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看,根深蒂固的种姓制度是造成拉贾坎努及其家人被刑讯逼供甚至殴打致死的原因,但无论当今世界其他国家还是有文明记载的古代社会,哪个社会没有三六九等和由此导致的刑讯逼供冤假错案呢?

试想倘若没有种姓制度,依然处于社会底层的拉贾坎努和族人就不会被压迫和歧视对待了吗

任何一个社会里,底层的老百姓在面对国家公权力侵犯的时候,很难以个体的力量来维护自身权益。只能是在受压迫的个体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形成一种群体性的反抗情绪并爆发的时候,才能有效阻止这种压迫,文明一点的行为可以称之为变法,暴力一点的就叫革命了。

印度社会政治格局是多党制状态,执行国家公权力的警察部门在服务于执政党时候,也得接受在野党的监督,上层的党派之间的政治斗争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成为一个相对有效的监督体制,或者某些政治派别为了其自身的政治目的(比如获得更多的民意支持)来推动立法改革,这样就为底层民众的反抗情绪找到一些疏解渠道,不至于积累到革命爆发的程度。

印度号称世界最大的民主国家,也搞三权分立,政府行政和司法体系相对独立相互监督,但与美欧国家不同的是,印度的民主制度带有很深的民族主义烙印,这也使得印度种族矛盾凸显于社会其他矛盾之上。即便是在高种姓婆罗门里,也并非人人皆富有,贫富差距也挺大的,但这些社会矛盾在印度很容易被更严重的种姓制度和民族矛盾所掩盖或者忽略,得不到太多的关注。

现代社会无论哪一种社会制度,都在探索如何有效的约束国家公权力对底层民众的侵害,基层警察是国家公权力的执行者和落实者,如何在保障社会治安状况与赋予基层警察相应的执法权限之间寻求一个良好的平衡,是国家制度运行设计很重要的一环。

如果对基层警察执法权限宽纵一些,某些情况下会有利于震慑违法犯罪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状况,但也会带来执法过度滥用刑罚的情况。如果收紧警察的执法权限,可以有效降低过度执法和执法不公发生概率,但也会造成警察的不作为。

尤其是社会阶层分化和板结的状况下, 底层民众更容易成为执法不公的受害者,拉贾坎努并非偶然个例,而是体系化不公下的一个代表案例。

人权律师钱德鲁站出来为拉贾坎努案件伸冤并最终获胜,但这也只是个体英雄行为对制度性不公的偶发性反抗,要想彻底的对抗制度性不公,还得依靠制度层面的变革。矛盾才能催生变革,如果拥有国家制度设定权力的上层体系是铁板一块的状态,指望从其内部产生自发性的变革的想法就很天真了。

还好印度是多党制,总有在野的反对党时刻紧盯着执政党的任何瑕疵,当矛盾出现的时候,是自身主动变革来获取民心,还是被反对党揪住不放被赶下台,相信政客们还是能做出正确判断的。

在批判印度社会的同时,至少我们可以知道曾经有个拉贾坎努,也能知道发生在拉贾坎努和族人身上的故事,还能知道律师钱德鲁是个还没有被污名化的英雄。

我们已经很知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