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法學生整體很滿意,看得出來主創努力貼近現實的努力,也看見了幾個現實裡熱議問題的改編,比如對未成年刑事責任年齡的讨論,比如親生父親和繼母殺小孩案。也很驚喜主創團隊敢于去描寫司法人員和群衆的隔閡,潑顔料看起來觸目驚心其實相較現實還是溫和的,要是潑的是硫酸呢?或者幹脆把現實中當事人鲨法官的案子改編進來,讓鄭檢或者某個前輩的逝去成為林之桃心中拔不得的一根刺,每次遇到和群衆的沖突時都要思考做這個工作,繼續這個工作的必要性。即使被千夫所指,仍要堅持自己以為的正義嗎?
不滿意的如下,首先是對受害者的正确性塑造,很明顯看出來想把受害者塑造成聖人沒有任何瑕疵來體現犯罪人的後悔和開悟,比如開頭的案子因衛生委員記名字而起卻發現衛生委員不但沒記名字反而默默做了值日。再比如林之桃對紅外套小魔女出具的諒解書。雖然得到了犯罪人的眼淚看似悔過,但這對受害者的幫助不大。苦受害者有罪論久矣!為什麼非要塑造無害的受害者?衛生委員如實記錄不做值日的名字又如何,隻是履行職責就該被課後霸淩至死嗎?面對設計陷害自己差點丢命的小惡魔,檢察官非得原諒甚至反思自己嗎?檢察官的事兒還不夠多嗎?

其次是對律師的刻闆描繪,這部劇裡的律師太負面了,可以理解是視角選擇問題,選擇了檢察官為主體要對抗的必然是為犯罪人辯護的律師。但面目是否要刻畫得這麼油嘴滑舌得意洋洋面目可憎呢?無異于彌合群衆對律師的不信任。本來輿論環境對律師就非常不友好了,這部劇的描述讓我擔憂會更不友好。

法律共同體不是口号啊,大家都各司其職法治環境才會更好啊。

最後,我也要寫出這樣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