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影視劇,開頭相當重要,這是觀衆對故事背景及影片主旨的第一印象。而針對第一集中“楊凱之”擲筊賭生死的橋段,根據劇中1900年的背景,起義的原型應該是“自立軍起義”(楊凱之的原型之一吳祿貞參加了這場起義),但該起義的鎮壓是沒有這一橋段的(具體細節我已經在之前的影評下方評論區有回複既然要客觀,何不再客觀一點)

直到後來我找到這段文字
“……革命算已失敗了,殺戮還隻是剛在開始。城防軍把防務布置周密妥當後,就分頭派兵下苗鄉去捉人,捉來的人隻問問一句兩句話,就牽出城外去砍掉。被殺的差不多全從苗鄉捉來,糊糊塗塗不知道是些什麼事,因此還有一直到了河灘被人吼着跪下時,才明白行将有什麼新事,方大聲哭喊驚惶亂跑,劊子手随即趕上前去那麼一陣亂刀砍翻的。
到後人太多了,仿佛凡是西北苗鄉捉來的人都得殺頭,衙門方面把文書禀告到撫台時大緻說的就是“苗人造反”。幾個本地有力的紳士,也就是暗地裡同城外人溝通卻不為官方知道的人,便一同向道台請求有一個限制。每天捉來的人既有一百兩百,差不多全是苗鄉的農民,既不能全部開釋,也不應全部殺頭,因此選擇的手續,便委托了本地人民所敬信的天王。把犯人牽到天王廟大殿前院坪裡,在神前擲竹筊,一仰一覆的順筊,開釋,雙仰的陽筊,開釋,雙覆的陰茭,殺頭。生死取決于一擲,應死的自己向左走去,該活的自己向右走去。
我那時已經可以自由出門,一有機會就常常到城頭上去看對河殺頭。或者又跟随了犯人,到天王廟看他們擲筊。看那些鄉下人,如何閉了眼睛把手中一副竹筊用力抛去,有些人到已應當開釋時還不敢睜開眼睛。又看着些雖應死去,還想念到家中小孩與小牛豬羊的,那分頹喪那分對神埋怨的神情,真使我永遠忘不了。也影響到我一生對于濫用權力的特别厭惡……”
這一段出自沈從文的《從文自傳》,是時年9歲的沈從文親曆的發生在1911年的清末苗民反清鬥争失敗後清庭的屠戮,雖然目前公開的辛亥革命時期湘西地方檔案及清軍奏報中,未見關于擲筊處決的直接記載。這一細節主要源自沈從文的個人回憶,屬于民間口述史範疇。沈從文的記錄雖帶有文學性,但與其人生經曆高度吻合。擲筊的描述雖未被其他史料直接佐證,卻符合湘西社會“神權與暴力交織”的底層邏輯。
而編劇用這一針對起義地區普通平民,具有當地特色的懲戒性屠殺的方式,“移花接木”到滿清針對革命餘黨的屠殺,不可謂“良苦用心”。


甚至編劇“抄”都能抄“歪”,相對于沈從文回憶裡“地區懲戒性質屠殺”的殘酷,劇中代表清庭的官員居然秉承着“程序正義”,口氣仿佛是一個大家長面對不懂事孩子的口吻。“你們”不懂事所以“我”才給了苦頭。清庭的暴力以一種“溫和批判”的姿态叙述。

而“良鄉”母親作為沒落貴族去漢族地方大員家教授禮儀的那一段,則更好應征了編劇創作的目的,編劇通過醜化“非旗人”的地方新興勢力,将良鄉作為貴族去改良的初衷即維護滿族特權與皇權正統性的目的合理化,而恰恰是滿清貴族的"危機意識"與革命派存在本質區别——他們想改變的并非滿清征服制度本身,而是太平天國後湘淮軍政集團對東南統治權的實際接管,其改革目标始終指向恢複滿洲統治集團的政治主導權。
編劇有意将滿清“征服統治”與現代“主權國家”混淆,誘導觀衆産生"隻要上層都是改良派即可實現近代化"的認知謬誤。編劇消解了滿清的征服屬性,回避滿清在文化與民族結構上的暴力根源,以“溫和批判”的姿态叙述,表面去除民族符号卻延續統治邏輯。這種去民族化叙事既消解了多元文化認同的正當性,又為曆史上的結構性壓迫提供辯護。當"國家至上"被塑造為超越民族主體性的絕對價值,關鍵問題就被刻意懸置——為何現代轉型必須經曆血腥暴力?為何主權建構需要千萬人的犧牲?
在文化認同弱化與治理合法性重塑的當下,這種以中立話語包裝暴力曆史的叙事,因其"去意識形态化"特征獲得傳播優勢。它表面上超越傳統左右框架,實則通過文化傳媒為主權暴力尋找非民族性的解釋路徑。這種邏輯若占據主流,以文明演進為核心的曆史解釋将徹底瓦解,而征服王朝的統治幽靈将在新語境中借屍還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