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有萬千繁華璀璨,在橋墩的陰影中、地下通道裡,也有許多晃蕩在無光之界裡的孤魂遊鬼。他們的出路似乎就像隧道盡頭的亮光,那般遠,那般微小。這些人或沉淪毒瘾,或街頭鬥毆,稍好的,在潮濕幽暗的後街裡洗碗,在快餐小店裡做工,皆為在這個城市找到屬于自已的一張床、一間屋,以蔽風雨,以遮羞身。甯願多花幾塊也不去坐船的老爺,大半輩子陷在自我的責備中無法走出,從遙遠的西貢逃到香港,這個失落之人最終還是投身了大海。想死的人,無論怎樣都會去死;不想死的人,苟延殘喘也會活下去。剩下的呢,不知怎樣活,不知為甚活,活着就隻是活着,像行屍走肉般,一點光、一點雨就能苟活。那麼,還有多少人會像輝哥那樣,至死隻求挽回為人的尊嚴。但他有尊嚴嗎?他是瘾君子,是不稱職的父親,是這個社會最排斥的那類人,一如難民、一如那些賣身女,喪失了社會認同,仿佛就自然而然失去了為人的尊嚴。造成街頭流浪者的原因是什麼,是他們自身嗎,是政府制度嗎,是經濟發展嗎,還是人類社會的必然産生物?我尚未可知。心中好似有一團無知無解的虛火,在行将到來的暴風雨面前,搖搖欲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