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年初便看完了原版《十二怒漢》,但由于當時社會經驗和專業知識不足,感觸和理解并不深入,隻能感受到這部佳作的皮毛。而今天看這部改編作品,由于時間久遠對原作細節早已模糊,因此相當于回顧了原作,同時看到了中國色彩,也産生了新的體驗。

對于本部電影的賞析我想從其本土化改編切入來探讨影片的具體内容。

首先是電影最大的改編便是将美國的陪審團制度改編為一次政法大學的補考。這其實很大程度上弱化了讨論的動機。原版是十二位不同出身和經曆的人們因為法院的人物聚在一起,盡管開始也陷入了盲從證人而妄下論斷企圖盡早結束陪審,但是本着“人命關天”的負責态度,最終憑借着對法律可能較為樸素的理解、源自個人的親身經曆的經驗論據和強烈的道德感使讨論不斷深入,最終得出無罪的結論。

而電影改編為了缺少強制性的補考,導緻參與者并沒有讨論的必要動機,倘若草草了事得出“有罪”似乎也沒有負面影響。盡管男主提出要重視生命,可是他們的結論并沒有任何的法律效力和社會影響力,可能的影響僅限于讓十二位參與者有所收獲。

這一問題導演應該并非沒有意識到,甚至有些刻意為之的意味。電影的很大部分都是在争論到底要不要繼續讨論下去,這和原版應該有一定區别。原版對于證據的讨論篇幅更長也更為深入,側重于法律、證據、程度這些概念的探讨。而本部電影更像是把如今互聯網的社會輿論搬到線下,讨論者的身份、觀念、性格大相徑庭,僅僅是借着“合理懷疑”這一有關法律的引子,引出了讨論者叙述自己的經曆,從而展現很對社會層面的問題。

這些問題有些是推動讨論繼續發展,如老人通過自己當年“反右擴大化”被批鬥時得到幫助的感激、急診科醫生叙述自己為重症患者選擇是否放棄治療時保持謹慎、紋身哥通過自己被冤枉承受了一年半的牢獄之災對這些經曆,告誡參與者要嚴謹求實,公正合理,不得妄下論斷,任何小概率的“萬一”對于當事人而言都是百分之百的災難。

而有些經曆與案件似乎關系不大,比如小賣部老闆為了家人的生計辛勤工作,如今放着停電後冰箱裡快要化了的冰棍,還要為了順應配合學校領導的指示,因所謂的“人道”繼續參與這無謂的讨論,可以說是實用主義者的一個代表。出租車司機固守“君臣父子”的傳統道德,認為富二代頂撞生父已是大逆不道十惡不赦,更遑論弑父之舉,理應判處有罪重刑處罰,其言論的背後是和親生兒子關系的不和,因為自己的暴躁和兒子争吵後已經六年沒有聯系,這正是對與傳統文化在家庭、社會中影響的縮影。而收租者時常發表“地域黑”外地人的言論,并非是北京人的傲慢,而是因為自己兒子因為生長于城鄉結合部的魚龍混雜的環境中耳濡目染最後沒有考上大學,以後可能成為自己所厭惡的“民工”。房地産商人全程受到一些指責非議體現了社會上仇富的心理。保險職員意見搖擺不定,代表了網絡上易受他人影響的群體。

由此看來,電影對于案件的讨論相對比較潦草,對于女人親眼看見這個“眼見為實”說服力更強的證據的讨論時間遠短于對于老人證據的讨論,推翻過于倉促,當然這得益于推翻老人證據時對于懷疑精神的鍛煉,但最終很多人并非完全因接受真理而改變意見,起碼小賣部老闆的理由似乎看起來更像是情緒的宣洩和有些無奈的屈從。而電影更希望從這一讨論展現社會中的其他問題。

電影陪審制度這一改編可以說奠定了全片的新的基調,同時也借保安之口說出了“還好我國沒有陪審制度,不然人會被冤枉死”的言論,警示我們“疑罪從無”這一法律原則,對于生命要務必重視,堅持合理懷疑的法治精神,保持客觀獨立思考,不被輿論裹挾,不被事物的表象所迷惑,要有洞察本質的能力。

電影的改編将美國故事放在北京,人物操着京腔,性格上各具特色,而演員的演技偏向于話劇,可以說出色地塑造了很多人物形象,通過這些角色的相異的觀念和意識,以小見大,展示一系列社會現象特别是社會輿論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