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說别的,真的單純的好看。
而且我一個人看,還沒有影院的氛圍,該笑的地方我都笑了,而且後面還填了前面的伏筆,有頭有尾。
另外,真的很佩服賈玲這樣有毅力的人。我本人158 58kg,從我93斤的時候就一直說要減肥,但從來都是嘴上說說,從來沒有付出過行動,我的體重也是從來都越來越重,從未減輕過。我就是很佩服那些能做到我做不到的事的人,真的很厲害,100斤欸……
接下來,說說内容吧,反正很能引起我的共鳴,我的性格和樂瑩蠻像的,INFP,70%的i,比較内向(當然,很多朋友都說我很外向,但那是熟了之後才會,而且社交是一種能力,我内向隻是覺得社交累不喜歡社交甚至抵觸社交,并不代表我不會社交。相反,我往往是主動社交的那個人),如果犧牲一點自己的利益能幫到别人我絕對會這樣做,但在大學時第一次遇到了我累死累活做了很多額外的事,還不被别人理解,在微信群裡幾個人聯合圍攻我,陰陽怪氣地發表情包,被說事多等等,群裡不發一言的人在當時的我看來都是好人……那一天晚上我第一次失眠了,很想哭但我告訴自己,一定不能哭,不能為了那樣的人哭,太不值了。當然,我最後還是哭了,不過是因為和爸爸和朋友聊他們開導我才哭的,并不是因為那些不值得的人。所以,我認為我還是立住了這個flag的。

與這件事形成對比的,就是我第一次做志願者,尤其是第一天,那天太陽很大,很熱,路程也很遠,地鐵上來回都沒座,單程就要将近兩小時。但我真的好開心,因為我幫助了别人!而且有些人還會和我說謝謝!真的特别開心,我永遠都不會忘記那幾天。

好像有點偏題了,我就是想說,我真的特别理解樂瑩的那些做法,别人對你不好,但她還是願意去幫助她們:在文件上簽字、去當伴娘、幫豆豆轉正等等等等。我設身處地想了一下,如果我是樂瑩,會幫她們嗎?說實話我也不是很清楚,但簽字我一定會簽,當伴娘也很有可能會去,因為畢竟那是我多年的朋友,就算她和我現男友在一起了,但那麼多年的感情不是這一件事就能完全破壞的了的,就算真的破壞了,我也就當還她這麼些年的陪伴。唯一不太可能的,應該是豆豆那個,因為那是遠親戚,我和豆豆本來就沒那麼親,對沒什麼感情的人我不會那麼仁慈的。

ε=(´ο`*)))唉,我也不知道我在說什麼,心有點亂,就這樣吧。