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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阿羅漢 阿羅漢不約 2024年12月28日 21:48 廣東
我一向很喜歡看甄子丹的電影,強健有力、正直勇敢的熒幕英雄形象一直鼓舞人心。
此次的《誤判》一如既往的精彩。電影講述了一名底層青年馬志傑将住址借給他人代收包裹以賺取一點生活費。但沒想到此次收到的包裹是一公斤可卡因,馬志傑被以販毒罪檢控。
馬志傑是無辜的,但主動為他提供援助的律師認真分析案情後,告訴他勝訴機會渺茫,最好還是盡快認罪,這樣可以減輕刑罰。
然而,這援助律師其實很有貓膩,正是毒販(借他地址的第二被告)為馬志傑再次設的圈套。
于是馬志傑承認販毒。
甄子丹扮演的律政司檢控官霍子豪發現了其中的疑點,他懷疑馬志傑是無辜的,真正的毒販是第二被告。
但是他并沒有證據,而且馬志傑自己已經承認罪行。對于已經闆上釘釘的結果,霍子豪頑強尋找新的線索和證人,鼓勵馬志傑上訴。過程中還要對抗律政司内部上級的敵意,以及來自法庭的偏見。
在他的不懈努力下,馬志傑最終沉冤得雪。
這個事的反差在于,律政司的職責在于将嫌疑人定罪,而作為檢控官的霍子豪發現了案情疑點,不顧律政司的聲譽和上司的壓力,堅持為嫌疑人洗脫冤屈。
社會當下追求公平正義的理想與艱難現實之間的反差,令這種劇情的設定十分打動人心。
電影結束,影院退場的燈光亮起,寥落的幾個觀衆久久沒有起身離去。熒幕上閃現出“本劇由真實事件改編”,更是為觀衆的内心增加了惆怅和沉重。
我很好奇真實案件的情況,于是查了一下,還真是真實案件,也真的是改編。
然而,讓人略感不快甚至有些憤怒的是,電影《誤判》的改編卻是完全颠倒了事實。
電影的原型事件是香港2016年發生的馬家健案。
馬家健當年20歲,無案底。工友洪志謙借用馬家健的住址用于收取一份快遞包裹。
2016年10月19日,一份來自巴西的快遞包裹向馬家健家中地址投遞,洪志謙告訴馬家健,郵政會送來一份領取通知單,但馬家健不必自己去取包裹,到時候把領取單交給他即可。
10月26日,馬家健告訴洪志謙已收到領取單。洪志謙便指使馬家健在地鐵站與他交付領取單。最後經兩次更換會面地點後,一位叫阿強(Ah Keung )的人受洪志謙委托來取走了領取單。
馬家健還問這位阿強索要了1000元。後來在法庭訴訟中,檢方認為這1000元是馬家健協助販毒的報酬,但馬家健聲稱這不是報酬,而是與洪志謙賭球,洪志謙賭輸了對他的欠債。
但這個包裹早已被海關跟蹤,這份來自巴西的包裹藏有一公斤毒品。11月3日,馬家健在家中被拘捕,受控販毒罪。
案件相關方的真實角色如下:
大律師張曉惠、師爺陳強利,與電影角色一緻,受真正的毒販洪志謙家人指使,刻意誘導馬家健承認有罪。
律政司檢控負責人梁卓然。與電影角色霍子豪截然相反,法官屢屢提醒案情疑點,他理應知曉案情蹊跷,卻始終堅持檢控馬家健販毒罪。
2017年8月28日,由于大律師張曉惠、師爺陳強利的誘導,馬家健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認罪。
按照香港法律體系,重罪将由高等法院判刑,于是案件将轉至高等法院等候判決。此時,馬家健才發現案件的進展與張曉惠、陳強利所說不一緻,自己将被判重罪,于是決定翻供。
2017年11月21日,案件在香港高等法院開庭,馬家健推翻之前的認罪。
審訊過程中,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發現了案情疑點,懷疑馬家健此前的認罪極有可能是受脅迫和誤導,于是多次提醒檢控方。甚至措辭強烈的提出:案件“dubious background facts(事實十分可疑)”, 評論檢控方的指控“doesn’t seem right to me(在我看來是錯誤的)”。
法官質疑被告律師團隊有将罪責推給馬家健,以換取洪開脫,認為控方應撤控,否則若最終達到罪成裁決将會非常荒謬。并為此決定法庭延期兩天,要求檢控官重新考慮立場。
這些艱難的過程都被記錄在後來上訴法庭的判決書中。
但檢控官态度十分堅決。案件曆經兩年拉扯,2019年4月,陪審團以5:2裁定馬家健販毒罪成立,判刑23年。
那麼到底是誰幫助了馬家健翻案呢?
是香港大學法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Eric T. M. Cheung )。
2021年7月,上訴法庭裁決馬家健無罪釋放。至此,馬家健已受冤服刑5年!
與此同時,律師張曉惠、師爺陳強利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衆案。媒體挖掘出了很多黑曆史。
在後續司法程序中,陳強利到2023年9月認罪,被判處監禁3年。而張曉惠官司打到今年3月,最終脫罪。
了解真實案件之後,再看電影聲稱的“依據真實事件改編”,怎麼看都覺得滑稽和令人反感。
影視劇固然可以天馬行空,但颠倒現實虛構後聲稱“依據真實事件改編”,對觀衆的誤導就很嚴重了。
因為宣傳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權力,影視作品确實無形中就會潛移默化的改變理念。比如我身邊有人就是認為平安夜就是外國人殺中國人,比如他們就是認為美國大兵動不動就舉手投降,我們才能勇敢的以胸口擋槍(一不小心暴露了我的階級出身)。
影片還刻意營造一種97前後的政治分别。
電影中大法官喝着十幾萬一瓶的紅酒,面對律政司司長都高人一等的姿态,以及洋洋自得的宣稱隻有97年前和自己相識的人才有資格稱他為大老爺。這些情節,自然奉迎了香港這些年來法治秩序變動的一系列現實。
而且,還有一個與Eric T. M. Cheung——這位真正幫助馬家健洗刷冤屈的港大法學院首席講師——有關的事實令影片不得不做如此颠倒黑白的改編。
于是,現實中的英雄在熒幕上被隐藏了,而現實中的“壞人”變成了熒幕上的英雄。
真正幫助馬家健洗刷冤屈的是謹守理性的法官、是提供援助的法學院教授、是香港依然擁有着的新聞自由和新聞媒體。
與在内地票房翻紅反差巨大,《誤判》在香港的票房十分慘淡,号稱耗資3億元的巨制,12月21日香港首映,截至目前,剛過300萬元。
與之相比,制作成本1500萬的《破·地獄》上映44天,香港地區累計票房已達1.3億港元。
這個結果或許并不令人意外!畢竟真實案情擺在那裡。
隻要了解了真相,人們當然知道,我們應當信賴法治而不是祈願檢察官的正義感,我們生存在現實中,而不是生活在宣傳裡。
參考:馬家健案判決書案号:CACC 29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