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對結尾的不滿,最終發現自己也掉進了它的陷阱。

我的不滿歸根結底,是因為沒有看到罪惡兩端獲得的懲戒達到平衡。如果說大衆/暴徒代表的是群體之惡,那麼被害人反身要将22人放上絞刑架的複仇——由于控訴不具備實證性,因而代表的是一種出自私心的惡。實際上,這兩者具有高下之分嗎?

然而男主角對于私惡的懲戒甚至已經先在地存在,即烈火焚燒、逃生于死裡,還有他的Rainbow。然而另一端,男暴徒不屑一顧,女暴徒嗤之以鼻,他們躲在群體的大衣裡獲得免疫。
他們總該獲得審判!

于是我躲在平衡的戰車上,不知去向地來回攆向兩邊,各打五十大闆。那邊已經打了,這邊也絕不能少——導演,你應該繼續掄起重錘,不要停止批判,讓打擊更深刻,直至具有毀滅性的力量。
這跟那群暴徒有本質上的區别嗎?
此外,這是不是在要求另外一種意義上的“大團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