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叫王桃,就是标題裡所說的那個失足蘿莉!
今年是2017年,我剛好20歲, 我沒有父母,也沒什麼朋友,我生活的地方在九龍一個叫老街的地方:一個被垃圾場包圍,裡面也像垃圾場一樣的貧民窟。那裡到處是非法移民和地下交易,我想離開那裡,可是我辦不到!為了生活我不得不融入他們,而越是這樣,越讓我更離不開這個像垃圾堆一樣的地方!
兩年前,我犯下了一輩子都無法彌補的錯誤:我D駕失去控制,把轄區警察展哥的老婆撞飛。天曉得那個女人還懷着孕,結果孩子沒了,大人重傷入院,因為當時我正好不滿18周歲,沒有被判入獄,而是被判入女童院服刑三年。我這一輩子都不想看到展哥,看到他我就像看到了鬼,除了逃什麼都做不了,他就是我的噩夢,我不願意想起那天發生的一切。我恨我自己,那天以後我就徹底遠離了D品;但是我更恨我在的那個街區,是我生活的環境讓我沒有什麼選擇!
我在女童院表現得很好,獲得了減刑,現在我是受監督的狀态,隻需要每周回來女童院報到一下就可以了。表面上,我的工作是在車庫做清潔工作,那點收入也就是夠我勉強吃飽而已,而暗地裡,我又和老街的偷車團夥混在了一起,我利用職務之便幫他們偷車,想攢一筆錢搬離那個像垃圾一樣的街區,我要徹底和原來的自己告别!
街區裡收贓車的頭頭叫阿B,他每天都在九龍一個大樓停車場的頂層,收像我這樣的人送去的贓車。阿B一直很喜歡我,我是知道的,他希望我可以走出老街過新的生活,但是上次的交通事故把我毀掉了,他對我非常失望,更讓他失望的是我剛剛走出女童院才幾個星期就又開始做起雞鳴狗盜的勾當。
這天晚上,我搞到了一輛捷豹送去頂層,阿B照樣是沒有一點好臉色,我隻能陪着笑拿走錢,正準備要離開,一輛帕傑羅咆哮着沖到了頂層,我和阿B往駕駛座一看,都像看見了鬼一樣開始狂奔——竟然是展哥!
展哥是這個地面上最厲害的警察,這裡的混混沒有不認識他的。兩年前我開車撞了他懷孕的老婆,當時街區很多人都說我死定了,就算是從女童院釋放出來,他也絕不會放過我,但他們不知道,比起死來說,我見到他時的無地自容更讓我痛不欲生。我不知道展哥為什麼要來這裡,我希望他隻是為了來抓阿B,可是隻過了幾秒鐘我就知道我想錯了,他開着車死死追着我,完全不顧阿B那群偷車賊。我僥幸逃進樓梯間,順着樓梯一路狂奔,遠處代表秩序和美好的高樓大廈我可以看得見,卻永遠摸不到,近處的黑暗與垃圾才是屬于我和我們這類人的現實,此時一列地鐵開過,将兩個世界分得清清楚楚,殘酷且規律!
展哥一路追逐我,把我逼進了一條死胡同,他可以撞死我的,但是他卻沒有,我被逼在角落裡大喊:展哥饒命啊!
趁着展哥猶豫的時候,我迅速往外逃走,跑進了一個地鐵下的一個工地,展哥很快棄車追來,我們倆追逐、扭打、撕扯……地鐵從我們的頭上一掠而過,呼嘯的聲音猶如地獄戰士揮舞着的死神鐮刀發出的破風之聲。終于力竭的我被展哥按在了地上,他拿出了槍,槍口距離我的眉心很近,我聞到了槍裡子彈上牛油的味道,我已經放棄了抵抗,對展哥說:開槍打死我吧!展哥這個時候也扳開了左輪槍的擊錘,我内心舒了一口氣:垃圾般的人生到今天終于可以結束了!
這個時候展哥的一個同事突然奪走了展哥手中的槍,讓我得以逃脫。展哥的新同事戴着眼鏡,穿着體面,一副文質彬彬的樣子,和我們這個街區完全不是同款,看上去也不像展哥那麼暴戾——雖然我可以原諒展哥對我的暴戾,他對我做什麼我都認了!
