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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國的這種類型片,向來不害怕什麼天花闆,要捅就捅破天的架勢,看得人,既酸又爽。

酸的是,看着人老外敢如此仗義執言,我等隻能苟着。

爽的是,特麼的确實是咱蝼蟻的最佳代言。

故事開始,是一場看起來非常微不足道的交通事故,冤大頭在這個十字路口被人撞了,“理所當然”的選擇了求助叔叔。

但是,當叔叔到場,事情的性質就變了。

在另一個路口,出租車司機死在車内。

叔叔也說了,這個時候是關鍵時候,可不能因為什麼案子影響了大局。

這倒黴的冤大頭,以為叔叔是來救命的,沒想到,叔叔是來索命的。

就這麼稀裡糊塗喜提殺人犯頭銜,很快判了,進去15年,這得是多慶幸啊,老外那邊沒有死刑,否則當場就嘎了。

不過,反過來說,這也是老外不會“管理”,如果當場就嘎了,也不會有後頭這些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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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多年,流氓律師上場。

有一說一,這流氓律師全場是火力全開,黃子華大概隻配給他舔鞋,法外狂徒張三在他面前,大概也隻能炫耀一下自己的名牌大學。

此時的流氓律師,和冤大頭還沒有交集,他正在處理一起“集體訴訟”。

稍微懂一點法律的都知道,這“集體訴訟”,相當的難搞,背後如果沒有個大律所撐着,十有十是沒好果子。

這次流氓律師之所以“集體訴訟”,本身的“目的”就有點“不良”,所以,在庭上,流氓律師基本上沒有得到什麼開口的機會,就被庭上給叉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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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的冤大頭已經出獄了。

有點意思的是,老外那邊除了坐牢,還要賠償的。

你不是殺了人麼,當時家底掏空也沒補上賠償,所以,事主這塊的賠償是由相關部門墊付的,相關部門怎麼可能出這個錢呢,最後就打秋風打到了金融機構身上。

現在,到了還錢的時刻了。

十五年,利滾利,驢打滾,這悲催的母子,靠在海邊挖海鮮,利息都别指望還上。

但是,金融機構也很無辜啊,自己墊付的這筆錢,收點利息有什麼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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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錢操心的,可不是冤大頭一個。

流氓律師“集體訴訟”歇菜了,生計也是遭遇嚴重挑戰。

不過還好,流氓律師當年法考時,也是有個同學的,如今在大律所工作,流氓律師發揮流氓本質,死乞白賴的要求同學給個機會。

這個機會,就是代表日常的“推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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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介會上,流氓律師确實抓住機會了。

在讨論當下社會行不行這個問題時,流氓律師的發言絕對是振聾發聩。

這話,沒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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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後,代表就找流氓律師的同學打聽情況。

這同學也是個耿直boy,說啥同學啊,也就是法考時認識的,這家夥野雞大學肄業,和法外狂徒張三完全不是一個檔次。

不過,代表一聽,更加覺得有意思了。

要知道,一個成功的律所,當賺錢不是問題時,自然而然是需要追求名的。

代表已經上升到追求名的階段,所以,對冤大頭的法援,内心雖然拒絕,但表面上還是需要應付的。

流氓律師,正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最佳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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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整件事兒,故事裡頭沒什麼鏡頭的法援是主要推手。

也确實奇怪,這法援究竟是吃什麼飯的,為了一個過街老鼠,千方百計的想辦法。

反正,小編目前為止沒發現有這麼奇葩的存在。

而冤大頭的表現,就非常符合常理。

這事兒,他不想折騰了,服了。

牢也坐過了,想要錢,沒有,反正勞資是躺平了,努力賺錢也是被萬惡的金融機構抽空。

這,就是常規意義上的“刁民”。

冤大頭不僅自己不想幹,還不想讓自己的媽媽幹,賺的錢還利息都還不上,憑什麼呢?

自己平白無故坐了15年還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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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律師第一次和冤大頭見面,也是差點被叉了出去。

但是,對于被叉出去,流氓律師有很豐富的經驗。

隻是,當兩人終于可以坐下來心平氣和的說說話時,冤大頭問了流氓律師一個問題。

這個問題,身為律師,應該是法考時第一個需要背誦的知識點,但此時,流氓律師選擇點了根煙。

談到這個問題,其實法外狂徒張三在短視頻裡頭,也隻有搖頭的份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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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兒,做做樣子就得了。

身為同學,還是很想勸勸流氓律師的。

畢竟,想要道歉,門都沒有。

你看過哪一個平反的能收獲到道歉的,人家寫的錯别字都是通假字,金口玉言。

想提再審,在古代,你得先滾了釘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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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服了代表,流氓律師以為大局已定。

但沒想到,冤大頭對代表的“白送”,完全沒興趣。

這徹底讓流氓律師傻眼了,在他的世界觀裡頭,一個律師願意無償幫忙,那可是天大的面子了。

你既然不給面子?

冤大頭已經老實了,徹底老實。

15年的牢飯吃下來,啥正義,啥道理,他都不想聽。

甚至,他已經産生了嚴重的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相當的懷念坐牢的日子。

為什麼?

外面這個牢籠,對他,更加的不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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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流氓律師還在為如何提重審傷腦子,那邊當年的經辦人已經找上門來了。

這事兒,貓膩從來都不是貓膩,就是這麼大大方方的擺在台面上,大有不服來幹的架勢。

換個有文化的詞——陽謀。

特麼的,人家玩明的,有文件,有法條,不信你能翻天。

讓你戴頭盔就戴,讓你上牌就上牌,讓你掏錢就爽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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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案子,冤大頭入獄後不久,就有了“新發現”了。

但是,制造冤案的人,這一條鍊上可是牽着很多的前程的。

他們會“不惜一切代價”,把冤案修訂成鐵案。

除非,實在是瞞不下去了。

要知道,浮出水面的,隻是冰山一角。

其他的,都被掩埋在曆史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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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兒,某些人已經騎虎難下。

為了掩蓋自己的失誤,冤枉一個牛馬,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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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真兇這麼多年,也是沒搞明白是怎麼回事兒。

自己已經認罪了,但是“三大部門”齊聲讓他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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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下一秒,大叔就因為“在KTV叫過小姐”,直接被叔叔帶走了。

哎,就這麼點問題,不至于連目擊證人也做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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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之所以如此爽快的被抓,當然是同學漏的風。

因為這次漏風,同學也是拿到了泰坦尼克号的船票。

世間常識和法律常識,本來就是兩回事兒。

老百姓的樸素理解,大部分情況下,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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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看一下流氓律師的原型。

這家夥能活成神話,簡直是個神話。

要是放在别的地方,早就活成“故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