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有篇文章叫《死後》。說的是一個人夢見自己死了,可死掉的自己居然還有意識。于是這“意識”便經曆了通所見所聞與所思所想,直至醒來。
非常可怕(字面意思)、可笑(幽默之意)的一篇短文。來看它的開頭:
“我夢見自己死在道路上。
這是那裡,我怎麼到這裡來,怎麼死的,這些事我全不明白。總之,待我自己知道已經死掉的時候,就已經死在那裡了。
聽到幾聲喜鵲叫,接着是一陣烏老鴉......”
——每當想到這句的時候,我都有點繃不住。“聽到幾聲喜鵲叫,接着是一陣烏老鴉”,我不知除魯迅之外民國還有哪位文人能這麼說話、信手拈來就把“玩笑”開到這個程度。
你根本不用聽加缪如何在哲學意義上描述荒誕,這就是荒誕。
但更可笑(可怕)的是前一句:“總之,待我自己知道已經死掉的時候,就已經死在那裡了。”
看似輕飄飄的這話抖落出個嚴酷的真相、澄清了個慣常的誤解:
死就是死。死跟當事人一點“關系”都沒有,因為對曾經活過的這個人而言,“已經死掉的時候,就已經死在那裡了。”
——這就是魯迅眼中的死亡。是消失、是烏有,是死亡本身。什麼是“死亡本身”?就是無是非、無理性、無意義;非命運、非哲學、更非宗教......所有這些宏大的詞彙,都是活人“賦予”死亡的,死亡不管這些,死人更不顧這些。
人因恐懼作祟和審美需要,總不免賦予死亡浪漫化、崇高化的傾向(想想那些傳世的文學作品哪怕是好萊塢電影),認為死會有價值和意義,甚或能帶來什麼“改變”,認為人要“死得其所”乃至“死的壯烈”。于是人因他人之死物傷其類,借他人之死感動自己。期間或矯飾、或誇張、或濫情......這都算是人之常情,但魯迅說:No,這不是死亡的本來面目。
死亡就是一口棺、一具屍。且這棺、這屍終将腐朽,跟從未存在過沒什麼兩樣,“于是并且無可朽腐”(見《野草》題辭)。魯迅窺破對死的種種辯護,摧毀覆蓋死的一切詩意——那都是活人“編”出來安慰自己的。
于是死亡,嚴格來講恐怕隻跟活人“有關”。
——不少人都曾意識到這點。維特根斯坦在《邏輯哲學論》中說過這樣一句話:“死亡不是人生的一件事情。人沒有體驗過死亡。”
是啊。從來沒有一個死掉的人跑過來跟你說死亡是種什麼體驗,都是活人在想象死亡、言說死亡。待到你終能經曆死亡的那一天——“你”也就不存在了。所以,“死”也壓根不是你的“經曆”。
死亡是另個世界、另一維度的事情。是個悖論。
2000年前的哲學家伊壁鸠魯表達過和維特根斯坦相似的意思:在所有不幸中,死亡是最可怕的。但它對我們而言仍微不足道。因為當我們活着的時候,死亡尚未降臨。而當死亡降臨的時候,我們是不存在的。
伊壁鸠魯給予我們的安慰是:“死亡不會傷害我們”,但請注意,他論證的其實是“自己的死不會傷害自己”,而非“他人的死不會傷害自己”——
這從一個側面說明了“死亡隻跟活人有關”——他人、熟人尤其是親友的死亡會對我們的人生施加至關重要的影響。
好,鋪墊作完。說回這部打破香港影史票房紀錄的《破·地獄》,作為一部聚焦殡葬與死亡的電影,在看之前,我對它的期待有兩點:1、有沒有完成對死亡的去浪漫化、崇高化、奇觀化、意義化,盡量如實呈現死亡的空洞與乏味?2、有沒有指出死亡影響的其實是活人這一點?