跑回老街,我随便拿了幾件衣服準備出去避避風頭,大家看到的就是我的住所,沒錯,一輛敞篷吉普車,我就住在這樣一個窩棚裡苟活。臨走的時候我沒忘記帶上自己偷車的工具:那幾張可以替換的車牌,我隻有靠這些才能養活自己,才有希望可以離開這個街區。
一晚上的追逐讓我疲憊不堪,在逃離香港的大巴上我糊裡糊塗睡着了,但是我開車撞擊展哥老婆的那一幕再次把我驚醒,這其實就是已經折磨我兩年的噩夢,在過去這兩年時間裡,我一直在回避想起這件事情,回避自己内心的痛苦,回避展哥……但是今天我看到了展哥,我突然覺悟到,我應該直面這個事情,如果得不到展哥的原諒,我這一輩子都隻能這麼痛苦地活着,所以,我對司機喊了停車,我要回去找展哥,找到解決這一切的辦法!
我找到了展哥,希望做他的線人,用這種方式來贖罪,結果卻是被展哥一頓暴打,我哭着告訴了他老街上所有地下交易的帶頭人,他依舊面無表情地繼續打我。此時我全無怨言,任他一拳拳一腳腳地打在我孱弱的身體上,我希望他這樣能好受一些,也希望通過承受肉體的痛苦讓自己的内心可以好受一些!
我被展哥暴打
然而事情還沒完,展哥把我帶到了醫院,她我看到了他的老婆:一個現在隻能靠機器維持生命的人,右腿也被截肢。看到這一幕我真的是後悔莫及,因為這一切都是兩年前的我一手造成的,我完全壓制不住内心的痛苦,轉身跑出了病房。
第二天,展哥把我昨天曾經說出來的那些老街上的混混全部抓進了警局,讓我當面指證他們,我問他:你是不是想讓我死啊?他沒有猶豫,點了點頭!很快,混混們都被放了出來,我挨了一頓又一頓的毒打,到了晚上,我遍體鱗傷回到了吉普車上,正準備休息,展哥打了電話過來,她問我要老街上所有D販的資料,我在被繼續挨打和求他原諒之間猶豫了足足五秒鐘,最後還是選擇了幫他!
展哥來到了老街,他全沒有放過我的意思,他讓我跟着他和他的同事一起去查D販,我這個時候也豁出去了,隻要求得他的原諒,我願意冒死一搏。我們查了幾個窩點之後終于鎖定了他們要找的那個嫌疑人:可樂姐,通過他們的交談,我還知道展哥他們要抓的人就是可樂姐新的男朋友。今晚的事情總算完成了,我惶惶地離開,明天更厲害的報複一定會來的,但此時我心裡卻很平靜:我背叛了整個街區,但是我忠于了自己!
但是我還是低估了街區報複的速度,在回去的路上我遭遇了全副武裝的阿B還有他的手下,我被他們堵在一條小街的中間,為了活命,我拼命抵抗,用搶來的刀子傷了其中兩個人,這幫子人于是更加瘋狂,要置我于死地。千鈞一發之際,展哥那個文質彬彬的同事趕到救下了我:他拔出了配槍警告阿B他們不要繼續行兇了,但是阿B他們已經殺紅了眼,有個混混竟然背後棍擊了他,他的槍掉在了地上,此時正狼狽逃命的我正好經過,就把槍撿了起來。恐懼到極點的我,面對繼續圍上來的衆人,哭着放了人生的第一槍,然後狂奔逃命去了!
半小時後,卷縮在廢車裡的我被展哥和他的同事找到,他們問我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槍在哪裡,我這個時候才發現槍不在身邊了,回想起剛才逃跑的路上我不知跌倒了多少次,确實回憶不起來槍丢在了哪裡。展哥把我拷在了一輛廢車的車門上,我哭着掙紮,這時候要是阿B他們來,我不是死路一條嘛!但是他們這個時候的重心早就不是什麼查案了,他們急着要找到那把被我弄丢的槍,至于我,開了警槍自然也是不能放過的!
