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規則
一定不能陷入對方的規則、規矩做事,上策是制定自己的規則,退而求其次,也需要作為規則的參與者,理解者,最末流,就是做一個最普通最無腦的規則遵守者,猶如砧闆上魚肉,任人宰割。
2.理想
如果問一個人是否有理想?很多人答不出來,但如果問你有一個億,那你該如何使用?那這個很好回答,
如果回答僅是陷入世俗認為的奢侈品物質消費狂歡,那其實已經有了答案。
大部分人,對自己的人生沒有任何清晰的認識,不知道人生的方向,不懂人生的樂趣,以至于完全解決物質需求後,不懂如何解決精神需求。不過我不是嘲諷,因為我也不能免俗。但是我仍然多了一點思考:
而世之奇偉、瑰怪、非常之觀,常在于險遠,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有志矣,不随以止也,然力不足者,亦不能至也。有志與力,而又不随以怠,至于幽暗昏惑而無物以相之,亦不能至也。然力足以至焉,于人為可譏,而在己為有悔;盡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無悔矣,其孰能譏之乎?此餘之所得也。
說人話,隻有自己真正的付出了才有可能得到真正的内心滿足,精神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