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目中永遠的華語第一。
說不太清楚它哪裡好,大概因為處處都好。
蝶衣成名後,會給母親定期寫信,然後讓人去燒了,他罵菊仙“B子,”其實何嘗不是罵自己——小時候他不是被戲班裡的師兄弟罵B子養的嗎——一個人其實骨子裡看不起自己,表現出來的大概反而是和那原有的一切更決絕的決裂,偏偏他又是最忠貞的“說好了一輩子,少一個時辰都不是一輩子,”多痛啊,被所愛的一切背棄,先是師兄被菊仙搶走,後是戲台上的霸王被自己徒弟搶走,再被硬壓着跪下尊嚴也搶走了,大概也就剩下一條命了,不要了也就不要了。
好一句不瘋魔不成活。
再說菊仙,那做過頭牌性烈如火跳過樓,光腳贖出來自己的女子,也能陪落魄的名角當街賣西瓜,抗着大肚子和傷兵幹仗的女子,蝶衣被搶戲後落寞時就剩她上前給他披上鬥篷,被男人說自己是窯姐要劃清楚界限時,一切希望都破滅了,還從火堆裡搶出來那把劍還給蝶衣“我走了,把他還給你。”
她穿上嫁衣,一條繩吊死了自己,紅繡鞋卻和段小樓的藍色帽子并排放着,那該是珍重的撫摸了又摸,讓我想起魯迅先生的傷逝,子君

也是把剩下幾棵白菜和幾塊錢放一起,大概是,我走了,你好好過下去。

歎世間情為何物,一個假霸王,兩個真虞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