看過之後,放心了。都有。影片基本也是沿這兩點鋪開的——尤其第二點:“活人也需要破地獄”、“在世人的感受才是最重要的”成為影片的主題。
我相信以上兩點是區分真正嚴肅、誠實的電影和以“死”為噱頭的商業片的标志——後者如《人生大事》,那片宣稱的“人生除死無大事”的表達和它實際動用的表現死亡的手段背道而馳:“孝子打碗、西方接引”的搞笑場景、骨灰盒作畫、骨灰放煙花的諸多設計令人惱火,你看不到編導對死亡、逝者起碼的敬重,他們隻是拿死來搞笑、來娛樂、來煽情。從這部電影中,你能看到先前所謂的矯飾、誇張、濫情能到達怎樣的程度。
“人之無情,乃至于此”。
那說個正面的例子,就是很多人都提到的2008年的日本電影《入殓師》。以上述兩點而論,《破·地獄》做的比《入殓師》更好一點。
一、就呈現死亡本來面目而言,《入殓師》也不錯。它的台詞、鏡頭都相當節制,通曉大悲無淚、大悟無言,絕無哭天搶地的拙劣戲份。但美中不足的是,《入殓師》的死亡雖未浪漫化和奇觀化,卻依然流露出些許唯美化的傾向:片中的死屍都很幹淨,幹淨的有點不像是死屍。唯一例外是小林大悟接手的第一單收殓任務:戶主是個“孤獨死”的老婦,被發現時屍身已高度腐爛,但導演泷田洋二郎回避了以鏡頭直接呈現。
這是可以理解的:一個“度”的問題。鑒于《入殓師》具體描述的這一場景,真拍出來也意味着對生命的不敬。
相比之下,《破·地獄》中的死亡更加淩冽逼真、寒氣逼人。如秦沛執骨時一點點剔除人骨上殘留的毛發組織特寫;黃子華和許冠文扶起死去半年的童屍,觀衆發現屍體的背部已經腐爛;以及白隻的妻子——那具女屍翻模要比《入殓師》中任何一個活人演的屍體都更像屍體。
先前講過:死亡就是一口棺、一具屍。《破·地獄》毫不避諱地選擇直觀呈現。它沒有對死亡的一丁點美化。
二、再看“死亡隻跟活人有關”這一點,《入殓師》的結尾就透露出點這意思。當小林大悟得知抛妻棄子的父親死訊的那一刻,他的内心陷入了巨大的掙紮,但最終還是選擇前去替父親收斂。當他望着從父親手中滑落的“石頭信”時,淚水從眼角滑落,那一刻他終于記起了日漸模糊的父親的形象并選擇了原諒。
片中最後一個場景:一邊是父親的死屍,一邊是小林輕撫妻子(廣末涼子)懷孕的肚子。俗是俗了點,但表意非常明确:人直面死亡,乃是為了将來更好地生活。
《破·地獄》不僅将“懷孕=新生”的設計直接照搬了去。而且使“死亡度生人”這層意思更加明顯:死亡帶來和解,包括代際和解(許冠文和其子女)、性别和解(喃呒傳男不傳女)、傳統與現代和解(死者為大、遵循傳統還是尊重活人的意願和感受)、功利與善意和解(黃子華由純粹的生意人轉變為“超度生人”的殡儀經濟)。和解的最終目的是減輕還在世的人的心理負擔,使他們能更有勇氣面對生活。
可盤桓在我心中的疑問是:難道隻有靠死亡才能達成和解麼?——非得老爹走了以後,兄妹倆才能不計前嫌、抱頭痛哭麼?非得死了之後才坦誠對女兒的傷害和愧疚,表露出那從未說出口的愛意麼?非要把“打破傳統”的機會留給黃子華而不是自己勇敢踏出這一步麼?......
換句話說:早幹什麼去了......
《入殓師》也提到這個問題:小林的父親出于對兒子的愧疚一輩子不敢再聯系他,至死握着那塊兒子當初贈予他的石頭——可這算什麼?“愛”麼?“忏悔”麼?這遲來的“愛”或“忏悔”真能“彌補”什麼嗎?
愛也好,悔也罷,情感隻在互動中産生、确立、動搖、消散。自發的、單向的情感,哪怕你“死守”它到死,那也不叫“情感”——因為對方不知道。
倘我說的惡毒一點:這種“我自己知道卻無法啟齒”的情感怕是種自戀——還是種極度的自戀。
對這種情況,我有種不寬容的想法:你最好死後也不要讓對方知道“其實”你愛他(她)——對你,你都死了,哪來的“其實”。你在最後一刻強迫對方接受你的愛意:倘他(她)接受,你也再一次無法對他(她)的接受表示反饋,對方想回贈你的愛将無可奈何地再次落空,你依然是那個“欠對方”的人。你自以為可以“畢其功于一死”以贖當初的“不愛”,可你死了都在延續當初無情的形象。
所以真正的問題在于:人為什麼會是這樣。人生怎麼就變成這樣?
但人往往就是這樣。人生就是如此。薩特的“他人即地獄”給出了一種“每人皆是主體、視對方為客體”的形而上解釋。可我覺得,他有點避重就輕。
話可以說的更簡單些:每個人都是自私的人。
你說《破·地獄》溫暖也行,殘酷也行。溫暖在于:《破·地獄》認為人與人的和解乃至“互愛”是可能的;殘酷在于它同時又說:這得等到一個人死後......那個死掉的人可以與生者“互愛”——因為照薩特的講法,那個人已經不再是“主體”,也不再活在其他“主體”環伺的威脅中。可在大家明明都還有機會的時候,誰也不肯主動邁出那一步,雙方眼看着事情一步步崩壞、直至一切再無轉圜的餘地——死亡的到來。
想到什麼,就趕緊做吧。表達“愛”也好、“悔”也罷,趁大家還活着,把事做了。
如果你不做,那我隻能理解為:你沒想好你要做什麼。或者想好了,但你不願意。
人年齡越大越相信一件事:一個人做了什麼,就說明他(她)怎麼想。
非常簡單。
退一步說,人無法趁活着時和解而與死人和解也是件好事。但我同時想起魯迅那句著名的遺言:
“讓他們怨恨去,我也一個都不寬恕”。
——這份決絕的“死不和解”是投向虛無主義的最後一槍。是站在宇宙高度的廣義厭惡。那厭惡,其實是對塵世和衆生無話可說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