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金賢秀冤枉嗎?當然冤枉,因為人的确不是他殺的?但仔細一想,這和天上掉個石頭把人砸死的倒黴是不一樣的,因為這個結果裡面裹挾着他的原罪。這部劇開篇采用了電影手法,看似一些很白開水的劇情,其實一直在描述他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為後面的冤情做了足足的鋪墊。

他是一個混亂的人,沒什麼原則,被欲望牽制,抱着僥幸心理一步步放棄底線。他考試遲到,說明他對學習并沒有太上心,他家裡沒錢但又虛榮,和朋友租的泳池别墅邀妹子party,他也向往那種放縱的快樂。他沒有坐計程車的錢就偷開父親的車,心想應該不會被發現吧,這是他第一步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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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妹子上車,就算不能把她趕走,但可以送完她後離開,但他沒有,他在期待着什麼。妹子買冰淇淋不付錢,他也跟着一起跑了,默認這種反公序良俗的刺激是一種快樂,這是他第二步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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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子給他不明藥物,他戰戰兢兢接過,他不知道是什麼嗎?任何人心裡都有數的,但他吃了,為什麼?因為他更期待接下來和她會發生的事情。這是他第三步越界。

來到妹子家,一起喝酒,妹子給他吃了不明東西,他又沒拒絕。妹子玩危險的紮手指遊戲,此時他心中的惡魔被點燃,但凡還有一絲理性的約束,他都不會真的紮下去,加上接下來發生的事情,他一直在退讓他的底線,縱情最原始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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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他又是懦弱和膽小的,他的僥幸心理貫穿始終,他沒有勇氣在第一時間報警,被抓後也不敢主動說出實情,還跟着回到案發現場,後來在警察局一整晚都選擇閉口不說,一直到他以嫌疑人身份被捕,他終于崩潰大哭,大喊我沒有殺人。

然而這個時機,這個情景之下,已經沒有人會相信他了。他冤枉嗎?冤枉,但好像又沒那麼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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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要強調一點, 我絕對不是說這個案子的主要責任在他,他就活該被冤枉。他隻需要為自己的處境負責,并不需要為這起殺人案負責,畢竟他是被栽贓的,他也是受害者。

好了,被拘押的金賢秀目前可以依賴的人隻有眼前這個一點也不像律師的申忠漢律師,這是慌亂恐懼的他唯一能抓住的。雖然這個律師形象邋遢,舉止不雅,但一開口卻是經驗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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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這麼說金賢秀當然無法理解,很明顯他也不想解釋這麼多,隻需要用最簡單最直白的語言告訴他目前應該做什麼。申律師的目的隻有一個,就是減少信息輸出,為日後在法律上争取更有利的位置。

為什麼要減少信息呢?難道不是知道的越多,了解的越多對案子越有利嗎?不是的,因為在一般人看來,事實是客觀存在的,真相就擺在那裡不會因任何事情改變。但在法律人眼裡不是這樣的,事實其實是對事件的解釋,是會受到主觀判斷的影響的。看下面兩個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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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攔截到他的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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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過犯罪現場也把金賢秀帶回來的警官

兩位警官有說謊話嗎?沒有。但你能說他們說的就是真相嗎?不能。 因為他們隻是從一個情景,一個視角出發,說出的符合他們主觀或客觀認知的話。而這樣的話,經過不同的讀解和拼湊,會衍生出不同的故事,所以真相是虛的,難以被探知的。

所以法律從來都不是為了尋找真相而存在的,相反它就是人類意識到自己能力有限,無法探究到所謂的真相,就總結出來的一套用來解決争端的規則和方法,減少人們對繁瑣事實的依賴,這個就是證據制度。所以在法律裡面,什麼可以被當成證據被采納的【事實認定】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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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在律師的眼裡,此刻保持沈默是對他最有利的呢?這其實是個舉證責任的問題,現在是檢察官要告嫌疑人,而嫌疑人本着無罪推定的原則,是沒有舉證責任的。也就是說隻要把檢察官那邊的證據一一駁倒,他們就有赢的可能,如果現在他因為亂說了什麼,被對方解釋成完全不一樣的東西,就會讓自己處于非常不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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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一點是不能被金賢秀理解的, 他現在一肚子的苦水找不到宣洩的地方,他迫切的想告訴律師那一晚究竟發生了什麼。律師會聽嗎,我想後面會的,隻是在這個階段一點都不重要。對于金賢秀來說,這種事情是人生的意外,而對于律師來說,隻不過是他無數案子中的一個罷了,他太知道應對的套路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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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苦口婆心說了半天,金賢秀還問他是否相信他的時候,鏡頭并沒有切到律師的表情,但我們也可以腦補他一定暗暗的罵道:合着我剛才說那麼多都白說了是吧,我相不相信你這個問題一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法官相信哪個版本的故事。我想隻有當他自己也被冤枉之後,才可以真正理解金賢秀現在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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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舉證責任,法律對于證據的采納是有一套很嚴格的邊界,隻有滿足條件的證據才能被當成證據。證據和事實之間必須有強有力的關聯性,而且取證的方式必須是合法的。這也是為什麼劇中警察取證物和證言時,就算帶着主觀臆斷,也必須遵守程序規則,否則就算是再鐵的證據,都有可能不被采納。那目前證據是否是強有力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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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又好像不是,因為這些都是間接證據,就像申律師小本本上寫的。從理性的角度來說,這些隻能證明他到過現場,并不能證明人就是他殺的。申律師知道老謀深算的樸組長目前缺的就是口供就可以形成完整的證據鍊,他一定會想辦法撬開金賢秀的嘴,所以申律師先打了預防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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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樸組長抓住了嫌疑人的心理命門,試圖離間他和律師的關系,而這次金賢秀聽了律師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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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案件走向的還有其他因素,比如媒體,如果這件事情不被報道出來,他被保釋的幾率還是很大的,所以當事件被爆出來之後,申律師很氣,他大概就知道不太可能被保釋了。還有大家注意這次的法官是個女法官,所以檢察官最後的發言是很明顯帶有針對性的,她就是針對女性法官對于受害人可能有的共情才打了這張牌,這種手段不管律師還是檢察官都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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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聊聊這個申律師是個什麼樣的人,他對這個世界的暗黑和法律裡的騷操作都再熟悉不過了,一方面他需要維持生活,他要賺錢養家,雖然他沒有陪伴孩子,但心裡是有他們的,是自己的責任沒有推脫。他的日常就是幫嫌疑人脫罪,換句話說,如果這個世界都太平盛世人人遵紀守法,就沒他什麼事兒了,他的飯碗也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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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另一方面,他對于違法亂紀的人是不恥的,就像他在公車上看到偷拍者,還是會上前制止,他僅僅隻是為了給自己招攬生意嗎?有這個成分,但也不能否認他還是保有普世的正義感。所以當他說出下次見的時候,忍不住哈哈哈嘲笑了自己,原來他也不過是個唯恐不亂之人。本能的良心還是提醒自己說出來下面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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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就是個矛盾體,就像他的着裝和身份一樣,他留着最邋遢的胡子,還是會提醒客戶打領帶給法官留給好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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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來聊聊真正的司法正義和傳統理解的懲惡揚善是不一樣的。這個看似不入流的律師說的話,其實是一個洞悉了這個世界的遊戲規則後的無奈與真實。劇中每個人的正義,都是從自己的立場去服從的正義。律師服務的是客戶的正義,警察的正義是相信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媒體的正義是為了吸引更多關注,檢察官的正義包裹了急于定案的心。

那還有沒有司法正義呢?有的,至于是什麼,我想劇看到最後會給出答案,讓我們一起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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