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闪灵》的真正恐怖之处,在于你7岁听见名号,14岁看个热闹,21岁勉强读出门道,28岁你逐步朝其中靠近,待到35岁,你恐怕已经置身于漩涡中心——杰克的挣扎就是你的挣扎,人人都处在一样的悲剧里,毕竟一个出身平凡的人所能拥有的完全属于自己的时间是很少的,充其量是十几岁到二十岁这几年而已,若浪费掉了,就再也无法回头。很快你就要去低三下四地装孙子,花很多时间养孩子,变成自己最讨厌的那个人,把曾经迷恋过的一切都忘记,斗志一丧千里,光阴白驹过隙,写字时手会抖个不停,看过的书立刻抛到脑后,最后意识到自己的理想都被别人实现了,满怀郁郁地落进棺材里。为了做一个正常的“社会人”,你不得不把你一多半的生命分给你的孩子,不巧在他学会承担责任之前,他会固执地恨你十年,认为你没有担当、勇气和能力,像你当初一样,沉浸在“残酷青春”的幻觉里。其实什么不比青春残酷呢?幼年的残酷无法表述,老年的残酷没有尽头,中年的残酷是一片荒芜的黑洞,谁人都挣脱不出。



生命是一条不归路,越往前走越凄凉,终点是死亡。你是流连于那座幻境重重的宾馆、让自己被钉死在永恒的痛苦轮回上呢,还是去珍重那些真正关心你、支持你、喜欢你的人,然后抛开那些无意义的骄傲,勇敢地走下山去呢?从道理上,我们都知道后者是对的;可在现实中,却总是选了前者,因为逃避来得更容易。斯蒂芬金最终成功走下了山重获新生,可是还有更多或许比他更有才华的人还攀爬在通往山顶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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