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看了一集,先來說兩個槽點。

1. 血腥老闆

我想任何部門或者公司來新老闆了都不會選擇與全員為敵,撇開容易遭到群體報複不說,公司的運營總要人手,讓集體都罷工公司還開不開了。已婚者自行離職,勞動局不管怕是媒體的口水都要把公司淹死。

2. 弱雞小受

對于那個被老闆大半夜趕出來的人,估計再畜生的人讓别人搬出去也不會選擇在晚上吧?最讓我莫名其妙的是,被趕出來了不趕緊找警察或者賓館,自己裝着一副可憐樣就等着被收留?關鍵是還剛好被收留了。

怪不得這年頭gay圈那些無腦接受這種設定的小受,長得再醜再沒身材沒本事,也認為自己有朝一日流落街頭了,會有一個瑪麗蘇影視裡面長得帥身材好有錢有本事還偏偏愛上你的攻來幫你。

所以,台灣别出的這種傻劇了,太尴尬了,完全脫離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