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同性戀的視角,這部電影其實有相當多的恐怖元素:
1.男主角與父親和解的前提是,男主角完全滿足了他的要求,一個是面子,一個是孫子。隻有達成了這兩個要求,父親才能接受兒子是同性戀。父親并不考慮男主角過的快不快樂,喜歡的到底是誰,但婚禮必須辦,孩子必須生。最後看似父親舉起了雙手,實際上完全是男主角一方在退讓。
2.如何出櫃的同時将對父母的傷害降到最低?電影提供了一個标準答案。首先要你能找到一個願意配合結婚的異性,其次這個異性要主動懷孕,并且還要主動把孩子生下來。生下來以後,她還要自願退出你和你愛人的關系,變成單親媽媽。更重要的一點是,你不能和父母長久住在一起,就像電影裡父母要回台灣一樣,否則鄰居和親戚會有閑言碎語,父母的面子就保不住。
但這個标準答案在現實中是幾乎不可能實行的,就像推理小說中常見的機械密室詭計,在完全理想的極端情況下或許能成立,但從沒有人能在現實中複現。構建機械密室和向父母出櫃唯一的不同是:沒有人在現實中需要構建機械密室,但向父母出櫃是每個同性戀需要面對的課題。
3.電影隐藏了一個恐怖片慣用的留白:如果女主角生下的是女孩怎麼辦?父親在延續香火,傳宗接代的問題上,是否願意妥協?
李安在自傳中說,他并不是刻意創造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他覺得他呈現的就是中國家庭處理問題的方式。我所理解的包括: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各退一步的妥協,善意的哄騙。但很多時候,即使每個人都想妥協,事情也會發展到沒有妥協的可能。但李安并沒有呈現中國家庭如何要直面這種撕裂。
4.女性的工具化風險。李安在創作故事時是非常尊重角色的。所有可能置女主角不利的處境,都是女主角自己決定的(結婚,懷孕,生子),并且男主角在一開始都是持反對态度。因為一旦電影沒有完整的表現出女主角的自由意志,觀衆就會意識到整個故事對女主角的剝削,尤其是當兩位事業有成持美國綠卡的男同性戀和一位生活困頓無依無靠的底層女性相遇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