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集改動部分:
1.那偉與沈琳回老家辦新屋入住儀式時謝美藍也去了,儀式上謝美藍突然下體流血,送醫時堕胎後遺症曝光,劇集此處删去了謝美藍;
2.沈琳的同學聚會、朱培東這個角色、以及沈琳在培東商貿工作的經曆,全部為劇集原創;
3.那偉作為法人被迫還債的是100萬,債權人有趙鵬舉(80萬)和另一個供應商(20萬),劇集改為趙鵬舉一人80萬。
4.故事開始時李曉悅已在那偉公司工作1年半,确實也是那隽推薦的。
5.那隽與李曉悅還未分手便已開始相親,他對曉悅一直心存質疑,離不開她的主要原因是兩人的x生活非常和諧。劇集改為倆人甜蜜恩愛;
6.那隽第一次認識李曉悅的劇情:在公園裡李曉悅與漢服社被一男子猥亵,那隽出手相助。劇集改為頤和園滑冰。
7.沈磊與謝美藍辦完離婚手續後才去流浪,劇集改為拒絕離婚而離家出走;
8.沈磊離家出走後的路線是先到上海再到山東泰山,再步行到陝西終南山。劇集改為到某山(無具體名字)後抵達廣西三江。
9.沈磊在山上安家後,去看望他的是李曉悅和那隽,劇集改為沈琳與那偉;
10.那偉被裁時整個部門被連鍋,劇集改為單獨留下李曉悅,曉悅自己離職(凸顯她的個性);
11.那偉被裁并非公司無奈,而是秦玲玲運作了很久的預謀;
12.那隽離職與公司和平分手,公司給了2/3的期權,并沒有劇集中的那隽偷拍加班、掌握證據、威脅公司的行為。
13.李曉悅很欣賞沈磊:他對謝美藍的愛,以及書生氣質、說走就走的決心。在終南山與沈磊一同穿漢服拍照(但兩人沒有任何越界舉動和心情)。
14.沈琳在胡海莉公司被老賈開除時,老賈主動提出了賠付N+1,原著中并沒有沈琳慷慨激昂的離職演講;
15.原著中沒有沈琳在市場與賣燒雞等人的交鋒,此為劇集新增 (但有小吃車被破壞的劇情) ;
16.沈琳最後在開店依舊是在燕郊菜市場,隻是租了個檔口開店。劇集改為了在通州開獨立門店;
17.李曉悅與沈磊的互動被全盤删去(自然也就沒有那隽與沈磊大打出手的劇情),原著中曉悅與沈磊雖然互相喜歡但并未說破(隻是沈琳轉告過曉悅),最後小說保留了開放式結局,未确定兩人是否在一起。
18.王睿智重新出山是因為秦玲玲将其留給父母的财産全部轉移,導緻王父母窮困潦倒,父親腦溢血死後他才重新出山,并且地點是在上海。劇集改為王睿智一開始就欺騙了那偉(擔任公司法人承擔債務),最後還要設局給那偉。
19.那偉并未能要回王睿智的欠款,小說結局他乘高鐵前往上海,保留了開放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