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挺乏善可陈的电影,单看海报还以为这是有着大场面的军事题材的电影,结果电影大段部分都被谈情说爱和小打小闹的打嘴炮环节所充斥,某些情节也让人看的大跌眼镜,比如演习期间真的有平民在演习区受伤之类的桥段也足以充分反映了台军管理的混乱,所以种种诸如此类的桥段让这部本想鼓舞士气的电影仿佛成为了一个尴尬的笑话一样,或许主创团队对该片的定义只是一部普通的娱乐喜剧片而已,但就算是这个定位,该片的笑点也是屈指可数,整体来说没什么意思。

剧情讲的是在金门这个前线阵地,年龄规定里的女性都需要参加自卫队,进行军事训练以达到该地全民皆兵的效果,该自卫队的队长小时候,她的父母都在金门炮战中身亡,所以让她成为了孤儿,从此之后她决定把一生都献给国家,便拒绝了和男朋友在台北生活,而是回到了金门继续担任自卫队队长这个职位,一当就是五年,她的男朋友只好在台北苦苦等待心爱的人回来。

三个女主由于长相出众,同时也是互相认识的好朋友,所以被众人冠于金门之花的称号,并且她们三人在参加自卫队的过程中也分别和三名男兵相恋,她们在结束自卫队的训练后,也依然和这几位男兵有来有往。

女二号带了男朋友回去见家里人,但父亲并不同意他找一个士兵当丈夫,因为这个工作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而后来她的父亲在出海打鱼时被对岸派过来扰乱秩序的'水鬼'杀害,尸体被发现后,她发誓要为自己的父亲报仇雪恨,便拿着捅在她父亲身上的那把刀天天出海找'水鬼',她的男友以及自卫队队长也都劝不动她,她男友就决定教她几招防身技巧,有一晚她真的找到了那几个杀害她父亲的'水鬼',结果缠斗时依然不敌他们而受伤,她男友此时也正好路过,看到女儿受伤后赶紧去追那个仓皇逃跑的'水鬼',可女二号在移动时却被另一个'水鬼'偷袭,她为了报杀父之仇,英勇的拿着手榴弹和他同归于尽了。

女三号和和一个男兵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后,可她的家里人却因为金门不好赚钱,所以要集体搬家到台北去住,可女三号对她的男友十分依恋,所以很不想离开金门,她的男朋友都此事也毫无办法,在搬家前一天,她和她的几个好朋友商议把她男朋友约出来,两人直接去领证结婚,这样她就能留在金门不去台湾了,之后计划也顺利进行了,两人在河边见面,她便和男友提出去领证的想法,结果他却说因为自己是军人,领证的话会违反军纪,因此拒绝了女三号,她很生气,便打算跳河自杀,关键时刻被众人所救起,没有酿成大祸,但这也让大家想到了可以用假自杀这个方法来帮女三号留在金门,她的好友便炮到女三号的家里,和她的家人说女三号准备自杀了,她的家人连忙跑去劝她别自杀,最后她们一家人成功的放弃了带女三号一起去台湾的想法,将她一个人继续留在了金门,最后她住进了自卫队队长的家里,但她男友也一直因为她闹自杀的事情而渐渐疏远了她。

女一号就比较幸运了,她始终和军中的男友保持良好的关系,两人经常私底下也有说有笑的,而且男友也快退役了,两人的幸福生活近在咫尺。但在之后自卫队的一次演习中,她看到了在火海里被压在柱子下的平民,她便打算去救那个人出来,结果房屋墙体由于火烧的关系而坠落,这时一向对她们严苛的自卫队队长英勇献身推开了她,让自己被压在了地板上,导致了她的整条腿被截肢,这件事让女一号深受触动,在演习结束后,她决定传承自己救命恩人的意志,接替了自卫队队长的职务,当上了新的队长,让退役后的男主慢慢等她任期结束再谈结婚的事情。

而原自卫队队长的男友在台湾经过了五年的等待,决定回金门看望心爱的人,却发现她已经是一个残疾人,可他依然不嫌弃她现在的模样,决定留在金门和自己心爱之人厮守一生,影片结束。

在剧情介绍部分,我个人如果有理解错误的地方欢迎各位友邻在评论区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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