就在展哥他們找槍去的時候,我竟然看見了可樂姐的男朋友出現在我眼前。他溫柔地摸着我的傷口,我心裡很害怕,我知道他可能是一系列兇案的兇手,如果說面對阿B他們,我還可以有揮刀保護自己的勇氣,不知為什麼,面對他,我卻恐懼到無法抗拒。
我再次醒過來的時候,發現自己被劫持到一個垃圾場,我被繩子困縛住了雙手,就像條被鐵鍊拴住的狗。這裡堆滿了數不清的模特、手套、塑料薄膜,此外我還看見兩個女人,一個女人已經死了,身邊都是蒼蠅,散發着惡心的味道,另外一個女人躺在遠處的沙發上,我看不出死活。兩個女人都被切去了左手。我想到昨天晚上展哥他們在可樂姐房間裡說的那幾起兇案,頓時明白了他們的懷疑是正确的,可樂姐的這個新男朋友就是那個兇手!
然而這一切都隻是夢魇的開始,兇手在這堆垃圾裡對我施暴,我無力抵抗。我想一切過後,他應該也會像對待其他幾個女人一樣斬去我的左手,這個時候唯一可以相信的隻有自己了。我在垃圾堆裡翻到了一塊鐵片,想割斷束縛自己的繩子,但是被兇手發現了,窮兇極惡的他準備提前對我行刑:用那把斬斷三個女人左手的鐵鍬來發洩自己内心扭曲的情感。
我在老街混迹多年,身上不但有着求生的狠勁,小小的身體裡也蘊含着自己都不知道的能量:在混亂間,我奪過了兇手最為珍惜的東西:他和自己母親的一張合影,兇手頓時慌了手腳,我略加思索,把照片往房間的角落一扔,兇手果然放過我去找照片,我趁機逃出了那個人間地獄。但是昨天晚上我被阿B他們打成重傷,剛才又和他搏鬥過,實在沒有氣力像以前那麼飛奔。此時外面下着暴雨,雨聲大得可以抗衡不遠處地鐵的呼嘯,但是背後兇手拿着鐵鍬追來的聲音卻依舊清晰如在我耳邊,我絕望地繼續奔跑,我這個時候想到了展哥,他們會不會找到這裡?他們會不會來救我?
我最後跑進一個堆滿舊家具的場地,躲在了其中一個櫥櫃中。或是因為恐懼,或是因為外面的冷雨,我在廚櫃内渾身發抖,外面不時傳來打鬥的聲音,男人嘶吼的聲音,東西被打碎的聲音……然後一聲槍響,一切似乎安靜了下來。而此時我的赤腳此時好像碰到了什麼硬物,我拿起來一看,驚呆了,竟然就是展哥同事找不到的那把警槍。我馬上把槍抓在手裡,現在這把槍是我唯一可以依靠的東西,我想好了,隻要櫥門被推開,我就馬上開槍,我要把那個惡魔一樣的兇手送去地獄!而就在這個時候,櫥門被拉開了!
我大喊着射光了槍中所有的子彈,背後呼嘯而過的地鐵是這一幕唯一的見證。但是倒下的不是兇手,而是展哥。後來我才知道,聽到的那一聲槍響,是那個兇手的安魂曲。我目瞪口呆看着被我擊中的展哥,他微笑着看着我,眼神中以往的暴虐完全沒有了,他招手叫我過去,我卻已經完全失控,大哭着卷縮在櫃子裡:天啊,我都幹了些什麼啊!
因為錯手殺掉了警察和多項罪名,我被羁押住院,但是這些對我都不重要,我每天過得渾渾噩噩,我聽不到别人對我說的話,也不想跟任何人說話。直到有一天,展哥的同事來看我,他輕聲告訴我,那天展哥招手讓我去,是想跟我說聲對不起。聽到這裡,我的眼淚實在忍不住泉湧而出!人生的錯誤是不可避免的,怎麼去救贖才是個偉大的命題。我想我可能一輩子會背負着愧疚,但是那已經不是我的噩夢,而是我心中的圖騰了!
那天晚上,我又做了夢,不過不再是車禍的回放,而是在發生車禍的那條街上,展哥和他的老婆攜手前行,老婆還是懷着孕,兩個人說到親密處,依偎在一起,就和他們生前一樣!
一家之言,難以概全,抛磚引玉而已,希望大家多多留言讨論!本文插圖來自于網絡,版權屬于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