这个前提?既然有能力改变,为什么不选择其他条件,比如出家,比如捐出全部家产?这个前提条件的提出注定了多宝必然的结果—s亡。

提出这个前提的人表面上是三姐曹笑,但从后面她下不了手没毒杀多宝,证明这个提案另有其人,那就只能是她父亲老曹了!

老曹让三女儿曹笑通过了这个杀子的提案,诱导三女儿去杀小儿子多宝,这是第一套方案。当天晚上,老曹中途离席,不是如厕,而是正如他自爆的回家去了多宝的房间,目的是看三女儿有没动手。如当时多宝没死,老曹就会自己亲自动手毒杀多宝。

当晚,老曹看到多宝已s,以为是三女儿动手成功。如果苏和卢没有怀疑到他和三女儿,就由二女儿和女婿顶罪。但怀疑到自己了,老曹使用了和大女儿一样的办法,自爆实情(自己有中途离席,短时间往返的能力),这样反而减轻自己嫌疑。三女儿自己没动手,见弟弟s了,以为老曹动手就把罪担下了。明察秋毫的狄公弟子自然会查清全部案情,在老曹这里,他没亲自动手,自然无事。(我倾向于老曹不知道是他大女儿一家动的手)

至于遗嘱这部分,我考虑了很久,有个大胆的设想。老曹之所以把遗嘱放在他早就知道是多宝亲生父亲的管家丁瑁这里,是他设的一个考验,一个杀人诛心的考验。如果管家守住了秘密,没有外泄遗嘱内容,他亲儿子少了第三甚至第四个有杀机的人。如果丁管家泄露了秘密,那多宝,他的亲儿子就会因他的小贪念被知道遗嘱内容的人害死(而遗嘱内容正是他自己泄露的),杀人诛心不过如此!(老曹早就知道自己可以不用s,这份遗嘱就用来考验所有人)。至于是谁动手杀多宝,老曹不在乎。

老曹设计了一切,做了a计划(改动花甲葬前提诱导三女儿动手),b计划(宴席中离席回家查看多宝是否s亡,如没s亲自补刀),备用计划(用遗嘱诱导所有人入局杀多宝)。唉,可怜的多宝,在必死局里的可怜的多宝。

(有个细思极恐的脑洞,为什么用红脖子做毒,是不是因为大女婿在到处吹嘘他破获下毒案件时,老曹就想到了这个方案,甚至是不是还经常有意无意提到这个案件,明里暗里提示大女婿他手里有瓶毒药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