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劇在傳達一種 還算比較新的東西
劇裡實際上 正義一方輸了
就是事實上 男主 檢察官 他就是犯罪了 他就是找不到證據然後心态爆炸去試圖殺了嫌疑人 而且他是蹲局子期間利用一些方法才讓嫌疑人認罪 意思就是他自己折進去了 他出來之後做了律師 他一定是做不了檢座了才()
而且台灣是不是沒有死刑(?) 犯人被判的是無期 最後是一個路人帶着犯人以前犯案的那個标志性面具去把犯人捅死了(有點意思) 而犯人他是那種極度渴望關注的 極度渴望所有人的目光看向他聽他講話拍他 所以最後 某種意義上 他死得或許很 快樂 享受
而人在面對什麼情況确實也都有機會做高尚的選擇 可機會不是總能抓住的 抓住機會也有成本
坦白講 真相客觀存在 但不是所有人都需要真相 就是 處于不同位置不同因果的人 需要的“真相”并不一樣
這個男主 檢察官 他就是想要真相 但後來他想要的原因也不隻是公平正義了 是因為犯人已經完全是針對他犯罪了 直到把他前女友用煙灰缸一點一點砸死然後從樓上推下來
最後其實就是男主不屈服内心 不屈服黑暗 還是去審判罪惡
那麼 這個劇在傳達 坦白講 黑暗或者邪惡就是客觀存在而且不會消失 所以我們需要的是平衡
這個就很好 我們就是需要用人性的所謂的真善美去平衡不太妙的東西 不管是人自己還是社會
本子改變到位 場景和演員演技都在線不出戲 整體一直有看下去的欲望 除了結尾稍顯倉促 傳達理念較新
我可以給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